国务院:深圳先行示范区改革方案 探索土地管理制度

2024-05-18 20:09

1. 国务院:深圳先行示范区改革方案 探索土地管理制度

10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上述方案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六点要求,包括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完善适应超大城市特点的劳动力流动制度;支持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加快完善技术成果转化相关制度;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以及健全要素市场评价贡献机制。
在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方面,方案表示,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
此外,还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同时,在土地管理制度深化探索上,方案指出,要支持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市场,完善一二级市场联动的土地市场服务监管体系。试点实行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在劳动力流动制度方面,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完善居住证制度,鼓励根据实际扩大公共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允许探索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
在资本市场建设上,要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探索优化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依法依规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在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深圳下属机构的基础上成立金融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开展数字人民币内部封闭试点测试,推动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应用和国际合作。

国务院:深圳先行示范区改革方案 探索土地管理制度

2. 深圳“先行示范区”试点方案发布 支持土地管理制度深化探索

新京报讯 根据新华社10月11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简称《方案》),涉及27条内容,其中提到的“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对于深圳土地新一轮改革具有积极意义。
众所周知,在过去40年深圳特区的改革发展史中,土地改革走在前沿。深圳敲响了土地拍卖第一槌,率先进行土地出让制度改革,加速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展。但由于各种原因,仍有大量土地无法撬动。如今,深圳深化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有望唤醒这些存量土地。
在支持土地管理制度深化探索上,《方案》涉及多个方面内容,其中包括: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支持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市场,完善一二级市场联动的土地市场服务监管体系;试点实行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解读称,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赋予农地转建设用地更大权限,使得后续深圳在获取增量属性的建设用地方面有更大的权限。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也认为,这给予先行示范区处理农民房、城中村以特别支持,帮助深圳解决土地供应不足问题。
在改革存量用地盘活制度方面,严跃进认为,随着当前土地市场从增量开发到存量盘活,存量用地盘活的制度建设显得很关键,有助于加快土地的盘活,丰富土地供应。存量用地改革和增量用地改革一起,能够真正丰富深圳的土地供应。
此外,《方案》还指出,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许小乐看来,继续扩大城市圈的资源合作利用方式,从城市圈外部获得可用资源,将惠及周边城市。

3. 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方案印发 支持土地管理制度深化探索(附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
华创证券指出,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将使得农村存量土地得到盘活,城市整体规划更加合理有效;同时此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审批权的下放有助于地方政府在土地指标上进行腾挪,优化土地供给结构。建立公平合理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将增加农民收入,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深圳本地相关公司主要有沙河股份、天健集团、深物业A、世纪星源等。

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方案印发 支持土地管理制度深化探索(附股)

4. 深圳“先行示范区”方案发布 支持土地深化探索

新京报讯 根据新华社10月11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简称《方案》),涉及27条内容,其中提到的“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对于深圳土地新一轮改革具有积极意义。
众所周知,在过去40年深圳特区的改革发展史中,土地改革走在前沿。深圳敲响了土地拍卖第一槌,率先进行土地出让制度改革,加速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展。但由于各种原因,仍有大量土地无法撬动。如今,深圳深化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有望唤醒这些存量土地。
在支持土地管理制度深化探索上,《方案》涉及多个方面内容,其中包括: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支持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市场,完善一二级市场联动的土地市场服务监管体系;试点实行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解读称,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赋予农地转建设用地更大权限,使得后续深圳在获取增量属性的建设用地方面有更大的权限。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也认为,这给予先行示范区处理农民房、城中村以特别支持,帮助深圳解决土地供应不足问题。
在改革存量用地盘活制度方面,严跃进认为,随着当前土地市场从增量开发到存量盘活,存量用地盘活的制度建设显得很关键,有助于加快土地的盘活,丰富土地供应。存量用地改革和增量用地改革一起,能够真正丰富深圳的土地供应。
此外,《方案》还指出,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许小乐看来,继续扩大城市圈的资源合作利用方式,从城市圈外部获得可用资源,将惠及周边城市。

5. 国务院:深圳先行示范区改革方案印发 支持土地管理制度探索

观点地产网讯:10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上述方案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六点要求,包括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完善适应超大城市特点的劳动力流动制度;支持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加快完善技术成果转化相关制度;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以及健全要素市场评价贡献机制。
在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方面,方案表示,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
此外,还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同时,在土地管理制度深化探索上,方案指出,要支持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市场,完善一二级市场联动的土地市场服务监管体系。试点实行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在劳动力流动制度方面,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完善居住证制度,鼓励根据实际扩大公共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允许探索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
在资本市场建设上,要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探索优化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依法依规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在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深圳下属机构的基础上成立金融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开展数字人民币内部封闭试点测试,推动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应用和国际合作。

国务院:深圳先行示范区改革方案印发 支持土地管理制度探索

6. 国务院:深圳先行示范区改革方案印发 支持土地管理制度探索

10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上述方案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六点要求,包括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完善适应超大城市特点的劳动力流动制度;支持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加快完善技术成果转化相关制度;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以及健全要素市场评价贡献机制。
在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方面,方案表示,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
此外,还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同时,在土地管理制度深化探索上,方案指出,要支持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市场,完善一二级市场联动的土地市场服务监管体系。试点实行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在劳动力流动制度方面,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完善居住证制度,鼓励根据实际扩大公共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允许探索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
在资本市场建设上,要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探索优化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依法依规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在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深圳下属机构的基础上成立金融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开展数字人民币内部封闭试点测试,推动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应用和国际合作。

7. 深圳获农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

据新华社10月11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下称《试点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其中《试点实施方案》提到,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支持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市场,完善一二级市场联动的土地市场服务监管体系。试点实行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赋予深圳更大用地自主权
《试点实施方案》提到,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
对此,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这与此前国家已经发布实施的政策一致。”
今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明确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
文件指出,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在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而按照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市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意见的函》的内容,其中明确,支持将国务院授权广东省批准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由广东省委托深圳市批准。
此外,《试点实施方案》还指出,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
“过去,深圳是一个出口导向型的工业型城市,后来几年,深圳产业转型中第三产业异军突起,高科技迅猛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深圳的空间结构必须要从原来的工业用地为主转为现代服务业或者居住用地为主,因此面临着土地规划调整的需要。目前深圳工业用地的占比大概在35%左右,住宅用地占比约19%,这与西方的发达城市正好相反,以巴黎、伦敦、纽约这些城市为例,其居住用地占比约30%,工业用地、产业用地占比约15%~20%。此次,在土地用途管制上明确赋予深圳更大用地自主权。”李宇嘉说道。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提到,此次发布的《试点实施方案》还优化了增量土地与存量土地的循环利用。一方面,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盘活存量工业用地,按照产业结构转换的实际需求,使土地空间得到更加高效的利用。一些闲置、低效工业厂房仓库将能够转化为住宅用途,使工改租、商改租更为顺畅。另一方面,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继续扩大城市圈的资源合作利用方式,从城市圈外部获得可用资源,将惠及周边城市。
方案落地将对深圳楼市平稳带来积极作用
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下,业内人士认为,这也标志着在深圳投资炒房的基础已经动摇,深圳房价一直涨的神话被打破。
许小乐称,过去深圳房价快速上涨,甚至已经超过北京,主要原因是人们相信深圳土地供应不足以满足庞大的人口住房需求,以此为基础进行投资。但实际上,深圳的土地供应不足,除了地理条件限制之外,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政策限制。大量的小产权房、农民房、城中村、厂房宿舍不具备上市流通的条件,无法形成有效住房供应。这一历史问题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长期得不到解决。在每年50万人口流入的背景下,单单只依靠少量的商品房,供需矛盾日益激化。
许小乐称,《试点实施方案》授权深圳市政府审批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给予先行示范区处理农民房、城中村的特别支持,帮助深圳解决这一长期历史遗留问题。如果500万套左右的小产权房能够有序进入市场流通,将会给深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带来重大的积极作用。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提到,《试点实施方案》赋予深圳农地转建设用地的更大权限。这也使得后续深圳在获取增量属性的建设用地方面有更大的权限。这一做法对于一些城市建设用地紧缺的城市具有启发意义,类似规定能够减少土地征收征用的时限,促进相关土地市场的改革,最终增加土地供给的规模和提高效率。

深圳获农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

8. 深圳获农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

据新华社10月11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下称《试点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其中《试点实施方案》提到,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支持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市场,完善一二级市场联动的土地市场服务监管体系。试点实行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赋予深圳更大用地自主权
《试点实施方案》提到,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
对此,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这与此前国家已经发布实施的政策一致。”
今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明确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
文件指出,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在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而按照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市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意见的函》的内容,其中明确,支持将国务院授权广东省批准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由广东省委托深圳市批准。
此外,《试点实施方案》还指出,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
“过去,深圳是一个出口导向型的工业型城市,后来几年,深圳产业转型中第三产业异军突起,高科技迅猛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深圳的空间结构必须要从原来的工业用地为主转为现代服务业或者居住用地为主,因此面临着土地规划调整的需要。目前深圳工业用地的占比大概在35%左右,住宅用地占比约19%,这与西方的发达城市正好相反,以巴黎、伦敦、纽约这些城市为例,其居住用地占比约30%,工业用地、产业用地占比约15%~20%。此次,在土地用途管制上明确赋予深圳更大用地自主权。”李宇嘉说道。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提到,此次发布的《试点实施方案》还优化了增量土地与存量土地的循环利用。一方面,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盘活存量工业用地,按照产业结构转换的实际需求,使土地空间得到更加高效的利用。一些闲置、低效工业厂房仓库将能够转化为住宅用途,使工改租、商改租更为顺畅。另一方面,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继续扩大城市圈的资源合作利用方式,从城市圈外部获得可用资源,将惠及周边城市。
方案落地将对深圳楼市平稳带来积极作用
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下,业内人士认为,这也标志着在深圳投资炒房的基础已经动摇,深圳房价一直涨的神话被打破。
许小乐称,过去深圳房价快速上涨,甚至已经超过北京,主要原因是人们相信深圳土地供应不足以满足庞大的人口住房需求,以此为基础进行投资。但实际上,深圳的土地供应不足,除了地理条件限制之外,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政策限制。大量的小产权房、农民房、城中村、厂房宿舍不具备上市流通的条件,无法形成有效住房供应。这一历史问题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长期得不到解决。在每年50万人口流入的背景下,单单只依靠少量的商品房,供需矛盾日益激化。
许小乐称,《试点实施方案》授权深圳市政府审批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给予先行示范区处理农民房、城中村的特别支持,帮助深圳解决这一长期历史遗留问题。如果500万套左右的小产权房能够有序进入市场流通,将会给深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带来重大的积极作用。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提到,《试点实施方案》赋予深圳农地转建设用地的更大权限。这也使得后续深圳在获取增量属性的建设用地方面有更大的权限。这一做法对于一些城市建设用地紧缺的城市具有启发意义,类似规定能够减少土地征收征用的时限,促进相关土地市场的改革,最终增加土地供给的规模和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