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假理财”案落锤什么结果?

2024-05-19 19:54

1. 民生银行“假理财”案落锤什么结果?

时隔半年,曾轰动一时的银行理财“飞单”大案——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16.5亿“假理财”案监管处罚落锤。罚款2750万,3名责任人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11月30日,北京银监局官网公布了对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假理财”案的处罚决定书,称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下辖航天桥支行涉案人员销售虚构理财产品,以及北京分行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除了责令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改正,还给予合计27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张颖、肖野、何蕊、王涛、王晓红、李亚慧、何舒琼、王飞、王秋雨、隗亚囡、张剑、周瑾、王月玮共13名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其中,对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原行长张颖,给予取消终身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肖野、何蕊分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王涛、王晓红、李亚慧、何舒琼、王飞、王秋雨、隗亚囡分别给予禁止1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张剑、周瑾分别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王月玮给予取消5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

  案情还原:披着份额转让外衣的“飞单”
今年4月,多名因“飞单”理财被骗的投资者聚集在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大堂内讨要说法。涉案金额约16.5亿元,涉及客户约150余人。由此,一场披着份额转让外衣的“飞单”案浮出水面。
当日,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涉案支行行长张颖被抓。另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一名支行副行长以及三名员工也被公安机关人员带走。
根据涉案投资人透露,他们在向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理财经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对方告知,原投资人急于回款,所以愿意放弃利息,原本一年期年化4.2%的产品,还有半年到期,相当于年化8.4%的回报。
一位银行理财客户经理对第一财经记者指出,这种业务模式在私行以及财富管理业内叫“份额转让”,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业务模式。一些客户在购买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中也会看到合同允许到期前中途转让给他人。

但事实上,这些客户购买的根本不是民生银行理财产品。此后,民生银行官方发布一则“关于理财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朋友圈海报指出:“截至目前,我行‘非凡资产管理系列’个人理财产品均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兑付了本金及收益。”
由此或可推断,前述“份额转让”产品中所包含的理财,应该不是类似的民生银行自营或总行审批合规代销的理财产品。
民生银行事后公开表示,根据民生银行初步掌握的线索,民生银行“假理财”案系张颖通过控制他人账户作为资金归集账户,编造虚假投资理财产品和理财转让产品,其本人或指使支行个别员工寻找目标客户,非法募集客户资金用于个人支配,有一部分用于投资房产、文物、珠宝等领域,所募集资金未进入民生银行账务体系。
  内控机制存在漏洞
案件发生后,民生银行副行长石杰表示,北京分行根据客户反映的信息排查发现,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使用伪造的理财合同和银行印章,骗取客户的理财资金,是一起由个人道德风险引发的操作风险事件,涉嫌违法犯罪。
一位接近民生银行“假理财”案内部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航天桥支行案件爆发并非“爆仓”,而是民生银行内部自查发现的。他称,这反映出民生银行在内控方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总行打不开分行、支行的“黑匣子”。
在某股份制银行理财经理看来,几百万的理财产品,资金一旦进入银行账户,银行中后台不可能没有监控,此外对于大额资金的转出也有监控。由此可见,“假理财”案的资金很可能根本就没通过银行账户;而如果是用别的银行卡,在民生银行网点刷POS机买理财也令人匪夷所思。
民生银行事后公开表示,造成此案的主要原因,一是个别基层单位内控机制和内控管理存在漏洞,合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合规体系建设和合规文化培育也有待持续强化。二是个别人违反制度,违规操作是此案件的主因。这也反映出分行日常业务检查的力度和频率不够,检查的及时性不强,对风险隐患缺乏必要的敏感度。三是分行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日常管理未能发挥应有的防范和制约作用,特别是对关键岗位和人员的道德风险管理有所缺失。
石杰表示,民生银行内部已经召开全行专项会议,要求全体员工吸取教训,高度重视案件背后的问题,认真落实银监会“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银行业市场乱象”等专项治理要求,严格执行制度,彻底堵塞漏洞,深入排查隐患,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据了解,目前,民生银行内部迎来一场复杂的系统改革,包括私人银行管户系统嵌入理财产品中,全流程监控客户在分行、支行的情况;客户投资额度到一定层级后会交给在总行私人银行中心登记备案监控,以杜绝“飞单”情况。
骗子就应该收到惩罚。

民生银行“假理财”案落锤什么结果?

2. 民生银行30亿假理财案,在银行买理财产品如何防骗?

民生银行假的理财产品案之所以受人瞩目,原因一是金额大,二是银行支行行长参与并主导,具有很大的欺骗性,三是参与人员众多,受骗者多,银行参与的员工也多。
那么,民生银行假理财产品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民生银行假理财案是指,2017年4月,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有涉嫌假理财案违法行为的案件,涉案资金总规模可能高达30亿元。2017年11月21日,北京银监局于对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给予合计27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此案也被称作有史以来第一大“飞单”案。虽然民生银行和相关人员也进行了处罚:北京银监局对张颖给予取消终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肖野、何蕊分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王涛、王晓红、李亚慧、何舒琼、王飞、王秋雨、隗亚囡分别给予禁止1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张剑、周瑾分别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王月玮给予取消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

结合民生银行的假理财产品案,我们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如何防止被骗?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呢?

首先,要购买银行的正式理财产品而不要购买转让性的理财产品
民生银行假理财产品案,据客户反映,是通过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副行长、理财经理强力推荐,在柜台内购买了“非凡资产管理保本理财产品”。
这些产品的名称虽然与银行的正式理财产品十分接近,也虽然是在银行柜台购买,但是工作人员明确是别人转让的,这就成为购买理财产品的陷阱,即不是银行的第一手产品,而是其它客户转让的。
这里告诉我们:如果希望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不上当,就必须购买银行的正规理财产品,其它的如银行工作人员说是银行代理的理财产品就不是银行自己的理财产品,风险程度就有差异;上面说的银行工作人员说的银行客户转让的理财产品;还有就是有的银行工作人员可能存在私自销售非银行理财产品的可能性,因此一定要购买银行自己的理财产品。
其次,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在银行柜台购买并确保资金进入银行账户
要确保购买理财产品不受骗,就一定要在银行柜台购买,不要让其它人代理办理,即使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也不行,因为有些理财产品可能不是银行发行的,有的在非银行机构或者非银行柜台办理的理财产品,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廉江比较大;同时,一般而言,你购买谁的理财产品,你的资金就会转入谁的银行账户,这一点很重要。有的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如果进入非银行如财富管理机构、其它企业和个人,那账户么你的理财产品就绝对不是银行的。民生银行的假理财产品案,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就进入了个人账户而不是银行的账户。

其三,购买理财产品不能贪图高息
以往的上当受骗都是贪图高息的结果,有的投资高收益理财产品,结果出现了兑付问题,本金都失去了。正常的情况下,银行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在4—5%左右。民生银行的假理财产品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贪图了高利诱惑,银行工作人员承诺将原来“一年期产品原本年化收益率4.2%,还有半年到期,相当于年化8.4%的回报”,为了贪图8.4%的收益导致购买了虚假理财产品。所以,在任何情况下贪图高利的行为都有可能出现问题。
要购买银行的正式理财产品而不要购买转让性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在银行柜台购买并确保资金进入银行账户和,购买理财产品不能贪图高息,这就是我们必须掌握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三原则。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