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个民间协会需要什么办理手续

2024-05-06 04:58

1. 成立一个民间协会需要什么办理手续

办理手续为申请登记。按照社团分级登记,分级管理的原则,要成立的协会如果活动地域在整个行政区域内,应该到市民政局申请登记。如果活动地域在某个区县地域内,可到相应的区县民政局申请登记。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第三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登记申请书;
(二)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 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 章程草案。
第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 有固定的住所;
(四)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 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成立一个民间协会需要什么办理手续

2. 如何合法成立民间组织或社会团体?

一、名称核准
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一)筹备成立申请书。条件: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2、社会团体的宗旨和业务范围;3、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4、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社会团注册资金不少于3万元);5、社会团体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
(二)章程草案。写明社会团体宗旨、业务范围、会员构成等部分,以及添加细节规定等,框架和条款。
(三)发起单位(或发起人)情况。至少8家(人)以上。
(四)《社会团体拟任负责人情况表》。拟任负责人指拟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如拟任负责人与发起个人相同的,则不用重复提交。
(五)拟社会团体会员名册。个人会员的,需50人以上;单位会员的,须30家以上;个人会员与单位会员混合的,需50个以上。对国家扶持的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成立登记的会员数量放宽至30个。要求提供单位名称、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
二、召开座谈会、验资
具体内容如下:
1、召开座谈会。确定筹备组负责人、筹备组办公地址、注册资金、出资方式,确认章程草案和发起筹备相关事项等。形成书面会议纪要,所有发起单位负责人及发起人均须在纪要上签名确认,提交登记管理机关。
2、验资。筹备组领取名称核准通知书后存入注册资金(社会团注册资金不少于3万元)。按发起单位座谈会确定的注册资金和出资方式存入银行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提交登记管理机关。
三、申请成立登记
具体内容如下:
筹备组领取名称核准通知书后,须在6个月内完成以下工作:
(一)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章程、会费标准,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会长、法定代表人、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理事、监事(监事至少2人以上),完善组织机构;(召开会员大会前向登记机关报告,登记机关派工作人员到场监督和确认选举合法性)。
(二)申请成立登记。完成上述筹备工作后,筹备组须依据第一次会员大会的选举结果,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正式成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成立登记申请书。申请书须有筹备组负责人、当选的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会长共同签字。
2.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详细记载会议有关事项,该纪要须有会议选举产生的到会所有监事签名
3.章程。
4.《社会团体会员名册》并附全部会员的入会申请表。
5.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包括选举产生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社会团体监事长、监事备案表》、《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情况表》(暂无专职工作人员提交兼职工作人员简历)、《社会团体会费备案表》、《社会团体会议纪要备案表》。
7.验资报告。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注册资金不少于3万元。
8.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须加盖乡镇(街道)派出所印章或证明材料(行政事业单位的科级以上干部要市委组织部批准文件)。
9.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未担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声明。
10.关于材料真实性的书面保证声明。
11.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
12.《社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表》。
(三)实地考察。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办公场所。
四、审批
登记管理机关在在收到有效文件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社会团体登记证书;不批准的,向发起人说明理由。通过审批民间组织或社会团体就合法成立了。

扩展资料: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1.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2.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登记申请书;
(二)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 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 章程草案。
3.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4.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参考资料: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百度百科

3. 如何向民政局申请创办协会?

创办协会——需要向当地政府(一般是地级市政府)的民政局所属的“民间组织管理局”(民政局的二级局、副局单位)申报登记。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具体条件包括: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 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有固定的住所;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活动资金(全国性社会团体不低于10万元);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拓展资料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范围 社会团体按照其拟定的业务范围确定其业务主管单位,全国性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为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国务院授权的组织。
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应能涵盖所属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并能够对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 社会团体业务范围涉及多家单位的,应当征求其他相关单位的意见。 
申请成立全国性社会团体需要提交的材料 筹备阶段,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其中至少原件一份):《关于筹备成立***协会的申请》及其电子版(向民政部提出申请,申请写明拟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必要性;拟成立的社会团体基本情况,包括名称解释、主要业务内容、活动资金及其来源、发起人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并由发起人签名或者盖章)。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写明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国徽章); 章程草案及其电子版;住所使用权证明(三种形式之一: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活动资金来源单位或个人的出资承诺书。
社会团体名称的要求: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社会团体名称可以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学术类社会团体一般不冠以上述字样,跨行政区域社会团体和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上述字样;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的程序 成立社会团体法人,须经过申请筹备和申请成立两个阶段,具体程序如下:发起人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筹备成立申请文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发起人向民政部门提交筹备成立申请文件;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的,向发起人发筹备成立批复; 发起人在6个月的筹备期内,开展筹备活动,召开成立大会;发起人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成立登记申请文件;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发起人向民政部门提交成立登记申请文件;民政部门审查同意的,向发起人发成立登记批复;社会团体在民政部门领取证书、刻制印章后,到组织机关代码管理部门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到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报民政部门备案。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词条 协会

如何向民政局申请创办协会?

4. 怎么成立民间组织、协会、俱乐部等?

向地方的民政局进行申请即可,地方的民政局的作用之一就是:)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各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主要是由民政局的社会事务科进行相关事务的处理,广义的民间组织是指除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外的社会中介性组织。我们通常所说的民间组织,是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总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扩展资料:
我国民间组织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1、是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成为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2、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维护市场秩序创造条件;
3、是组织一批优秀的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生力军;
4、是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效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5、是扩大国际交往的渠道,在一些国际事务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民间组织的特点:
这是由民间组织本身的性质决定的。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一类民间组织,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前者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后者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这里的“非营利性”,即以公益性活动为主,是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与企业、公司等营利性组织的根本区别。正是从民间组织公益性的特点出发,国家一方面对其规定了特殊的优惠税收政策,一方面规定了它们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这既符合民间组织的性质和特点,也有利于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需要说明的是,禁止民间组织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并不意味着剥夺了公民和其他组织在社会服务领域进行营利经营的权利;如果想要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应当申请企业法人登记,而不要申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一类民间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政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间组织

5. 成立协会政府有那些政策

民间协会团体组织的审批权在同级民政部门(如果是省级就在省民政厅、市级在市民政局,以此类推),需要登记注册,非盈利的只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盈利的还要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涉及到其他政府部门的还要办理其他证件。
但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如果具有营业收费性质(涉及到营利),则要到当地工商部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如涉及体育、文化方面的内容,则需要到当地体育、文化主管单位咨询并办理相关手续则可。你就应该提供《俱乐部章程》《成立俱乐部申请书》(含简介、性质、办公地址等),如果有营业性收入还要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才取得对外营业资格,如果收费还要将你的定价交由物价部门审批才行。

民间协会、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说明 
一、成立社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社团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有3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程序及申报材料: 社会团体登记分筹备申请和登记申请两个阶段。 
筹备阶段: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申请筹备时,发起人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发起人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递交筹备申请书。题名可为《关于筹建——会的申请》,载明成立该社团的宗旨、任务及筹备工作计划等。(申报3份)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题名可为《关于同意筹建——会的批复》。(申报3份) (3)验资报告。申请筹备时,应先在银行开设临时帐户,将筹集到的资金汇入帐户,并由审计部门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待社团成立后将临时帐户的资金划入社团帐户)。(申请1份) (4)场所使用权证明。应提交社团办公地址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要注明邮政编码、详细地址、办公面积、电话号码。(申报1份) (5)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包括发起人和拟任社团副秘书长以上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党派、现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身份证号码、在社团中拟担任职务、简历等。发起人可根据上述内容自行设计表格填写。(申报1份) (6)章程草案。要求详见章程示范文本。(申报1份) 
登记阶段: 登记管理机关在接到发起人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批准筹备的,社团应在批复即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申请成立登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题目可为《关于——会的登记申请》。申请书应说明开展了哪些筹备活动,筹备活动是否结束,是否召开了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否按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了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是否通过了章程,申请登记是否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等。申请书以社团筹备组织名义申报,并由社团负责人签署后方为有效。(申请1份)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登记的审查文件。题名可为《关于对——会的审查意见》。主要对社团筹备工作的合法性、会员的代表性、负责人任职资格等提出审查意见。(申报1份) (3)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申报1份) (4)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学历、党派、现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等。(申报1份) (5)理事会成员名单。内容同常务理事会。(申报1份) (6)会员名单。个人会员名单应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称)等。单位会员应提交单位名称。(申报1份) 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团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后,发给登记表格,自社团交回登记表格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没有违犯条例有关规定,且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的社会团体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并将印章式样和银行帐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自此,社会团体的成立登记工作完成。 
三、注意事项: 
1、社团所报材料均应以16开纸打印成文,表格应以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 
2、不要复印件。民间协会、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民间协会成立分两个阶段: 
一、筹备阶段 
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呈送筹建社会团体的相关文件,领取并填写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 
(一)必要的咨询 
1、省民政厅是省级社团登记管理的行政主管机关,负责提供申办省级社团咨询服务。 
2、申办社团可由主要发起人到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有关咨询,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名称拟定、业务主管单位归口、文字材料准备等内容。 
3、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在确认主要发起人身份、听取来访人主要意图后,宣讲法规解答问题,并做好记录。 
4、对在咨询期间没有明确业务主管单位的,可结合申办社团的实际,由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归口建议,归口建议主要是依据民政部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确定业务主管单位的要求和申办社团的主要意向、主体构成、性质特点以及类型类别等实际情况作出。 
(二)申请筹备社团提交的材料 
1、筹备申请书。其内容包括: 
(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2)社会团体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 
(4)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 
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5)社会团体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 
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筹备申请书须有主要发起人或者发起单位签名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筹备的文件。 
3、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 
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如住所房屋是自行购买的,应提供产权证明,如是租用的,应提供租用合同等使用权证明。住所的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应包括使用期限、面积、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4、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是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活动资金状况文件。验资报告应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 
5、发起人和拟任人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简历、身份证明、奖罚情况等内容。简历材料需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机关及所属部门的在职处以上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团秘书长以上职务,包括社团分支机构负责人。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社团领导职务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6、章程草案 
章程草案参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拟定。 
7、填写《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三份,见1201表)。 
(三)申报受理 
1、由发起人持上述全部文字材料,报请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筹备成立。 
2、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申报筹备成立的全部材料之日视为正式受理。 
(四)筹备成立审批 
登记管理机关自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和不批准的决定。在此期间: 
1、登记管理机关将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对申报内容的实地考察并召开主要发起人座谈会了解情况。 
对下列情形可作出不批准筹备或终止筹备的决定: 
(1)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即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利用社会团体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牟取利益,扰乱经济秩序。) 
(2)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宗旨、业务范围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3)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4)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弄虚作假,使用假材料、假证明欺骗登记管理机关的; 
(5)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况的。 
2、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3、作出审批决定,对未批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向发起人说明理由并正式行文通知发起人;批准筹备的,自接到登记管理机关正式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所有筹备工作(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及时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筹备完成情况)。 
二、成立阶段 
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领取并填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一)申请成立登记社团时提交的材料 
1、成立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文件; 
3、会员大会会议纪要及已通过的章程; 
4、会员名册: 
有个人会员50人以上或单位会员30个以上;个人、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5、专职工作人员情况 
6、登记管理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7、填写有关表格(一式三份)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3)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二)受理社团成立登记审查的时限 
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申请成立登记的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于符合要求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对于因筹备工作不符合要求或因其他问题不予登记的,要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不予登记的决定不服,有权申请复议。 
三、收费标准 
1、申请费每件10元; 
2、登记费每件90元(含证书费)。

成立协会政府有那些政策

6. 如何申请成立乡镇退役军人协会?

就算是接收了你的申请报告,到上面也不会批准。因为这样的协会往往会成为闹事和给政府难堪的组织和发起者。民政局是不会批准的。你死心吧,刚退伍吧,别太幼稚了。

7. 协会组织成立需要什么条件?

  一、筹备阶段
  1、成立筹备组
  由发起人(3人以上)组成筹备组。
  2、确定协会名称、办公地点
  协会名称要突出专业性、区域性。办公地点要在该辖区内,相对固定。
  3、动员会员、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
  会员条件:①拥护本协会章程;②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③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④热心从事于本类产品的生产、营销、科研等服务的科技工作者、营销大户、生产专业户、科技示范户;⑤具有一定的文化理论知识。具有专业文化知识的可优先入会;⑥具有积极参与协会工作的工作意识。
  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筹备组审查后在申请表上作出批示。协会成立后发给会员证。
  4、撰写协会章程、报告
  章程要按范本拟定。
  5、起草第一次会员大会有关讲话稿
  筹备工作报告、当选会长讲话材料。
  6、确定协会成立时间
  7、准备印章、牌子、会议室等
  二、申请成立
  向区科协书面申请成立协会。
  (一)协会成立的相关条件
  1、协会名称规范、科学,并无相同名称,符合有关规定;
  2、有会员7人以上;
  3、有规范的《协会章程》,协会宗旨、工作地址、工作活动范围明确。
  (二)报送材料
  1、《协会章程》;
  2、书面申请。
  区科协批准成立后即为正式成立,就可召开会员大会。
  三、召开会员大会(成立大会)
  (一)举行会员大会
  会议由筹备组主持。
  1、筹备组负责人作筹备工作报告。
  2、宣读区科协批准协会成立的决定。
  3、宣读《协会章程》。
  4、表决通过《章程》。
  5、筹备领导组宣读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
  以筹备组的名誉向大会提名推荐候选人,并作必要的推荐说明。
  6、表决选举理事(常务理事)。
  7、宣布理事(常务理事)选举结果。
  (二)举行一届一次理事会(常务理事)
  1、由筹备组提名、理事会(常务理事)通过会议主持人。
  2、主持人提名推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初步候选人。
  注:协会领导称“会长”,学会、研究协会领导称“理事长”。
  3、通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
  (三)举行第二次会员大会
  由筹备组主持。
  1、以理事会的名誉向大会公布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正式候选人,并作候选人情况介绍。
  2、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宣布选举结果
  4、授牌、授印
  (四)举行一届二次理事会(常务理事)
  由会长主持。
  会议任务是:确定内设机构、人员分工,聘请名誉会长、副会长、顾问、工作人员等。
  (五)继续举行大会
  1、当选会长讲话(就职发言、提出工作计划)。
  2、区、乡相关领导讲话。
  四、向区民政局申请登记注册
  (一)登记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二)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区科协)的批准文件;
  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章程》(草案)。
  五、向区、乡科协报送材料
  (一)协会成立时报送的材料(包括软盘)
  1、协会名称(内设机构名称)、成立时间、办公地址
  2、《协会章程》
  3、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名单
  4、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Email、邮政编码
  (二)平时材料
  一般每年要向区、乡科协报送二次以上书面材料(包括软盘)
  1、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领导、会员变化情况。

协会组织成立需要什么条件?

8. 在民政局申请创建一个民间协会需要什么手续以及大概需要多少钱?

如果想要正规创建一个民间学会,那是必须要到民政局注册的,但通过性不高,民政局对于这些检查是非常严格的。。不过如果你办这个学会是非盈利的,我建议你拉几个感兴趣的朋友建个网站论坛。这样既不受气,又不费太多钱。谢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