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合同有什么范本?

2024-05-19 01:22

1. 代理记账合同有什么范本?


代理记账合同有什么范本?

2. 代理记账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法律分析:代理记账合同应当注意: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是在工商局正规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代理记账机构必须具有财政局下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代理记账机构收费要合理且明确等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3. 代理记账合同范本

代理记账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 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 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 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三) 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四) 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三、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要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在每月月度结束后15 天内,向甲方报告核算结果和会计报表;
6)对委托方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并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7)如委托方需要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有关内容,并相应变更国税和地税登记内容的,按市场价格的70%收费。
四、代理记帐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 元,按月支付。
另外,每年一次性收取150元帐簿费。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终止: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代理记账合同范本

4. 代理记账合同范本

代理记账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 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 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 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三) 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四) 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三、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要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在每月月度结束后15 天内,向甲方报告核算结果和会计报表;
6)对委托方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并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7)如委托方需要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有关内容,并相应变更国税和地税登记内容的,按市场价格的70%收费。
四、代理记帐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 元,按月支付。
另外,每年一次性收取150元帐簿费。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终止: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5. 代理记账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代理记账合同应当注意: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是在工商局正规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代理记账机构必须具有财政局下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代理记账机构收费要合理且明确等问题。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代理记账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6. 代理记账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代理记账合同注意事项
1、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是在工商局正规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
2、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有合法的经营场所,因需要保存客户的会计档案,所以该办公场所必须要保证安全、干净、整洁、不偏僻。最好能有专门的档案保存室。
北京乾庄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位于CBD核心商圈万达广场,毗邻各大国内外知名企业,办公面积150多平,地理位置优越,紧邻地铁1号线和10号线。设有独立的档案室,有健全的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档案室配备财政局要求的各项安全设施包括档案柜、灭火器等。
3、代理记账机构必须具有财政局下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方可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北京乾庄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许可证号:
110105002264,由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下发。
4、代理记账机构必须使用专业的财务软件处理记账事宜,财务软件需要到财政局备案方可使用,有的代理记账单位没有采用财政部批准的财务软件来替代手工记账。
5、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
北京乾庄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合同中对服务事项、服务时间、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等事项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异议时,能准确的分清责任。
6、代理记账机构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从业人员
北京乾庄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有持有会计中级职称2人、持有会计初级职称3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8人、配合主职会计工作的外勤人员10人,出纳1人,其他岗位若干人。
7、代理记账机构应当有完整的工作流程以及有对流程非常熟悉的专业会计人员。
北京乾庄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从公司名称核准、工商登记、刻章、银行开户、税务报道、记账报税等流程都有专业人员来操作,我们的宗旨是:流程零缺陷,监管无漏洞,给客户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满意的服务。我公司业务经理从事工商注册、代理记账行业7年;会计部3名经理从事工商注册、代理记账行业均超过4年;其他专业会计人员至少从事代理记账工作2年以上。
8、代理记账机构收费要合理且明确。
北京乾庄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正规的记账机构,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收费均公开透明、合理合法,没有任何隐性收费,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效的服务水平受到客户的一致赞誉。
9、代理记账机构要有明确的服务项目及服务方式。
北京乾庄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服务项目广泛且价格优惠,服务项目包含整理公司日常票据、银行单据、往来流水等、地税综合申报、个人明细申报、国税增值税申报、文化事业建设税社保、印花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季度申报、年度汇算清缴、工商年报、残疾人保障金核定、填制会计凭证、建立公司账簿(包括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明细账、总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成本核算、代缴税金、打印整理税表、税务新政策的辅导等等。
10、完善的财务交接
基于会计工作的重要性,财务工作一定要有始有终,财务交接是财务工作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公司每年12月末会与企业进行财务移交工作,同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保证客户财务工作持续衔接。

7. 代理记账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代理记账合同应当注意:
1、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是在工商局正规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
2、代理记账机构必须具有财政局下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
3、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
4、代理记账机构收费要合理且明确等问题。
一、开代账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开代账公司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
5、向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个体需要报税吗?
如果是定期定额征收,不需要报税,如果是核定征收,就需要报税,如果是查账征收,就必须和普通公司一样记账报税。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体户,只要存在销售和收入,就会存在增值税。不同的是,公司要缴企业所得税,而个体户需要缴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而记账的基础是报税,因此公司要记账,而个体工商户也需要记账和申报纳税。
三、纪检部门查账严格吗
纪检部门查账严格,严格查账的方法如下:
1、顺查法是根据会计业务处理的先后程序进行检查的方法。即按照所有原始凭证的发生时序逐一进行检查。首先以原始凭证为依据,核对并检查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核对检查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最后以账簿来核对会计报表;
2、逆查法是指按会计业务处理程序的相反方向检查的一种方法。是从检查会计报表开始,对可疑账项和重要项目逐项核对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日记账,并有目的地审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找出问题的原因和结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代理记账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8. 代理记账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代理记账合同应当注意: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是在工商局正规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代理记账机构必须具有财政局下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代理记账机构收费要合理且明确等问题。
一、怎么正确处理出纳人员的工作交接
出纳人员的工作交接:①已经受理的出纳业务尚未填制收、付款记账凭证的,应填制完毕;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本人印章;③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说明;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记账凭证、现金出纳登记簿、银行存款日记账、财务专用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会计主管章、现金支票簿、转账支票簿、现金、有价证券、有关空白凭证、空白账表、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等。
二、委托律师代理离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委托律师代理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审查律师资格,当事人请律师时,必须审查律师资格,看是否有律师执业证书;
2、了解律师机构,请律师到律师事务所了解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
3、签订协议并明确授权,聘请律师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授权不明造成的不利法律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4、律师费应以律师事务所名义支付,支付后必须索要正式发票,以保护纠纷时的权益。
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到律师事务所代理相关离婚事务,也可以通过相关法律网站找到合适的律师。
三、彩票店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体育彩票店属于个体工商户,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对从事代理销售彩票的,国家没有明确要求要办理营业执照;但彩票代销者必须取得彩票代销证后方可代理销售彩票。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可以委托单位、个人代理销售彩票。
办理彩票营业执照的步骤如下:
1、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闽侯县工商局注册科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
2、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福建省体彩中心办理中国体育彩票销售许可证;
3、持中国体育彩票销售许可证、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一张(黑白、彩色均可)、经营场所证明(即有效的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到闽侯县工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开设彩票站站点注意事项如下:
1、营业面积在30平米以上;
2、 只能经营福利彩票,因为专营店要签补充协议,而且经营专营店不能代卖饮料、香烟、茶室、酒吧等其他服务;
3、 最关键的也是最刻薄的一点,专营店必须在3个月后达到一定业绩,否则就要被收回机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