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开了发票对方不退怎么办

2024-05-17 16:18

1. 错开了发票对方不退怎么办

错开的增值税发票应该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如果对方拒不退回,可以向对方主管税局举报,或按发票丢失操作,自行冲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经常存在开票有误、发生销货退回以及开具发票退回等情况,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就针对几种情况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的政策问题进行整理归纳。
一、收回原发票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发票。
二、凭购买方出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发票。由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相对严格,一些纳税人发现开具发票错误后,往往是跨月了或已经抄税等,对于这种不能作废的发票而又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销货方应先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条件是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或为"认证相符",或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有些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虽然未经购买方认证,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通知单,销售方凭据此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以下两种情况:
(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
(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三、销售方凭自己申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再重新开具发票。

错开了发票对方不退怎么办

2. 发票开错税点给对方,对方不愿意退回怎么办

发票作废或冲红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或冲红,其主要区别在于,发票作废只能在发票开具的当月进行,如果当月因其他原因进行过开票系统的抄报税操作,已开具的发票也无法作废。
(一)发票作废
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二)发票冲红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扩展资料:
发票种类: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
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
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增值税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


3. 错开了增值税发票对方不退怎么办

错开的增值税发票应该作废处理,重新开具。
如果对方拒不退回,可以向对方主管税局举报,或按发票丢失操作,自行冲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经常存在开票有误、发生销货退回以及开具发票退回等情况,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就针对几种情况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的政策问题进行整理归纳。
一、收回原发票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发票。
二、凭购买方出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发票。
由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相对严格,一些纳税人发现开具发票错误后,往往是跨月了或已经抄税等,对于这种不能作废的发票而又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销货方应先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条件是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或为"认证相符",或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有些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虽然未经购买方认证,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通知单,销售方凭据此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三、销售方凭自己申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再重新开具发票。

错开了增值税发票对方不退怎么办

4. 发票开错后重新开金额对不上

应按以下不同情况处理:
1、出现开票金额与实际业务收入或税额有尾差的,可将尾差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已开具的发票仍正常使用。
2、如果开具发票的金额或税额与实际业务收入差距过大,则需将此发票作废,再重新开具。【摘要】
发票开错后重新开金额对不上【提问】
应按以下不同情况处理:
1、出现开票金额与实际业务收入或税额有尾差的,可将尾差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已开具的发票仍正常使用。
2、如果开具发票的金额或税额与实际业务收入差距过大,则需将此发票作废,再重新开具。【回答】
就是重新开具后发票不含税金额,含税金额和税率对不上【提问】
如果不含税金额对上了,那税率和含税金额多5分【提问】
这个你还是应该问客户,就跟他说明情况,看他是按照不含税的开具呢还是按照含税的开具发票。客户要是说你的这种可以就可以,不行你还的重新开。这样开具发票有些客户不挑剔的话是可以,要是挑剔不行。【回答】

5. 错开了增值税发票对方不退怎么样办

错开的增值税发票应该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如果对方拒不退回,可以向对方主管税局举报,或按发票丢失操作,自行冲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经常存在开票有误、发生销货退回以及开具发票退回等情况,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就针对几种情况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的政策问题进行整理归纳。
一、收回原发票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发票。
二、凭购买方出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发票。由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相对严格,一些纳税人发现开具发票错误后,往往是跨月了或已经抄税等,对于这种不能作废的发票而又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销货方应先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条件是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或为认证相符,或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有些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虽然未经购买方认证,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通知单,销售方凭据此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以下两种情况:
(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
(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三、销售方凭自己申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再重新开具发票。

错开了增值税发票对方不退怎么样办

6. 开错发票怎么退?


7. 发票开错了,税钱能退吗?

可以退。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一条  当部分法人单位或个人没有开发票的资格,可以前往税务局开具发票,主管税务机关代开时,要求现场缴税;则发票作废,税款退回流程复杂、周期长。
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发票开错了,税钱能退吗?

8. 发票退票开错了怎么办?

  根据国税法【2007】18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的销货方如果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了专用发票后,发生了退货或销售折让,作为一般纳税人的购销双方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办理专用发票处理手续:
  1.购买方在末付货款并且末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主动还给销货方。销售方收到后,应在该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及有关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末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2.在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末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回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需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末收到上述证明之前,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到证明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进项税的凭证。
  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PS:地税普通发票开错直接收回,然后作废处理,如果对方已经申报了也要开红字冲回的。

  丢失什么发票都是一样的,地税发票也要去大厅办理发票丢失相关手续,然后登报,缴销。

  如果不登报缴销的话,重新开具发票,那么两笔收入都是要做申报处理的,那么就等于要多交一次税款,多余的钱公司可能会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