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原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2024-05-10 07:43

1. 管理原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社保基金管理应遵循的四项原则:
1、归集原则在坚持社保基金单位与职工“双负担”的基础上,强化基金征缴力度,积极解决拖欠和扩面问题。针对目前部分企业存在拖欠保险费的情况,各级经办机构应加大催收力度,视具体原因,依据社会保险相关条例法规采取措施。对符合参保条件、有钱不缴的单位,应由社保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有参保意识、经济承受力薄弱的单位,可考虑放宽政策期限,采取办理延期缴款或分期缴款等方式,给予适当照顾。强化归集,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逐步增加基金积累,努力营造“人人自我保障,社会保障人人”的社保大格局。
2、“以收定支,自求平衡,略有结余”的管理原则各级财政社保基金专户普遍基金结余量较大,需要引起相关部门注意。结余量大,反映出基金支付能力良好,保障实力雄厚,是一个可喜的现象。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社保基金征收计划缺乏科学性,支付范围和额度狭小,闲置较大影响了社会保障功能的充分发挥等。
3、专款专用原则各级财政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经办机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和确保基金专款专用。一是要保证基金及时足额支付,确保当年符合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条件的群体,全部享受和领到社保救助金;二是要切实采取措施杜绝各级经办机构挤占挪用社保基金问题的发生。财政、审计部门要从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上入手,加大对基金经办机构监管力度。对因制度执行不到位或其他原因造成基金损失的,应依据《条例》给予严惩。若确因经办机构办公经费紧张造成挤占挪用基金的,各级财政要给予必要扶持。
4、投储结合、保值增值原则出于支付和资金安全性考虑,各级财政将所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用于购置国债和其他安全系数高的金融工具总量很少,绝大多数社保基金处于银行储蓄状态,这种基金投资方式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的存在,缺乏抵御风险的能力。从保值增值的角度分析,大量基金闲置将无法应对未来非预期的货币贬值风险。沉淀基金管理应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而开展的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待遇支付、基金保值增值等的行为和过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和决算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稽核、监督等。

管理原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2.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原则是什么?

  社保基金管理应遵循的四项原则:
  1、归集原则
  在坚持社保基金单位与职工“双负担”的基础上, 强化基金征缴力度, 积极解决拖欠和扩面问题。针对目前部分企业存在拖欠保险费的情况, 各级经办机构应加大催收力度, 视具体原因, 依据社会保险相关条例法规采取措施。
  对符合参保条件、有钱不缴的单位, 应由社保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 逾期拒不缴纳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有参保意识、经济承受力薄弱的单位, 可考虑放宽政策期限, 采取办理延期缴款或分期缴款等方式, 给予适当照顾。强化归集, 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 逐步增加基金积累, 努力营造“人人自我保障, 社会保障人人”的社保大格局。
  2、“以收定支, 自求平衡, 略有结余”的管理原则
  各级财政社保基金专户普遍基金结余量较大, 需要引起相关部门注意。结余量大, 反映出基金支付能力良好, 保障实力雄厚, 是一个可喜的现象。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社保基金征收计划缺乏科学性, 支付范围和额度狭小,闲置较大影响了社会保障功能的充分发挥等。
  3、专款专用原则
  各级财政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经办机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和确保基金专款专用。一是要保证基金及时足额支付, 确保当年符合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条件的群体, 全部享受和领到社保救助金; 二是要切实采取措施杜绝各级经办机构挤占挪用社保基金问题的发生。
  财政、审计部门要从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上入手, 加大对基金经办机构监管力度。对因制度执行不到位或其他原因造成基金损失的, 应 依据《条例》给予严惩。若确因经办机构办公经费紧张造成挤占挪用基金的, 各级财政要给予必要扶持。
  4、投储结合、保值增值原则
出于支付和资金安全性考虑, 各级财政将所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用于购置国债和其他安全系数高的金融工具总量很少,绝大多数社保基金处于银行储蓄状态, 这种基金投资方式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的存在, 缺乏抵御风险的能力。从保值增值的角度分析, 大量基金闲置将无法应对未来非预期的货币贬值风险。沉淀基金管理应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而开展的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待遇支付、基金保值增值等的行为和过程。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和决算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稽核、监督等。

3.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原则是什么?

  社保基金管理应遵循的四项原则:
  1、归集原则
  在坚持社保基金单位与职工“双负担”的基础上,
强化基金征缴力度,
积极解决拖欠和扩面问题。针对目前部分企业存在拖欠保险费的情况,
各级经办机构应加大催收力度,
视具体原因,
依据社会保险相关条例法规采取措施。
  对符合参保条件、有钱不缴的单位,
应由社保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
逾期拒不缴纳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有参保意识、经济承受力薄弱的单位,
可考虑放宽政策期限,
采取办理延期缴款或分期缴款等方式,
给予适当照顾。强化归集,
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
逐步增加基金积累,
努力营造“人人自我保障,
社会保障人人”的社保大格局。
  2、“以收定支,
自求平衡,
略有结余”的管理原则
  各级财政社保基金专户普遍基金结余量较大,
需要引起相关部门注意。结余量大,
反映出基金支付能力良好,
保障实力雄厚,
是一个可喜的现象。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社保基金征收计划缺乏科学性,
支付范围和额度狭小,闲置较大影响了社会保障功能的充分发挥等。
  3、专款专用原则
  各级财政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经办机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和确保基金专款专用。一是要保证基金及时足额支付,
确保当年符合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条件的群体,
全部享受和领到社保救助金;
二是要切实采取措施杜绝各级经办机构挤占挪用社保基金问题的发生。
  财政、审计部门要从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上入手,
加大对基金经办机构监管力度。对因制度执行不到位或其他原因造成基金损失的,
应
依据《条例》给予严惩。若确因经办机构办公经费紧张造成挤占挪用基金的,
各级财政要给予必要扶持。
  4、投储结合、保值增值原则
出于支付和资金安全性考虑,
各级财政将所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用于购置国债和其他安全系数高的金融工具总量很少,绝大多数社保基金处于银行储蓄状态,
这种基金投资方式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的存在,
缺乏抵御风险的能力。从保值增值的角度分析,
大量基金闲置将无法应对未来非预期的货币贬值风险。沉淀基金管理应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而开展的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待遇支付、基金保值增值等的行为和过程。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和决算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稽核、监督等。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原则是什么?

4. 简述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目标及原则 ?

社会保障基金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而建立起来、专款专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目标
在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目标下,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具体目标有:
1.确保社会保障资金安全
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问题是社会保障资金,而社会保障资金的首要目标是确保资金安全。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推进,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
2.讲求社会保障资金效益
社会保障资金在运行过程中,要讲求资金效益,要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社会保障资金在运作过程中,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既是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很好途径。
3.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
社会保障制度与我国经济一样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管理好社会保障资金,即当社会保障制度面临一系列的困难如人口老龄化、突发性的自然灾害等意外情况时都能从容应对,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4.实现社会公正与和谐
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5. 简述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目标及原则 ?

目标保值,
原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
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其中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不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 、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40%。
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证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不得超过该企业所发行证券或该基金份额的5%;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其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总值的10%。委托单个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的资产,不得超过年度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总值的20%

简述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目标及原则 ?

6.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及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

一、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是一项特殊的社会公共基金,是支撑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经济资源,也是社会保险制度得以稳步运行的物质基础。社会保险基金,是整个社会保障基金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强制筹资和个人缴费,是其主要的资金来源,政府的财政支持也经常成为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渠道。
社会保险基金的健全管理,是达成基金安全有效的前提。鉴于该基金的性质和特征,社会保险基金一般都由政府部门及政府委托的有资格的机构管理运作。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就是由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和分账管理。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7.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及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

  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主体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往往与一国的社会保险组织机构有关。咨询,一七零九零三零五四一八,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公共管理制度和将个人账户制度上的基金交由市场主体管理的做法。
  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管理
  1.关于投资的安全性
  2.关于投资的收益性
  3.关于投资的流动性
  4.关于投资的社会经济效益性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变化及其原因
  从20世纪80年代起,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这些变化是:一些国家的社会保险基金对私人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另外在投资模式方面,不少国家进行多样化投资,在基金的安全性与收益性之间探索一个平衡点。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有二:第一,社会保险制度本身的要求。第二,人们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经济贡献有了新的认识。
  二、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实行的是差别费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6]
  2、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按8%比例缴纳,个人缴纳2%。用人单位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这部分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抢救、急救。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其中个人也要按规定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先自付住院起付额,再进入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共付段。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3、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对于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的征收费率高于一般标准,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这些行业的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基金可以足额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另一方面,是通过高费率征收,使企业有风险意识,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使伤亡事故率降低。
  职工上了工伤保险后,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另外,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参保职工的工伤医疗费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辅助器具等、工伤康复费、劳动能力鉴定费都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4、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都应办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是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无固定工资额的单位以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农牧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当前中国失业保险参保职工的范围包括:在岗职工;停薪留职、请长假、外借外聘、内退等在册不在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其它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建立劳动关系的临时工和农村用工)。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职工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其次不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还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5、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及其利息以及滞纳金组成。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及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都应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
  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统一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在6个月以上,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生育或流产的;在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经批准转入有产科医疗服务机构生产或流产的(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及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

8.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为了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行为,维护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社会保险基金是指养老保险基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
第三条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基金的安全。
第四条各类社会保险基金要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基金,财政部门不得用基金平衡财政预算。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政策法规。
第六条规范财务管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一)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月、季、年度相互对账制度,及时核对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的基金,保证财政专户基金与收入户、支出户基金帐、帐款、帐实相符,并及时传递数据和凭证。
(二)实行全额结算、全额缴拨的办法,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及时足额入库和及时划转拨付。
(三)各类社会保障基金要分类建帐、封闭运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认真做好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和数据记录工作。
第七条加强结余基金的管理。经办机构年初应向财政部门报送基金结余分配计划,结余基金除预留必要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转存国有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或购买国债,活期存款应按国家规定的同期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基金结余较多的单位,经办机构要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结余基金安排建议。
第八条强化内部监控工作,实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信息化。
(一)社会保障基金经办机构要建立内部监控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内部监督。基金状况依法应当公布、公开的,要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要建立参保人员和参保缴费情况信息库、个人账户数据库、基金管理数据库,依靠信息化手段,开展基金管理社会公示,方便查询和有效监管。
(三)要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妥善管理各种相关业务和会计档案,为实施监管提供基础性条件。要积极配合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一、社保基金的用途
社保基金是国家的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可以看出,社保基金主要是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时代的养老保险支出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支出。这对于老年人及其他受社会保障援助的人群无疑是一大喜讯。
二、社保基金的管理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一定是笔不小的款项,由谁管理是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该条例明确,社保基金由专门成立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运行和管理。社保基金理事会应当审慎、稳健的管理运营社保基金,定期向国务院财政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基金的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