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收费明细是否应该公示?

2024-05-17 17:57

1. 物业费收费明细是否应该公示?

物业公司应该将物业费明细在小区公告栏进行公示。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另外根据条例,物业费一般包括以下部分内容: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国家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权益,禁止价格欺诈,明文规定要求物业公司将物业费明细进行公示,因此每一个季度物业都应该向全体业户公示当季度的收支明细和工作总结。这有利于业主、业委会行使监督的权利,一旦发现有除条例规定外多余的收费情况,则可依法向物价局等有关部门投诉和举报。

物业费收费明细是否应该公示?

2. 物业需要公示收支明细吗?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收支要公示给业主。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公布,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业主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
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物业服务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公布物业管理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实行包干制收费方式的,应当公布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场地经营所得的收支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每年三月底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公布管理区域内上一年度的相关物业经费收取、使用等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公布的物业经费收支情况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和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3. 物业费支出明细需要公示吗法律有要求吗?

物业的管理在小区和社区当中关系到千家万户。在小区一般都会缴纳物业费和管理费,缴纳之后的物业费用在何处?小区业主有没有知情权呢?那么,法律有要求物业公司公示收支吗?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法律有要求物业公司公示收支吗      物业公司应该公开物业费收支明细,地上停车位收取费用应该经过业主同意。
      二、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内向业主公开公示下列事项:      (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证书复印件,各项管理服务制度、管理人员职责分工、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公示时间为自接管小区后一个月内落实公示内容,至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三)提供特约服务的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公示时间,自提供特约服务的具体项目起,至停止该服务项目止。      (四)机动车场地占用费收取和使用情况。公示时间,每半年公示一次,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五)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公示时间,每半年公示一次,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六)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按照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规定进行公示。      (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运行状况。公示时间,于每年第四季度进行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八)物业管理服务费实行酬金制的,应当至少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九)节假日服务事项、社区文化活动安排,以及需要向业主提示的事项。      (十)其他需要业主及时知晓的服务事项。      三、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公告以下内容:      (一)内容      在管理处:所有收费项目公示,物业管理处客服及保修电话,负责人信息      在停车场:停车收费,交通指引      其他公告栏:天气预报,一些生活小常识,社区活动通知,水电费明细、寻物启事等等。      (二)通告项目及管理:      1、宣传积极向上的、健康文明的内容。      2、及时发布各种有关物业管理信息(包括管理公约、管理条例、管理项目、水电、管理费收缴情况等)。      3、宣传消防、消杀、环保及防火防盗等内容(知识)提高用户(业主)的防范意识。      4、及时、快捷的发布各种公告信息、停电、停水、紧急通知等。      5、社区文化资料、图片。      6、由客户主管负责定期更换内容,客服助理每天巡视小区宣传栏。发现过期内容及时取消;发现翘角、破损及时维修,保持完好;发现乱贴的小广告及时清理;      7、所有公告项目客户主管应拍照存档。      以上就是所有有关法律有要求物业公司公示收支吗的内容。有关该问题的解答便是物业公司应该公开物业费收支明细。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机构理应公开物业费收支明细,让业主知情。

物业费支出明细需要公示吗法律有要求吗?

4. 物业费收支情况要公示吗


5. 物业费收支情况要公示吗

要公示的,以宁波为例:
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公布,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业主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
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物业服务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公布物业管理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实行包干制收费方式的,应当公布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场地经营所得的收支情况。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每年三月底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公布管理区域内上一年度的相关物业经费收取、使用等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公布的物业经费收支情况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和说明。业主委员会或者十名以上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公布的物业经费收支情况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作书面答复和说明;
业主委员会也可以委托审计单位进行审计,费用在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场地经营所得的收入中支出。

扩展资料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物业费收支情况要公示吗

6. 物业费使用情况需要公示吗

物业费使用情况需要公示。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也就是说,物业公司不仅有义务公布物业费的收支,花费用处,余额等明细情况,在业主提出质询时,也应当及时答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有信息公开的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而公示只是信息公开的其中一种方式。物业服务人公开和报告的内容、方式,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有关的规定予以确定。

7. 物业费收支情况要公示吗

物业费的花费清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必须定期公布的。
物业收入一般是三大块
1是经营性收入:一般是房租啦或者摊位费啦什么的!这个事隐性收入不公示!
2是物业费收入:这个简单计算总面积减去未交费的就是了!
3是公共收费:例如公摊电费啦什么的!出基价,看电表就是了!
支出嘛!一般是五大块
1公共设施:包括电梯、水设备、电设备、化肥池管道等的维护、维修、保养、备件清理费用。
2安保费用:例如防洪防火秩序维护等的设备、训练、维护、保养费用。
3办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办公支出什么的等等啦。
4其他隐性费用:包括赔偿了什么的。烧香费不算在里面。
5外部支出:包括外协单位的各种支出例如电梯年检啦、二次供水检测检查啦之类的。

物业费收支情况要公示吗

8. 物业费使用情况需要公示吗

要。物业费要公示给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公布,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业主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一、对支付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的理解:1.不得无理拒绝物业管理人进行物业管理,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有关规定进行的。只要切实提供了这些服务,如果业主以自己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就是无理拒绝支付物业费,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逾期支付物业费.即业主违反约定,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物业费。首先物业服务人可以对业主进行催告,并且确定宽限期,要求其在合理宽限期内支付,其次,业主超过宽限期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裁判后,业主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支付报酬义务时,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二、拖欠物业费采取的措施:1.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可以催交,也可以起诉,但是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这是因为,电、水、热和燃气等,都是业主的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即使欠费,也不得用这样的方法损害业主的利益。2.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栽。3.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有信息公开的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而公示只是信息公开的其中一种方式。物业服务人公开和报告的内容、方式,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有关的规定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