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是冻结对方名下所有账户吗

2024-05-18 18:23

1. 申请财产保全是冻结对方名下所有账户吗

是的,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冻结对方银行账号。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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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财产保全可以冻结对方所有银行卡吗

法律分析:可以,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冻结对方银行账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3. 申请财产保全是冻结对方名下所有账户吗

一、申请财产保全是冻结对方名下所有账户吗1、申请财产保全不是冻结对方名下所有账户。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如果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的话,就应该在三十天之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不然财产保全就会自动解除的。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并且需要给予被告必要的生活费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二、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1、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提供担保。诉中财产保全由当事人提出或法院依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拒绝提供担保的,法院依法驳回其申请。申请人提供担保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具体数额,司法实践中要求与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数额相当;2、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诉前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诉中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也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一般情形无明确限制。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以防止有关财产或标的物被处分或灭失的危险,有关单位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申请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应裁定驳回申请,认为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又提供了担保的,必须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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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方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我的银行卡

法律分析:可以诉前保全,但是你需要随后进行起诉索要租金。否则保全会被解除并有可能要求你赔偿保全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5. 申请财产保全是冻结对方名下所有账户吗

被保全人有多项财产可供保全的,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选择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所以并不一定是要冻结对方名下所有的账户,只要能实现保全目的即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申请保全人提出查询申请的,执行法院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裁定保全的财产或者保全数额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人民法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未查询到可供保全财产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被保全人有多项财产可供保全的,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选择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
人民法院对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性财产进行保全时,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应当允许其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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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申请财产保全是冻结对方名下所有账户吗

是的,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冻结对方银行账号。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7. 申请财产保全是冻结对方名下所有账户吗

申请财产保全不是冻结对方名下所有账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并且需要给予被告必要的生活费用。
一、法院冻结名下的所有财产包括什么
法院冻结名下所有财产包括:
1、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2、被执行人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3、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冻结财产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公告。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二、起诉到冻结账户要多久
提交起诉状后法院并不会主动冻结被告的财产。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三、财产保全是否只能申请一次?
财产保全申请书的被申请人可以是多人,但同一财产只能保全一次,申请人需要对财产保全提供担保。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申请财产保全是冻结对方名下所有账户吗

8. 对方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我的银行卡

可以诉前保全,但是你需要随后进行起诉索要租金。否则保全会被解除并有可能要求你赔偿保全造成的损失。
一、微信公众平台诉前保全30天后会自动解封么
可以的。法院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一般情况下不能进行解封,只有以下的情况下,才可以由法院进行解封:1、保全申请人撤回申请的。2、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对原查封的财产予以解封。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没有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4、经法院审查,属于保全标的错误的,可由法院依法裁定撤销原查封裁定而予以解封。5、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法院应该解封。6、具有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的,可由法院予以解封。
二、申请财产保全多久才能取保候审
申请人需要提供诉讼保全担保,手续齐全,申请人提供书面申请给法官,正常第二天,法官有空就可以查封。财产保全的程序有哪些?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二、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三、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五、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六、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房产保全是怎么办理的
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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