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

2024-05-17 17:21

1.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

	董事长是公司或机构的最高管理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为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领导董事会。
	董事长辞职的程序:董事长本人要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辞呈,辞去董事、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职务。董事会召开会议,通过该议案,同时选举新董事长。一般会导致董事不够公司章程规定人数。这时候需要有提名资格的股东推荐董事候选人,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董事。期间原董事长还要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到新任董事的任职资格被交易所确认后。原董事长算是辞职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

2.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董事长本人要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辞呈,辞去董事、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职务。董事会召开会议,通过该议案,同时选举新董事长。一般会导致董事不够公司章程规定人数。这时候需要有提名资格的股东推荐董事候选人,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董事。期间原董事长还要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到新任董事的任职资格被交易所确认后。原董事长才算是彻底辞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第二款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3. 公司董事长和法人代表辞职公司法怎样规定的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辞职程序为董事长本人要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辞呈;董事会召开会议,通过该议案,同时选举新董事长;董事不够公司章程规定人数,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董事;期间原董事长还要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到新任董事的任职资格被交易所确认后。关于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的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详细解答。一、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      1、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辞职程序为:      (1)董事长本人要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辞呈;      (2)      董事会召开会议,通过该议案,      同时选举新董事长;      (3)      董事不够公司章程规定人数,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董事;      (4)      期间原董事长还要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到新任董事的任职资格被交易所确认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二、经理辞职董事长可否代行职责      总经理辞职,董事长可代行职责,之后公司应该尽快选举产生新总经理,在此期间可以暂时由公司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我国公司法对于董事长的产生和代替人有规定,但是对总经理没有法律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公司董事长和法人代表辞职公司法怎样规定的

4. 公司法如何规定董事长产生的?

1、按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3、股份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十七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5. 公司法如何规定董事长产生的?

你好!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
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第一百零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
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法如何规定董事长产生的?

6. 公司法如何规定董事长产生的?

你好!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第一百零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7. 公司法董事长职权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董事长职权如下:
	1、主持股东会会议,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对外代表公司;
	4、设立分公司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公司法董事长职权有哪些规定

8. 公司法董事长产生是如何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