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账户可以冻结吗

2024-05-18 22:05

1. 监管账户可以冻结吗

法律分析:只有法院可以。法院可以直接越过银行和开发商直接强制冻结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监管账户可以冻结吗

2. 监管账户能否冻结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冻结最长期限6个月,逾期自动撤销冻结。 根本没有什么解冻期,只要执法机关要求的冻结期限一到或者接到解冻通知,银行会立即解冻,不需要什么时间。银行冻结资金的原因只可能是接到了法院,检察院等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银行无权自行冻结客户的账户二种是,原来要求冻结的执法机关将加盖有县级以上执法机关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解除冻结通知书递交银行,银行收到后会立即解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3. 监管账户可以冻结吗?

法律分析:
只有法院可以。法院可以直接越过银行和开发商直接强制冻结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监管账户可以冻结吗?

4. 监管账户可以冻结吗

只有法院可以。法院可以直接越过银行和开发商直接强制冻结的。
一、欠钱法院会上门抓人吗
人民法院的职责是通过审判活动惩治一切犯罪分子,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经济秩序,保卫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所以欠钱不还法院不会上门抓人,也不会自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只有在对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而且这个程序,法院也不是直接上门抓人,而是直接冻结你的账户财产,直接上门抓人是公安机关的职责以及权利。
二、法院可以直接划扣执行款吗?
可以。法院可以在诉讼前冻结账户,但是在判决生效前或者被申请强制执行前,不能直接划拨存款。如果划拨,会给银行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被冻结的帐户,在法定的时间内,经法院通知,被执行人拒不主动执行的,法院可以将冻结的账户上的钱划走,然后转给申请执行人。
三、什么情况下法院冻结微信零钱
微信钱包里的资金属于个人资产,只有在个人发生欠款,例如:公司资不抵债,破产倒闭;个人欠他人债款,拒不归还,原告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债务人名下的资产,用于抵偿债务。
第二,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通知该债务人的开户银行,让银行冻结债务人银行卡上的足以偿还债务的金额,如果债务人银行卡里没有金额,将会拍卖、变卖债务人相当于所欠债务金额的家产。如此循序渐进。一般来说,法院强制执行时,不会直接就冻结债务人的微信专钱包,因为,这不符合流程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5. 监管账户可以冻结吗

只有法院可以。法院可以直接越过银行和开发商直接强制冻结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监管账户可以冻结吗

6. 法院可以冻结监管账户吗

法律分析:法院是可以冻结监管账户。但只要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冻结账户: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2、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3、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一)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二)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三)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7. 法院可以冻结监管账户吗

法院是可以冻结监管账户。但只要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冻结账户:
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
2、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
3、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
一、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程序
法院会要求有关单位协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对方财产等措施。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二、银行卡被司法冻结可以办理新卡吗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后可再办卡,但如果办理新卡仍会再被冻结的。因为法院冻结的不是单单的一张银行卡,而是个人银行账户,所以,再次办卡依旧是会冻结的。法院冻结银行卡,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是在执行中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
三、起诉公司多长时间可以冻结对方账户
起诉公司48小时内裁定冻结对方账户。原告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有权利对银行账户采取保全措施,冻结银行账户。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一)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三)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院可以冻结监管账户吗

8. 法院有权冻结资金监管账户吗

可以的,但是需要申请保全和冻结,强制执行,因为法院可以划扣监管资金账户。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一、封闭式专户开户资料: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3.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证明;4.与经办行签订的账户监管协议;5.账户监管业务审批表。二、监管账户特色服务:1、提供收款人监管和用途监管两种服务2、提供网上查询服务3、提供母子账户监管服务三、只要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冻结账户: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2、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3、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