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法律风险

2024-05-06 08:02

1. 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法律风险

我国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由于股权转让行为未作变更登记,该股权转让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我国对动产和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作出明确规定,股权作为其他物权可以参照并适用动产和不动产的善意取得规定。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也是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并不会因为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而手续不完备而无效。股权转让过程中,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是股权实际交付的界定,而工商登记变更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法律风险

2. 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我国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由于股权转让行为未作变更登记,该股权转让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我国对动产和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作出明确规定,股权作为其他物权可以参照并适用动产和不动产的善意取得规定。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也是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并不会因为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而手续不完备而无效。股权转让过程中,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是股权实际交付的界定,而工商登记变更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3. 不进行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不进行变更登记股权受让方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是有效的。转让人在通知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并告知公司依法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其在转让合同中的义务就已经履行完毕。股权转让生效与变更股东登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变更股东登记是股权转让协议履行的问题,其功能是使股权的变动产生公示的效力,而不是股权协议生效的构成要件;无论登记与不登记,新股东的实际权利已开始行使,其股权的享有和行使并不以变更登记为条件。
一、融资租赁公司股权怎么转让
一般来说,融资租赁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如下:1.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应该查清的事项有: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等情况。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的附件。2.股东会和董事会需就股权转让事宜形成决议。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约定生效条件、出让方的通知义务。3.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并及时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4.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5.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因各地工商局要求的流程不尽相同,具体办理时建议您先向当地工商部门咨询。
二、中小企业股权转让存在哪些问题
中小企业股权转让容易忽视的问题如下:
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
2、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
3、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

不进行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4. 股权转让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律风险

股权转让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一、债转股的生效要件有什么
1、双方达成了债权转让成股权的书面合同,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符合公司章程规定;2、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流程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指立法部门为了保护股权变更前后的所有股东合法权益以及公司外部债权人等相应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要求相关义务人在公司股权转让后履行的变更登记行为。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股东名册与工商登记号不一致怎么办
股东名册与工商登记不一致以工商登记为准。因为工商登记对外公示,对外发生效力,股东名册对内发生效力;二者不一致的可以请求更改。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5. 股权转让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律风险有容易产生纠纷,虽然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但由于变更登记会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果,所以尽快完成登记比较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有限公司的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或改变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律风险

6. 股权转让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律风险

	股权转让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7. 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与是否办理变更登记没有关系。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与以下事项有关:
(1)股权转让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还要确保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股权转让是否涉及行政审批手续,如果涉及审批手续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也会有影响。
(4)如果是国有股权转让,则要考虑是否履行了国有资产处置的法定程序。
股权转让协议一旦生效,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即发生股权变动的法律效力。

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8. 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

只要股权转让合同不违反法律禁止转让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公司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定要件。首先,公司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条件。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所规定的内容只是公司管理规范,并未明确把公司变更登记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条件,因此,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不是我国合同法中所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生效应当办理的登记手续,只能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所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情形。依据该司法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没有转移。
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在股东名册上记载,实质上这是一种股权过户行为。受让人必须根据与转让人的股权转让合同接受公司股权的让度,并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才最终取得股权,才能对公司要求行使股东的权利义务,才能对抗他人。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规定,是否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对股权转让合同本身的效力不应有任何影响。
其次,工商变更登记更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条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只要经过公司变更登记,就已经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受让方就依法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并承继转让方原来在该公司的股东权益,该公司的股东也不可能再将同一股权转让给第三人,不必再经过工商的变更登记。况且工商变更登记,主要是公司的责任,因此,是否经过工商变更登记,既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也不影响受让人对股权的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