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公积金新政有哪些?

2024-05-08 13:06

1. 2020公积金新政有哪些?

2020年公积金新政有哪些?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2、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2020年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1、准备资料
提取公积金时,购房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根据不同的提取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之后到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印章。当然部分城市开通了网上提取功能,购房者这些资料在网上提交即可。如果需要单位代为办理,购房者要在准备好资料之后交给公司相应负责人,等待他们帮忙办理。
2、审核
提交了提取公积金的资料后,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进行审核,确认提取申请是否符合条件,资料是否齐全真实且合法。如果因为文件不完整而不能审核通过,应尽快补齐材料再次提出提取申请。
3、到账
若提交材料已通过公积金中心的审核,公积金中心会将金额打款你提供的公积金联名银行卡中。之后拿着银行卡就能把钱提取出来。现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步骤比较简单,若还有任何疑问,可到本地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工作人员。

三、2020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四、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注意什么?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2020公积金新政有哪些?

2. 2020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是什么

一、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1)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以上就是对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的解答。
二、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3. 2020年公积金标准


2020年公积金标准

4. 2020年国家对公积金领取有什么新规?


5. 公积金2021年新政策

公积金2021年新政策:1、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2、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3、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向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暂缓缴存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恢复缴存、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4、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办理缴存登记、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的单位,应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补缴,补缴完成后,补缴月份视同连续缴存。自愿缴存人员可参照执行。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购房后2年内,凭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应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公积金2021年新政策

6. 公积金新规定2022年最新规定

如何让买房人真正享受到国家政策的红利?公积金贷款买房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我市2022年公积金贷款政策都有哪些调整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贷款额度      调整前      调整后      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职工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职工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二、贷款首付比例      调整前      调整后      首套房30%      二套房60%。      首套房30%      二套房40%。      三、存贷挂钩倍数      调整前      调整后      在规定的贷款比例和最高贷款限额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不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及配偶各自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的缴存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算可贷额。      在规定的贷款比例和最高贷款限额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不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及配偶各自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的缴存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可贷额。      四、贷款年利率      调整前      调整后      首套房五年(含)以下2.75%,五年以上3.25%;二套房上浮1.1倍,即五年(含)以下3.025%,五年以上3.575%。      首套房五年(含)以下2.6%,五年以上3.1%;二套房利率不变,五年(含)以下3.025%,五年以上3.575%。,      原标题:《东阳市2022年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汇总》

7. 2020年公积金标准

根据2020年3月24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规定:
1、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法律上的“应当”就是“必须、强制”的意思);
2、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020年公积金标准

8. 202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1、提高额度计算系数。贷款额度计算系数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30%提高至50%。
2、贷款提取综合计算。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与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应在申请贷款之前一次性办理。
3、延长贷款年限。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等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