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扣除

2024-05-17 15:51

1. 个人养老金扣除

从11月25日起,个人所得税APP版本更新,“我要办税”频道新增“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功能,支持扫描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二维码以录入相关扣除信息。
个税APP再添功能:存入个人养老金最高可扣除12000元      北京青年报记者在操作中注意到,多数用户在使用“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功能时,会先遇到APP版本升级提示,需从原V1.8.6升版本升至V1.8.7才能开通这一功能。根据升级后的提示信息显示,个人养老金制度属于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用户可以通过“扫码录入”功能扫描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完成信息确认后导入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可在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或汇算清缴阶段进行税前扣除。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相关数据来自于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因此可能存在无法获得数据或数据不准确的情况,因此需要用户与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确认。      与之前的个税附加扣除一样,如果用户录入了个人养老金缴费信息后,就可以在在“查询我的扣除信息”功能中查询到相关扣除信息。由于相关政策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因此相关查询目前也只包括2022年度的内容。根据现行政策,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个人养老金有关个税政策今年起实施      根据《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万元。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本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据了解,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有专业人士介绍,虽然每年1.2万元的扣除金额看似不多,但如果个人应纳税所得正好在两档税率之间,还是能享受到一笔优惠的。比如,个人应纳税所得为31万元的话,税率为25%,应纳税45580元;如果扣除1.2万元,税率则变成20%,个人应纳税为42680元,一年就节税近3000元。据分析,如果当期个税税率高于3%,参加个人养老金的税收减免效果就比较明显,应税收入对应的个税税率越高,减税效果也越明显。多部门信息交换,确保养老金涉税信息真实准确          针对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也将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据了解,此次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此次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我国个税税前扣除项目已达八项          随着“个人养老金扣除”功能开通,我国个税可税前扣除的项目再度扩容。此前,我国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共7个项目都推出了税前扣除政策。      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是今年上半年推出的新政策,也是从今年1月份起实施。根据政策,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每年最高额度为12000元。

个人养老金扣除

2. 养老金怎么扣除的

法律分析:养老金的缴纳比例个人是8%,你只需要知道单位每个月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养老金的金额,那么除以8% ,就是单位缴纳社保的金额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三十五条 社保缴纳基数的具体确定方法,应分为两类一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的,要以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二是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要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

3. 个人养老金扣除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就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四、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五、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对本公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六、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      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个人养老金扣除政策

4. 养老金怎么扣除的?

法律分析:
养老金的缴纳比例个人是8%,你只需要知道单位每个月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养老金的金额,那么除以8% ,就是单位缴纳社保的金额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三十五条 社保缴纳基数的具体确定方法,应分为两类一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的,要以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二是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要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

5. 个人养老金怎么扣除

在我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热点问题解答Q: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有哪些?A: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Q: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需要什么样的扣税凭据?其缴费可以选择什么样的方式进行据实扣除?A: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Q: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什么时间实施?适用于哪些城市?A:此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个人养老金怎么扣除

6. 扣养老金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一般是单位扣个人的工资作为缴纳工人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使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7. 职工养老金怎么扣

法律分析: 按照比例进行扣费的。 缴纳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自己缴纳的进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自己缴纳的进入个人帐户); 失业保险:单位1.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职工养老金怎么扣

8. 个人养老金扣除个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就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四、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五、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对本公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六、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      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