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总监属于公司高管吗

2024-05-17 14:54

1. 财务总监属于公司高管吗

属于。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主要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财务总监一般指首席财务官CFO,是企业治理结构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必然产物。没有首席财务官的治理结构不是现代意义上完善的治理结构。

扩展资料:
财务总监职责
1、制定该公司的财务目标、政策及操作程序,并根据授权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
2、建立健全该公司财务系统的组织结构,设置岗位,明确职责,保障财务会计信息质量,降低经营管理成本,保证信息通畅,提高工作效率;
3、对该公司的经营目标进行财务描述,为经营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并定期审核和计量公司的经营风险,采用有效的措施予以防范;
4、建立健全该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主持公司财务战略的制定、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
5、协调该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统计、审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维护公司利益;
6、审核财务报表,提交财务分析和管理工作报告;参与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和决策;跟踪分析各种财务指标,揭示潜在的经营问题并提供管理当局决策参考;
7、确保该公司财务体系的高效运转;组织并具体推动公司年度经营/预算计划程序,包括对资本的需求规划及正常运作;
8、根据该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有效的融资策略及计划,利用各种财务手段,确保公司最优资本结构;
9、完成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首席财务官

财务总监属于公司高管吗

2. 董事会秘书比总经理大吗

总经理的职权比董事会秘书大。
董事会秘书是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对内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等事宜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总经理是公司的业务执行的最高负责人。股份公司的总经理是董事会聘任的,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实现董事会制定的企业经营目标。并通过组建必要的职能部门,组聘管理人员,形成一个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组织、管理、领导体系,实施对公司的有效管理。总经理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的经营管理,经董事会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和处理业务;组织经营管理班子,提出任免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及部门经理等高级职员的人选,并报董事会批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业务情况,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及各种报表、计划、方案,包括经营计划、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等。

3. 企业上市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应该参与的事务有哪些?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企业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来说,企业欲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必须经历综合评估、规范重组、正式启动三个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
 
第一阶段 企业上市前的综合评估
 
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相比,也需要经过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期后评价的过程;而且还要面临着是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企业应做的工作、渠道和风险都不同。只有经过企业的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拟上市企业在成本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对于企业而言,要组织发动大量人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企业首先会全面分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审慎拿出意见,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
 
第二阶段 企业内部规范重组
 
企业首发上市涉及的关键问题多达数百个,尤其在中国目前这个特定的环境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诸多财务、税收、法律、公司治理、历史沿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很多问题在后期处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企业在完成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并在上市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预先处理好一些问题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此项工作,也可以增强保荐人、策略股东、其它中介机构及监管层对公司的信心。
 
第三阶段 正式启动上市工作
 
企业一旦确定上市目标,就开始进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实务操作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选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审计及法律调查、券商辅导、发行申报、发行及上市等。由于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务机构有五六个同时工作,人员涉及到几十个人。因此组织协调难得相当大,需要多方协调好。

企业上市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应该参与的事务有哪些?

4. 有限公司财务是董事长还是总经理管

财务负责人的任命分为提名和任命,根据大部分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是经理(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总经理)提名财务负责人,董事会决定聘任的。
但是,由于公司法赋予股东对章程中某些事项的自主约定的权利,而且经理的职权是完全可以不按公司法列举的职权进行约定的,所以会存在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和任命权全权归董事会的情形。
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和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所以财务负责人与总经理的关系还是看董事会怎样设置的问题。
扩展资料:
根据《公司法》关于董事会职权的规定,董事会与财务有关的职权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董事会要顺利行使这些职权,显然离不开财务总监的配合和支持,这样,董事会对财务总监的日常工作就必须实行领导;财务总监的日常工作也不能借口是产权部门委派而不服从董事会的领导。实际工作中,为了工作便利,产权部门在委派财务总监时也通常都将财务总监推荐进入董事会。
财务总监同总经理的关系,与集团公司是否设立总会计师有密切联系。总会计师作为经营班子成员是对总经理负责的,而财务总监一般作为董事会成员是对产权部门或董事长负责的,两者“各为其主”。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同属董事会领导,两者之间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5. 财务总监属于公司高管吗

属于。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主要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财务总监一般指首席财务官CFO,是企业治理结构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必然产物。没有首席财务官的治理结构不是现代意义上完善的治理结构。

扩展资料:
财务总监职责
1、制定该公司的财务目标、政策及操作程序,并根据授权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
2、建立健全该公司财务系统的组织结构,设置岗位,明确职责,保障财务会计信息质量,降低经营管理成本,保证信息通畅,提高工作效率;
3、对该公司的经营目标进行财务描述,为经营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并定期审核和计量公司的经营风险,采用有效的措施予以防范;
4、建立健全该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主持公司财务战略的制定、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
5、协调该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统计、审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维护公司利益;
6、审核财务报表,提交财务分析和管理工作报告;参与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和决策;跟踪分析各种财务指标,揭示潜在的经营问题并提供管理当局决策参考;
7、确保该公司财务体系的高效运转;组织并具体推动公司年度经营/预算计划程序,包括对资本的需求规划及正常运作;
8、根据该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有效的融资策略及计划,利用各种财务手段,确保公司最优资本结构;
9、完成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首席财务官

财务总监属于公司高管吗

6. 董事会秘书在上市公司里的责任是什么?算是公司管理层吗?

《公司法》对董秘的职责有明文规定:“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推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资本运作、做好内部控制等。

董秘的专业性及充分履职保障,某种程度上展现了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水平、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及信息披露透明度,决定了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
从日常工作来分,董事会秘书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是董秘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包括公司独立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行为规范、股票买卖规范;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是完善公司治理,增加上市公司透明度的主要手段,包括了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投资者管理管理
如果说信息披露是单向沟通,那么投资者关系管理就是双向沟通,是搭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的桥梁,包括投资者接待(电话、网络、来访)、媒体关系处理(报纸、电台、网站、微博)、知情人登记制度等。
资本运作
董秘与主管机构、中介机构、投资者都保持了密切的来往和沟通,在资本运作上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从拟上市公司的IPO开始,资本运作就是董秘的重要工作内容。
包括公开发行、资产重组、再融资(公开增发、定向增发、可转债、配股)、发行公司债券、收购兼并、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内部控制
良好的公司治理包括了完善的内部控制,而好的内部控制也是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董秘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保障公司合规运作的评审决策,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检查等。

7. 公司财务总监是不是总经理?

公司财务总监不是总经理;

公司财务总监是不是总经理?

8. 财务经理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不能兼任管理职务,所以监事不可以兼任财务总监。董事没有这方面限制,所以董事可以兼任财务总监。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由此可见,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对于上市公司,董秘也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除此以外,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管,如部门总监等。
  《公司法》对于董、监、高的任职兼任限制有哪些:
  1、《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所以,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监事。换句话说,只要是公司监事,就不可能同时为公司董事或高管。
  2、《公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所以,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如兼任经理,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3、《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所以,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可兼任经理,但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结论:董事不能兼任监事。董事兼任经理,股份有限公司须经董事会决定,国有独资公司须经国资委同意;董事兼任其他高管,《公司法》未作限制。监事不能兼任董事,也不能兼任高管。
  同时需给予注意的是:根据上市公司相关指引,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高管受到哪些方面的约束:
  1、法律规定的约束,主要指高管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公司章程规定的约束,在《公司法》中,高管和董事、监事并列,成为公司章程规范的对象,受到公司章程的制约。
  3、劳动合同的约束。高管作为企业的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同时受《劳动法》调整。

  财务总监工作职责
  1、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
  2、建立和完善财务部门,建立科学、系统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监控体系,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3、贯彻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
  4、组织领导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5、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维护股东权益。
  6、利用财务核算与会计管理原理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战略,并主持公司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
  7、参与公司投资行为、重要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8、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9、对公司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筹措方式进行成本计算,并提供最为经济的酬资方式。
  10、筹集公司运营所需资金,保证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审批公司重大资金流向;
  11、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协调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维护公司利益。
  12、负责审核签署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报告、会计决算报表,会签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
  13、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14、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预算管理、审计、库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15、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制定财务系统年度、月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16、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财务系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17、做好财务系统各项行政事务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团队精神。
  18、审核财务报表,提交财务管理工作报告。
  19、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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