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财务财务风险有哪些

2024-05-07 17:42

1. 负责人财务财务风险有哪些

从根源上讲,财务人员产生法律风险的原因有三种:一是故意犯罪行为;二是单位或单位领导发生经济犯罪,财务人员受到波及或牵连,这种情况往往是财务人员迫于工作压力而形成的法律风险,也是最常见的财务人员法律风险类型;三是财务人员无意行为所造成的法律风险。根据新《会计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负责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袭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费人。”新《会计法》明确规定7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1、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责任。新《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保证财务会计报告质量的责任。新《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3、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责任。新《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4、保障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责任。新《会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5、依法接受监督的责任。根据新《会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应当向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胆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否则,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置会计人员的责任。根据新《会计法》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规定,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法律依据】《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三十八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

负责人财务财务风险有哪些

2. 财务负责人有哪些风险


3. 财务负责人有哪些风险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中要有财务负责人,任何一家公司的正常运转都与公司财务负责人息息相关,财务负责人就是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职位。那么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都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一、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都有哪些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主要是承担公司的税务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以及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公司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是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的风险。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都有哪些
  二、公司财务负责人是怎样的
  只要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不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那么董事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只是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得兼任监事。

  《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1、规划企业财务战略

  能否成为一个出色的财务总监,战略眼光尤其重要,战略规划的是未来的事情,“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财务总监的重要职责就是根据企业未来的战略提前做好财务预测决策工作,做到未雨绸缪,从财务的角度预先做好投融资、成本控制的准备,为企业高层决策提供后续资金保障,确保企业的战略决策能够顺利实施。

  2、健全企业财务制度

  财务制度是否健全是衡量一家企业是否规范,也是衡量财务总监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财务制度协调的是企业内外的各种经济关系,它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是企业经济活动和资金管理的“最高法律”。每个企业都或多或少制订了一些财务制度,尽管有些是口头上的东西,随着企业业务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不断改变,财务制度也需要不断地进行完善。作为企业财务方面的最高组织者和责任人,财务总监应不断地健全企业内部财务制度,组织好对国家财政、财务、税收等相关法规的学习与执行,对制度的执行进行详查,以确保企业守法经营。

  3、建立预算检查制度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财务预算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越显突出,财务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预算,财务总监必须把企业的战略目标转化成财务目标,并细化成相应的财务指标,再把财务指标与各责任中心挂钩,通过目标控制法,控制好成本、费用、资金、利润等预算。当然预算编制只是财务管理的初始,关键还在于执行,如何使执行不偏离原定规划,在执行过程中时刻进行预算的日常检查必不可少。

  4、审核分析财务报告

  财务总监通过审核财务报告来监管企业会计核算,监管各项制度、政策的执行情况,监控企业预算执行过程与结果,但由于企业财务报告专业性、综合性较强,很多财务数据不够直观,如果把财务报告直接上报给管理层,相信管理层和其他部门很难看得懂,更不用说利用财务报告为经营决策作参考。财务总监应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把复杂问题简单化,把简单问题通俗化,写出比较系统、让其他管理者都读得懂的分析报告,为企业最高决策者和其它部门提供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财务信息。

  5、控制成本筹划税收

  能否有效控制成本和合理避税是所有老板最看重的指标,也是衡量一个财务总监有没真才实学的硬指标,因为其他能力固然重要,但都比较虚,只能间接产生收益,唯有这种能力能直接创造利润。财务管理是一门艺术,更是一门魔术,玩法不同,结果自然不同。玩得不好,资金链断裂,企业破产!玩得炉火纯青,资金滚滚而来,企业利润倍增!成本控制不是一味地节省成本,而是要计算投入产出,砍掉不能带来更多价值的成本,而对能产生更多价值的项目要加大投入。税收筹划必须事前规划,不要等到生米煮成熟饭了才想着如何避税,那时候可发挥的空间不大。最有效的办法是潜心研究税收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在每个会计年度开始之前,结合企业的未来战略和经营策略,作出最有利于企业的税收筹划,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合理降低企业税负,提升企业利润。

  6、调配企业营运资金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也是企业过冬的棉袄,缺少血液人就会死,缺少棉袄就会感冒,企业也一样,缺少资金企业会破产,资金流动不畅也会出现经营困难。财务总监要特别关注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异动,一旦出现负数要立刻查找原因,采取措施让经营活动现金流恢复正向流动;在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流的监控上尤其要避免“短贷长投”这一民营企业破产的最直接诱因。为了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必须在企业内强化“一支笔”审批制度,避免多头审批,资金分流。财务总监必须负责资金流的总体调配,所有费用的支出除了日常性的一些费用可以授权审批外,其他一切费用统一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批,以利于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以上就是对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都有哪些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刑事上,对于公司非法经营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在民事上,对于公司的经营风险可能要连带或过错责任,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财务负责人有哪些风险

4. 财务负责人的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一是故意犯罪行为;
二是单位或单位领导发生经济犯罪,财务人员受到波及或牵连,这种情况往往是财务人员迫于工作压力而形成的法律风险,也是最常见的财务人员法律风险类型;
三是财务人员无意行为所造成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九条   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

5.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如下:公司的税务风险,以及公司高层在开票中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是财务负责人的风险。还有,如果你是继任的财务负责人,一定要和前任财务负责人做好交接,并在就任的第一时间去税务局做财务负责人信息变更,以撇清前任遗留问题对你的法律影响。
一、财务报销差旅费规定
财务报销差旅费规定如下: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二、注册公司的材料有哪些
(一)公司名称
大家知道每个公司都有名称,像我们基本都知道的阿里巴巴、腾讯、京东,都是公司名称,就像我们的姓名,但是姓名还可以重名,公司名称是不允许重复的,所以想要注册公司要先想好公司名称3-5个,防止名字重复不能使用。
(二)经营范围
大家如果想要注册公司,肯定想好做什么方面的业务了,像服装门店是要销售衣服,餐饮店卖菜品;所以要根据业务选择经营范围。
(三)经营场所
这个大家应该都清楚,就像我们有家庭地址,要注册公司就要提供公司地址,需要房产证复印件和租房合同,这就可以证明我们的地址是真实的。
(四)法人、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
想要完成公司注册,必须要有法人、监事和财务负责人,这些人的信息要在注册公司时提交上去,如身份证正反面图片和电话号码,如果还有股东,不仅要提供这些信息还要把股本比例提交上去,如法人是最大股东占比可以是80%,其他股东占比20%。
(五)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的多少基本取决于你开多大的公司,像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注册资本比较少,几十万到几百万,但是大家要知道,这些钱不需要你实际拿出来,只需在实缴资本期限到时证明有这些注册资本就可以,大家注册资本时要想好,注册资本越大,承担风险责任就有多大。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

6. 对于财务负责人的法律风险

从根源上讲,财务人员产生法律风险的原因有三种:
一是故意犯罪行为;
二是单位或单位领导发生经济犯罪,财务人员受到波及或牵连,这种情况往往是财务人员迫于工作压力而形成的法律风险,也是最常见的财务人员法律风险类型;
三是财务人员无意行为所造成的法律风险。
根据新《会计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负责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袭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费人。”新《会计法》明确规定7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责任。新《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保证财务会计报告质量的责任。新《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责任。新《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4、保障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责任。新《会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5、依法接受监督的责任。根据新《会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不得拒绝、隐匿、谎报,应当向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胆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否则,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置会计人员的责任。根据新《会计法》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规定,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八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

7. 企业财务负责人有哪些风险?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
1、刑事上公司非法经营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2、民事上经营风险可能要连带或过错责任。包括公司的税务风险;公司高层在开票中(如果开票不是有财务负责人开的话)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等。
一、公章给财务公司放心吗!
从公司财务管理的角度,即便财务不外包,公司内部成立财务部门也需要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章,分离管理,建立相互牵制制度,避免用章不当,形成舞弊,给公司带来信用风险,甚至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新公司成立需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新公司成立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第一:要进行税务的登记;
第二是带着公司全套资料、公章、租赁合同、领营业执照时的《新设立纳税人须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银行开户;
第三:到银行去拿《开户许可证》时顺便签扣税协议,签署扣税协议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第四:首次领用发票,要先经过票种核定,可以网上申请也可以窗口办理,核定完票种之后,到国税局购买税控设备并进行发行;
第五: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就算是不经营不开票的公司也要建立财务账簿。
三、挂公司会计对个人有影响吗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很有可能会被认定属于公司法中的“高级管理人员”。而公司法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义务以及赔偿责任是有规定的。因为公司的税务风险,以及公司高层在开票中(如果开票不是有财务负责人开的话)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是财务负责人的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企业财务负责人有哪些风险?

8. 财务负责人有哪些风险

主要风险就是应收账款逾期超过两年以上,可能无法收回,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予以支持。
次要风险就是在债权单位要求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时,可要求其提供相应的书面委托书、或书面通知,明确写明委托第三方单位代收;债务单位让第三方单位代为支付时,应由债务单位和第三方单位写出书面说明,共同确认“由第三方单位代债务单位代为支付款项”的事实。
在日常生活中,购货方支付款项后,收款方才开具发票给购货方是常见的做法,但在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活动中,销售方先开具发票,购货方收到发票后再支付货款,也是非常常见的做法。孰不知,这种常见的做法,却隐藏着被赖账的风险。一些无赖公司,会以“已用现金支付货款,有发票为证”为由赖账。
这些无赖公司的理论依据为法律规定: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扩展资料:
公司的税务风险,以及公司高层在开票中(如果开票不是有财务负责人开的话)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是财务负责人的风险。
如果是继任的财务负责人,一定要和前任财务负责人做好交接,并在就任的第一时间去税务局做财务负责人信息变更,以撇清前任遗留问题对自身的法律影响。
财务负责人负责事项: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