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患者可以购买哪些保险?

2024-05-13 05:08

1. 精神疾病患者可以购买哪些保险?

精神病患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不能购买保险。
        我国《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险,保险公司也不得承保。按照此项规定,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不得为精神病人,当然精神病人也不能成为投保人了。
        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此种情况之下精神病人不可以成为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因此,如果要买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的话,可以指定精神病患者的亲人为合同的受益人。 
        当然,可以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对此法律上是不禁止的。 其次,精神病人与人身保险受益人的指定。我国《保险法》第61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这里的意思是在您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您要指定受益人,要经精神病人的I监护人同意。否则,指定的受益人无效。 再次,如果您在购买完人身保险之后,在合同已经生效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患精神病的,保险合同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变化而失效。
       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以后患精神病自杀的,不适用《保险法》第66条的规定。我国《保险法》第66条规定,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内自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投保人已经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后才自杀的,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做法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

精神疾病患者可以购买哪些保险?

2. 精神病人是否可以购买保险

刘女士来到保险公司,要为自己患有精神病的儿子买人寿保险,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核查后告诉刘女士不能为自己的儿子买人身保险。对此刘女士不是非常理解。那么,下面我们就向您介绍一下人身保险合同中有关精神病人的特殊规定。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关于精神病人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的规定。我国《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险,保险公司也不得承保。按照此项规定,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不得为精神病人,当然精神病人也不能成为投保人了。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此种情况之下精神病人不可以成为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因此,如果您要买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的话,可以指定精神病患者的亲人为合同的受益人。当然,您完全可以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对此法律上是不禁止的。其次,精神病人与人身保险受益人的指定。我国《保险法》第61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这里的意思是在您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您要指定受益人,要经精神病人的I监护人同意。否则,指定的受益人无效。再次,如果您在购买完人身保险之后,在合同已经生效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患精神病的,保险合同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变化而失效。因为,这种变化属于意外情况,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患精神病的事实在保险事故范围内,保险公司就应当赔付保险金。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以后患精神病自杀的,不适用《保险法》第66条的规定。我国《保险法》第66条规定,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内自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投保人已经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后才自杀的,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做法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但是,如果在上面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是由于患了精神病后而自杀的,保险公司就应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因为,我国《保险法》第66条之所以做出上述规定,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故意自杀,或者在早已经打算自杀的情况之下,购买保险,为自己的亲人赚取保险金。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只有是故意时,保险公司才不赔保险金。而被保险人在患精神病之后自杀的,显然自杀行为不足出于故意,而是一种无意识的行为。所以,被保险人是由于患了精神病后面自杀的,不论合同成立是不是已经超过两年的,保险公司都应当赔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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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精神病患者可以买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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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精神病患者可以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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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基本上购买不了,可以参加社保或者农医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村合作医疗。具体可以询问社保服务中心12333精神病患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不能购买保险。我国《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险,保险公司也不得承保。按照此项规定,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不得为精神病人,当然精神病人也不能成为投保人了。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此种情况之下精神病人不可以成为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因此,如果要买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的话,可以指定精神病患者的亲人为合同的受益人。当然,可以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对此法律上是不禁止的。其次,精神病人与人身保险受益人的指定。我国《保险法》第61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这里的意思是在您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您要指定受益人,要经精神病人的I监护人同意。否则,指定的受益人无效。再次,如果您在购买完人身保险之后,在合同已经生效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患精神病的,保险合同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变化而失效。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以后患精神病自杀的,不适用《保险法》第66条的规定。我国《保险法》第66条规定,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内自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投保人已经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后才自杀的,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做法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

5. 精神疾病患者可以购买哪些保险?

张女士来到保险公司,要为自己患有精神病的儿子买人寿保险,厦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核查后告诉张女士不能为自己的儿子买人身保险。对此张女士不是非常理解。那么,下面我们就向您介绍一下人身保险合同中有关精神病人的特殊规定。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关于精神病人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的规定。我国《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险,保险公司也不得承保。按照此项规定,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不得为精神病人,当然精神病人也不能成为投保人了。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此种情况之下精神病人不可以成为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因此,如果您要买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的话,可以指定精神病患者的亲人为合同的受益人。 当然,您完全可以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对此法律上是不禁止的。 其次,精神病人与人身保险受益人的指定。我国《保险法》第61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这里的意思是在您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您要指定受益人,要经精神病人的I监护人同意。否则,指定的受益人无效。 再次,如果您在购买完人身保险之后,在合同已经生效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患精神病的,保险合同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变化而失效。因为,这种变化属于意外情况,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患精神病的事实在保险事故范围内,保险公司就应当赔付保险金。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以后患精神病自杀的,不适用《保险法》第66条的规定。我国《保险法》第66条规定,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内自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投保人已经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后才自杀的,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做法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 但是,如果在上面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是由于患了精神病后而自杀的,保险公司就应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因为,我国《保险法》第66条之所以做出上述规定,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故意自杀,或者在早已经打算自杀的情况之下,购买保险,为自己的亲人赚取保险金。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只有是故意时,保险公司才不赔保险金。而被保险人在患精神病之后自杀的,显然自杀行为不足出于故意,而是一种无意识的行为。所以,被保险人是由于患了精神病后面自杀的,不论合同成立是不是已经超过两年的,保险公司都应当赔付保险金。

精神疾病患者可以购买哪些保险?

6. 有精神疾病可以购买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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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诺解答:您好!
有精神疾病不可以购买保险,精神疾病不能成为投保人;为精神病人购买健康险和寿险类保险,大多数保险公司也都不接受承保。尤其是重疾险及寿险,承保的可能性基本为0。部分保险公司可以提供预核保服务,但承保几率也很低。
精神类疾病是一种几乎不可能完全痊愈的疾病(从这个层面来说,保险公司核保对于曾经患有精神类疾病的人等同于精神疾病患者)。复发率高,极易影响人们的身心健康。自杀自伤的倾向都会高于普通人。商业保险公司的核保可能就是基于这样的考量,才会将这类客户拒之门外。

7. 精神病患者可以买保险

商业保险基本上购买不了,可以参加社保或者农医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村合作医疗。具体可以询问社保服务中心12333精神病患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不能购买保险。我国《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险,保险公司也不得承保。按照此项规定,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不得为精神病人,当然精神病人也不能成为投保人了。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此种情况之下精神病人不可以成为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因此,如果要买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的话,可以指定精神病患者的亲人为合同的受益人。当然,可以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对此法律上是不禁止的。其次,精神病人与人身保险受益人的指定。我国《保险法》第61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这里的意思是在您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您要指定受益人,要经精神病人的I监护人同意。否则,指定的受益人无效。再次,如果您在购买完人身保险之后,在合同已经生效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患精神病的,保险合同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变化而失效。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以后患精神病自杀的,不适用《保险法》第66条的规定。我国《保险法》第66条规定,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内自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投保人已经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后才自杀的,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做法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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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可以买保险

8. 精神病可以买保险吗

精神病当然可以买保险,不过大部分的保险都买不了,只有少数的险种可以投保,不过审核都挺严格的。目前有两类保险可以试着去投保,一类是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一类是税优健康险。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也就是各家保险公司为各大城市专属定制的惠民保。这类保险一般可以带病投保,如佛山佛医保、长沙星惠保等,是可以保精神疾病带来的医药费住院的。税优健康险同样是可以带病投保的,但是既往症,如精神病投保等,是需要扣税1年的客户才能购买的。【拓展资料】一、车祸导致精神病保险公司赔偿多少钱?1.建议将肇事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4.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二、精神病人意外险赔偿吗?精神病人意外险不赔偿。意外险主要可以保障的内容为意外身故或伤残、意外医疗等,而其对于精神病,则通常作为除外责任,不予理赔。此外,精神病患者在投保需要进行健康告知的意外险时,也往往无法投保。在投保意外险时,投保人/被保险人还需要仔细查阅保险合同条款细则,了解保障范围、免责范围等,切勿盲目投保,否则后期出险,容易产生理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