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要带哪些材料

2024-05-07 06:10

1. 公积金提取要带哪些材料

提取公积金的原因不同,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不同。主要材料有:1。购买新商品房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买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应当提供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买协议、房屋所有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
3、建设、改造房屋的,应当提供规划部门建设、改造批准文件、支付费用证书;
4、改造自住房的,应当提供合格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评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项目预算、决算和支付费用证书;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应当提供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买合同、贷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房的,应当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发票、住房管理部门登记的家庭收入证明;
7、退休、退休、退休证明或者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8、出境注销结算证明、死亡证明;
9、出境结算证明、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提供存款人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应当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或者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存款、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市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市私营企业、其他城市企业、事业单位、私营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蓄。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提取要带哪些材料

2. 公积金提取需要带哪些材料

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 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书》; 2、本人办理:; 3、代理人办理; 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 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 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提前知道,不跑冤枉路!

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4. 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1、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下列材料:(1)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2)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3)公积金支取申请书;(4)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5)收入证明;(6)担保合同;(7)贷款合同及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等。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二、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哪些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之一条件:1、已经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而又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的;2、已经退休或者离休的工作人员;3、有能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4、准备或者已经出境定居的。

5. 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1.提取申请书,可以在相关网站上下载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取人名下的公积金联名卡或本市开户的工、建、农借记卡之一
4.结婚证或户口簿,如果是提取房主本人的公积金则不需提供,如果是提取房主配偶的公积金就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同一套住房按购房原因只能提取一次。如果是全款购房,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如果是贷款购房,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房首付款。另外,不同地区可能要求提交的资料也会不同,可以去相关部门咨询。
之后的程序是:
1.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规定的职工首先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2.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提取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后报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3.管理中心根据职工所在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受理,并办理支付手续。
4.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支付手续。

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6. 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办理:;
3、代理人办理;
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
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7. 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基本材料诚然,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提取人情况的不同需要上交的材料也是不同的,不过大家都知道,就如同去银行办任何手续需要有基本的身份证明一样,不管您是哪种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最基本的材料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不是您本人提取,那么也需要提取人的相关证件来提供证明。1、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拥有者本人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话,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在职的可要求单位出具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盖章签字。2、直系亲属提取(父母、配偶、子女)若是公积金拥有者本人的直系亲属代为领取,则需要:(1)公积金拥有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代领取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关系证明。需要证明本人和代领取人之间的关系,可以用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3、单位相关人办理领取某些单位可以为在职员工本人代为办理公积金提取,这需要:(1)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单位规定其他文件。4、委托其他人办理这除了要拥有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外,还需要一份由本人亲自签名的承诺委托公证书原件。(二)不同情形不同材料1、住房消费。(1)购买、大修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此证的也可提交《商品房购销合同》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可联系房地产商取得。翻修住房则需另外提供至少区、县级的翻修审批文件。(2)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至少区、县级的《土地使用证》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3)还房贷的。应正常还款一年以上,提供住房贷款合同、借据、偿还住房贷款凭证及复印件。时间在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日的三个月内。除此之外,以上所有证书和提取日期之间距离不得超过一年。2、离开本市。(1)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及复印件。(2)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并提供复印件。(3)出境定居的。若刚离职则提供单位的提取证明书并盖章,携带证明书、身份证、护照、签证、签证翻译件及复印件等去公积金中心办理。3、退休或因事离职的。(1)离休、退休的提供退休证等相关证明文件。(2)因事离职的,若完全丧失劳动力并解除了劳动合同,或者下岗、失业(男性超过并包括45岁,女性超过并包括40岁)连续12个月以上的,需要出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具体情况由有关部门开证书证明。若因本人死亡,而由继承人或受馈赠人继承的,则要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开具继承证明和本人的死亡证明书,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

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8. 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如果已婚的话,要提供结婚证书和复印件;2、已婚人士需要提交丈夫和妻子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作为鉴定材料,未婚人士也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复印件;3、如果有房子的话,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租房子的话提供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书副本;4、如果是退休的人士,需要提交退休证明;5、如果是低收入人群的话还需要带上相关的低保证明;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副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