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奖励的奖励类别

2024-05-19 01:48

1. 省部级奖励的奖励类别


省部级奖励的奖励类别

2. 省部级奖励的奖励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第 2 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已经1999年12月24日科学技术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长:朱丽兰1999年12月26日第一条 为了规范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的设立和备案工作,加强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应当制定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审规则,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严格规范推荐、评审、授奖程序,保障科学技术奖励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保证科学技术奖励的质量和水平。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以下称省级科学技术奖)。省级科学技术奖可以分类奖励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以及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不再设立科学技术奖。第四条 省级科学技术奖励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应当严格控制奖励数额。第五条 省级科学技术奖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自行设立奖励等级。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成立以科学技术专家、学者为主的省级科学技术奖评审机构,负责评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评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第七条 中央、国务院各部委所属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等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及其完成人,可以在成果实施应用地或者本机构所在地参加省级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省级科学技术奖的管理部门和评审机构应当积极受理、公正评审。第八条 省级科学技术奖应当实行异议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第九条 省级科学技术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省级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经费由地方财政列支。第十条 省级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授奖的经费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可以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部级科学技术奖的奖励范围只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并由于国家安全和保密不能公开的项目。民用项目不属于部级科学技术奖的奖励范围。上述部门所属单位完成的民用项目可以参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推荐省级科学技术奖。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可以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国务院所属其他部门不再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第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务院其他部门所属单位完成的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项目,按项目所属专业领域向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部门推荐部级科学技术奖。部级科学技术奖的管理部门和评审机构应当积极受理、公正评审。第十三条 部级科学技术奖实行异议制度,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在适当范围内征求意见。第十四条 部级科学技术奖的其他工作,可以参照本办法有关省级科学技术奖的条款执行。第十五条 科学技术部负责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备案审查工作。设立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具体办法应当按有关规定报科学技术部备案。科学技术部在备案审查中,发现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设立、评审等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违背或者有矛盾的,可以责成制定机关进行修改,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提请有关机关予以改变或者撤消。第十六条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奖励情况,应当以年报形式报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省部级奖励的介绍

省部级奖励是指省委省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

省部级奖励的介绍

4. 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有哪些

1.政治待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8〕31号),第五、六条优先推荐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选,受邀参加各级党委和政府等部门举办的重要庆典、纪念活动等。      2.高定工资级别。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工资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鄂人〔2007〕31号),第九条2006年7月1日后被授予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高定一档级别工资或一级薪级工资。      3.荣誉津贴。省总工会、省委宣传部、省财经办、省农办、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解决劳动模范社会保障和生活困难等问题的通知》(鄂工发〔2013〕26号),第四条从2014年起,恢复离退休劳模荣誉津贴的发放,省部级劳模每人每月100元,劳模荣誉津贴由劳模所在单位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在行政事业费的离退休费中列支;企业单位在管理费中列支。如企业确因无能力支付的,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予以解决。      4.退休补贴。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对部分工作人员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54号),第一条2014年9月30日前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一次性退休补贴(本人退休时的月基本工资×提高的计发比例10%×139个月),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5.公务员加分。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仙桃市公务员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仙组通〔2022〕3号),第三条(二)个人奖励加分,从2020年1月1日起受省部级表扬(表彰)的加 6 分/次。      6.困难帮扶。省财政厅、省总《关于印发〈湖北省省部级困难劳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19〕175 号),第二条、第三条省财政按年度纳入预算,用于帮助省部级劳模解决生活困难和开展关心关爱劳模相关活动。      7.疗休养。省总《关于进一步做好劳模和职工省内疗休养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工发〔2021〕11 号),第二条省总工会组织享受待遇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荆楚工匠获得者开展疗休养。每批次疗休养一般不超过7天(含报到日和返程日),疗休养费用标准不超过3500元/人,疗休养地点面向全省域,以劳模职工疗养院所(基地)为主。      8.健康体检。      9.节假日慰问。      10.发放一次性奖金5000元。      11.创新工作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8〕31号),第十二条各地区各部门可以为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建立荣誉、技能、创新工作室。被命名为省级创新工作室拨付资金5万元,市级创新工作室2万元。

5. 省级以上奖励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省部级奖励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人民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国家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直接授予的奖励。
此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批准,由社会力量设立,面向全国评选的经常性科学技术奖(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光华工程科技奖、中华医学科技奖、冶金科学技术奖、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创新奖[1]等)在统计时常被归入省部级奖励范畴。
法律依据:《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 第二条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应当制定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审规则,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严格规范推荐、评审、授奖程序,保障科学技术奖励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保证科学技术奖励的质量和水平。
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以下称省级科学技术奖)。省级科学技术奖可以分类奖励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以及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不再设立科学技术奖。
第四条 省级科学技术奖励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应当严格控制奖励数额。
第五条 省级科学技术奖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自行设立奖励等级。

省级以上奖励包括什么

6. 省部级奖项有哪些

省部级奖励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人民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国家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直接授予的奖励。

此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批准,由社会力量设立,面向全国评选的经常性科学技术奖(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光华工程科技奖、中华医学科技奖、冶金科学技术奖、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创新奖 等)在统计时常被归入省部级奖励范畴。

7. 哪些奖算省部级奖项

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批准,由社会力量设立,面向全国评选的经常性科学技术奖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光华工程科技奖、中华医学科技奖、冶金科学技术奖等在统计时常被归入省部级奖励范畴。省部级奖励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人民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

哪些奖算省部级奖项

8. 省级以上奖励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
省部级奖励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人民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国家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直接授予的奖励。
此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批准,由社会力量设立,面向全国评选的经常性科学技术奖(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光华工程科技奖、中华医学科技奖、冶金科学技术奖、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创新奖[1]等)在统计时常被归入省部级奖励范畴。

法律依据: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 第二条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应当制定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审规则,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严格规范推荐、评审、授奖程序,保障科学技术奖励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保证科学技术奖励的质量和水平。
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以下称省级科学技术奖)。省级科学技术奖可以分类奖励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以及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不再设立科学技术奖。
第四条 省级科学技术奖励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应当严格控制奖励数额。
第五条 省级科学技术奖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自行设立奖励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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