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外汇业务的合规管理哪些建议

2024-05-08 13:58

1. 个人外汇业务的合规管理哪些建议

建议:
1、完善《银行外汇业务监督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银行外汇业务合规性检查和业务质量评级工作,将个人结售汇业务办理的合规性和系统数据录入的准确性纳入对银行的日常监管考核,督促银行明确职责,减少乃至杜绝个人结售汇业务中违规行为,提高个人结售汇系统的数据质量。 
  2、银行应加强和完善符合自身结售汇业务特点的风险监控制度,加强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并与其目标绩效工资挂钩,从严考核相关人员的业务操作。 
  3、 建议总局尽快对“个人结售汇系统”进行升级。
一是将“个人结售汇系统”与银行业务系统对接,这样不仅可以减少银行手工录入的错误信息,杜绝漏录人情况发生,还能实时监控个人结汇超限额情况,实现对资金流动的双向监测。
二是在个人结售汇系统中增设报表统计分析功能,使之能够根据不同的管理要求来进行查询和汇总。
三是完善累计结汇金额预警和银行结汇流水查询监管功能,将非现场监管从单笔大额结汇监管扩大到对每笔超限额结汇业务的监管及对全部结汇流水的筛选、分析,确保非现场监管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4、 进一步加强对银行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可采取电视电话视频培训方式,将视频培训辐射到基层网点,增强外汇指定银行正确执行政策的自觉性,提高银行代位监管的能力。

个人外汇业务的合规管理哪些建议

2. 对于个人外汇业务的合规管理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建议:
1、完善《银行外汇业务监督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银行外汇业务合规性检查和业务质量评级工作,将个人结售汇业务办理的合规性和系统数据录入的准确性纳入对银行的日常监管考核,督促银行明确职责,减少乃至杜绝个人结售汇业务中违规行为,提高个人结售汇系统的数据质量。 
  2、银行应加强和完善符合自身结售汇业务特点的风险监控制度,加强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并与其目标绩效工资挂钩,从严考核相关人员的业务操作。 
  3、 建议总局尽快对“个人结售汇系统”进行升级。
一是将“个人结售汇系统”与银行业务系统对接,这样不仅可以减少银行手工录入的错误信息,杜绝漏录人情况发生,还能实时监控个人结汇超限额情况,实现对资金流动的双向监测。
二是在个人结售汇系统中增设报表统计分析功能,使之能够根据不同的管理要求来进行查询和汇总。
三是完善累计结汇金额预警和银行结汇流水查询监管功能,将非现场监管从单笔大额结汇监管扩大到对每笔超限额结汇业务的监管及对全部结汇流水的筛选、分析,确保非现场监管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4、 进一步加强对银行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可采取电视电话视频培训方式,将视频培训辐射到基层网点,增强外汇指定银行正确执行政策的自觉性,提高银行代位监管的能力

3. 对于个人外汇业务的合规管理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对于个人外汇业务的合规管理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建议:  1、完善《银行外汇业务监督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银行外汇业务合规性检查和业务质量评级工作,将个人结售汇业务办理的合规性和系统资料录入的准确性纳入对银行的日常监管考核,督促银行明确职责,减少乃至杜绝个人结售汇业务中违规行为,提高个人结售汇系统的资料质量。  2、银行应加强和完善符合自身结售汇业务特点的风险监控制度,加强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并与其目标绩效工资挂钩,从严考核相关人员的业务操作。  3、 建议总局尽快对“个人结售汇系统”进行升级。  一是将“个人结售汇系统”与银行业务系统对接,这样不仅可以减少银行手工录入的错误资讯,杜绝漏录人情况发生,还能实时监控个人结汇超限额情况,实现对资金流动的双向监测。  二是在个人结售汇系统中增设报表统计分析功能,使之能够根据不同的管理要求来进行查询和汇总。  三是完善累计结汇金额预警和银行结汇流水查询监管功能,将非现场监管从单笔大额结汇监管扩大到对每笔超限额结汇业务的监管及对全部结汇流水的筛选、分析,确保非现场监管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4、 进一步加强对银行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可采取电视电话视讯培训方式,将视讯培训辐射到基层网点,增强外汇指定银行正确执行政策的自觉性,提高银行代位监管的能力
  外汇合规管理是什么意思?  指该零售商进行外汇销售且外汇产品零售等有关外汇类产品业务  因为某些平台虽有监管但是监管范围为保险等其他非外汇类业务
  工行账户外汇业务的交易方式有哪些?  账户外汇的交易方式分为实时交易和挂单交易。其中,实时交易是指您按照我行的交易报价实时进行的交易;挂单交易是指您提交挂单指令,当我行交易报价满足您的挂单条件时,按挂单价格成交的交易。
  经纪业务合规管理基础理论包括哪些  根据《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中的定义,合规管理是指证券公司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合规管理是企业“内部的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合规管理部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合规管理部门整个银行系统负有履行合规管理职责  的业务条线与分支机构的统称。狭义的合规管理部门是识别、评估、通报、监控并报告银行合规风险的一个独立的职能部门。合规风险管理是全行上下的共同责任, 不是单纯由合规管理部门自身独自履行。合规管理部门的作用主要是辅助管理银行的合规风险。合规管理部门应根据合规管理程式主动识别和管理合规风险,  按照合规风险的报告路线和报告要求及时报告。合规管理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在合规管理方面是相互协作。合规管理职能与内部审计职能分离, 合规管理职能的履行情况受到内部审计部门定期的独立评价。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商业银行各项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审计。内部审计方案包括合规管理职能适当性和有效性的审计评价, 内部审计的风险评估方法应包括对合规风险的评估。
  您对小区综合治理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你好,1、部门、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平安建立工作,对平安建立工作常部署、常安排,有分管领导,职责明确。专 *** 普法、调解、消防、治保人员到位,并能胜任工作。  2、内部单位人防、物防到位,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符合要求,无重、特大刑事案件发生。  3、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4、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路建设,全面及时掌握影响稳定的资讯,妥善解决出现的矛盾纠纷,民事纠纷调处率达到98%以上,不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5、加强对干部职工的道德法制教育,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高,法制观念明显加强,普法考试及格率达到100%,无违法犯罪和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6、积极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不发生干部职工涉邪教问题。  7、无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无失泄密事件,外事活动、节庆活动无事故。  8、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有力,无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发生。  9、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无火灾隐患,无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望采纳,谢谢。
   
  郑州有哪些机构有外汇业务 炒外汇的人多吗  根据我们的调查统计中国有9700万炒过汇和正在炒汇的汇民,其中92%也在参与股票 期货等交易.  随着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外汇市场的投资将远远超过股票  如果没有野心炒外汇是有一定难度的  只要有足够的大野心 比如中国首富这个小目标 炒炒汇是很理想的选择  现在的世界首富也在做外汇  排名 姓名 国籍 年龄 资产  1 沃伦·巴菲特 美国 77岁 620亿美元
  做外汇业务该跑哪些客户  确实是很难做啊,你们公司没有给一些潜在的客户资料吗?其实想做外汇的挺多的,就看你怎么发现了。找有钱人就行,现在的有钱人挺多的,让他们发现外汇的优势特点,让他们感兴趣了自然就来找你了。
  郑州市北环附近哪个建行网点可以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外汇业务仅是支行营业室或营业部可以办理。你直接在建行官网在左下录入省份,查到郑州的带有营业部或营业室的名称的点。
  对管理及其他方面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商品的质量管理,建议分为三部:进货,生产和销售。进货:根据商品的特性制定严格的进货标准,包括供应商的资质条件、商品的原料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商品的各类标识等,如QS,有条件的可以实地考察一下供应商的厂房条件等。生产:严格制定生产责任制,以及科学的生产流程,并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每周对车间、仓库等进行整理,食物类特别注意四害,定期对生产出的库存商品进行检查,以免商品腐败变质、或者出现不利于商品的情况。销售:销售过程中随时注意商品的品质变化,以及外观的清洁等总之,制定科学的流程非常重要,流程可以指引您做事情的正确方法,作到万无一失。
   

对于个人外汇业务的合规管理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4. 银行个人外汇合规的规章制度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便利个人外汇收支,简化业务手续,规范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与境外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按上述分类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管理。

第三条 经常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原则管理,资本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进程管理。

第四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个人在境内及跨境外汇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外汇业务。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款机构及外币兑换机构(含代兑点)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第六条 银行应通过外汇局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将办理个人业务的相关材料至少保存5年备查。

第七条 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

第八条 个人跨境收支,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

第九条 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照第三章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十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其贸易外汇资金的收支按照机构的外汇收支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凭有关单证办理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项下及旅游购物、边境小额贸易等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

第十二条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上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

第十三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项下合法人民币收入,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购汇及汇出。 

第十四条 境外个人未使用的境外汇入外汇,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原路汇回。

第十五条 境外个人将原兑换未使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币现钞时,小额兑换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或外币兑换机构办理;超过规定金额的,可以凭原兑换水单在银行办理。

第三章  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十六条 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符合有关规定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应当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第十七条 境内个人购买B股,进行境外权益类、固定收益类以及国家批准的其他金融投资,应当按相关规定通过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第十八条 境内个人向境内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人寿保险项下保险费,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支付。

第十九条 境内个人在境外获得的合法资本项目收入经外汇局核准后可以结汇。

第二十条 境内个人对外捐赠和财产转移需购付汇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外汇局核准。

第二十一条 境内个人向境外提供贷款、借用外债、提供对外担保和直接参与境外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到外汇局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 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应当符合自用原则,其外汇资金的收支和汇兑应当符合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境外个人出售境内商品房所得人民币,经外汇局核准可以购汇汇出。

第二十三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境内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等金融产品。境外个人购买B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存款应纳入存款金融机构短期外债余额管理。  

第二十五条 境外个人对境内机构提供贷款或担保,应当符合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合法财产对外转移,应当按照个人财产对外转移的有关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第四章 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个人外汇账户按主体类别区分为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及外汇储蓄账户。

第二十八条 银行按照个人开户时提供的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确定账户主体类别,所开立的外汇账户应使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一致的姓名。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境内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

第三十条 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第三十一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开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账户内资金经外汇局核准可以结汇。直接投资项目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境外个人可以将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划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第三十二条 个人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本人或与其直系亲属之间同一主体类别的外汇储蓄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开立的外汇储蓄联名账户按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 个人购汇提钞或从外汇储蓄账户中提钞,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提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当地外汇局事前报备。

第三十五条 个人外币现钞存入外汇储蓄账户,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入境免申报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存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金融机构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