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隔离墙制度始于

2024-05-04 23:59

1. 信息隔离墙制度始于

法律分析:信息隔离墙制度,是指证券公司为控制内幕信息及未公开信息(以下统称“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内幕信息和未公开信息的定义适用《证券法》及《刑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需知原则管理敏感信息,确保敏感信息仅限于存在合理业务需求或管理职责需要的工作人员知悉。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对以任何方式知悉的敏感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利用敏感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证券公司聘用外部服务商的,应当与服务商约定其对在服务中获知的敏感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三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第六条 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信息隔离墙制度始于

2. 隔离墙制度

为增强群众防范疫情的意识,提高防范预防能力,将“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发至每家每户,各项宣传材料张贴至高校、社区、小区及日常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条幅,LED屏滚动播放,在街道微信、微博公众号及各社区、小区的微信群发布信息等方式,及时将官方信息传递到位,引导群众停止春节期间的走亲访友。帮助群众树立防范意识,不信谣不传谣,在辖区努力形成群众主动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五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3. 信息隔离墙制度是什么

为增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相关信息的控制和管理能力,防止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制定了相关制度。法律依据:《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当将信息隔离墙制度纳入公司内部控制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健全业务管理流程,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对违规泄漏和使用敏感信息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证券公司应当定期评价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当明确董事会、管理层、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工作人员在信息隔离墙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的职责。证券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总体有效性负最终责任,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对本部门和本机构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有效性承担管理责任。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对本人在执业活动中遵守信息隔离制度承担直接责任。证券公司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协助董事会和管理层建立和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并负有审查、监督、检查、咨询和培训等职责。

信息隔离墙制度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