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余额不足,去医院看病还可以报销吗?

2024-05-19 17:31

1. 医保卡余额不足,去医院看病还可以报销吗?

可以报销,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九条 参保人员发生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包括:
(一)门(急)诊医疗费用;
(二)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三)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肝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门诊医疗费用。

 扩展资料: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九条   居民医保基金由个人缴费、政府财政补贴、职工医保基金划转和专项资金组成。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以及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参保人员的不同年龄分段确定。
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其中个人缴费240元;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其中个人缴费360元。
第四十条  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以及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费用使用情况适时调整,由市医保局等有关部门商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医保卡余额不足,去医院看病还可以报销吗?

2. 医保卡内余额用完了看病都自费付百分之几?

医保钱用完了自费和以前还是一样的,医保卡是个账户,报销比例与账户有钱与否没有关系。

门诊报销比例
1、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为在社区医院90%、其他定点医院70%,最高限额可报20000元。

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5%(非社区医院)、90%(社区医院)。

3、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无论什么医院,都可以报销90%。

4、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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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内余额用完了看病都自费付百分之几?【提问】
医保钱用完了自费和以前还是一样的,医保卡是个账户,报销比例与账户有钱与否没有关系。

门诊报销比例
1、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为在社区医院90%、其他定点医院70%,最高限额可报20000元。

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5%(非社区医院)、90%(社区医院)。

3、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无论什么医院,都可以报销90%。

4、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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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医保卡内余额用完了看病都自费付百分之几?

法律分析:医保卡里面钱用完了还可以报销。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医保卡内余额用完了看病都自费付百分之几?

4. 医保卡内余额用完了看病都自费付百分之几?

当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用完后,须由个人自负。个人自负段累计超过规定额度后,超过部分的医疗费根据医院类别,个人按不同比例承担,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
市区参保人员在市区医保定点医院门诊、住院治疗,或在特殊病种指定定点医院进行特殊病种治疗时,应主动出示本人的《医保证历本》,使用医保卡刷卡结算。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属于个人负担的由个人用现金支付,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由定点医院按规定记账后与市医保中心结算。
医保卡,是含有芯片的功能卡,用于就医或药店消费时身份确认及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用。医保病历,病历的一种,可以通用于同一城市的所有医保定点医院,用于记录医保就医情况。
使用流程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起付线,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如果持医保卡的患者患病后要去医院看病,那么持医保卡去医保定点单位看病的流程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大致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据了解,当年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年度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历年账户资金用于抵扣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和住院发生的应由个人自负、自付、承担的医疗费,还可用于支付部分常用或有益于参保人员健康的自费项目和药品(如挂号费、片子费、镶牙洗牙费用、住院床位费超医保支付标准部分、医保目录外部分国药准字号治疗性西药及流感疫苗、狂犬疫苗等部分常用疫苗接种)。当年账户资金和历年账户资金也可用于支付在定点药店按规定购买医保非处方药发生的费用。
参保人员中断缴费或由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转为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预计入部分在年度统算时根据相应的月份数按实扣回。中断缴费的,自次月起账户余额暂停使用;恢复缴费时,个人账户按规定恢复使用,预计入部分已被透支使用的,余额按负数计,恢复缴费时按实扣回。
参保人员由基本医疗保险变更为住院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其当年已计入的个人账户余额暂停使用,历年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住院、特殊病种治疗所发生的应由个人自负、自付、承担的医疗费及部分自费项目和药品。
医保卡里的钱是怎么算的,这要看医保参保地的政策,不同的城市,医保个人账户划拨标准有所不同,如有疑问,请拨打:12333
医保卡里的钱是怎么算的相关案例
石家庄
问:我下岗后每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现在缴费有六七年了,可是几年来医保卡上只有500多元。我想问问医保卡上的钱是怎么算的。
答:根据医保相关政策,医保个人账户由下列项目构成: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的基本医保费;按规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的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个人账户的利息。
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中按本人基本医保缴费基数的下列比例划入:(一)35周岁以下的为0.5%;(二)35周岁及以上至45周岁以下的为1%;(三)45周岁及以上的为2%。
赵女士也可以到石市医保中心征管大厅核对您的个人账户。
厦门市
问: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的全年额度于每年7月1日划入个人医疗账户,但是具体如何划拨不是很清楚。
答: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医疗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下列年龄段划入个人医疗账户:不满35岁的按用人单位缴费的20%划入;35岁以上不满50岁的,按30%划入;50岁以上的,按40%划入;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养老金或退休金总额的8%划入个人医疗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出现参保人员辞退、辞职、退休、死亡等情形的,应在30日内向地税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重新核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应缴数额。

5. 医保卡余额不足,去医院看病还可以报销吗?

医保卡余额不足,去医院看病也是可以报销的。
根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二十五条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和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医疗费用。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购药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挪用。
第二十六条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但不得提取现金和挪作他用。
第二十七条参保人员工作单位变动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随同转移。不具备转移条件的,可以一次性发给本人。
参保人员死亡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终止,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转给合法继承人。没有合法继承人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入统筹基金。


扩展资料:
根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四十条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形成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医疗保险支付制度。
第四十一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的医疗费用以社会保障卡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个人账户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记帐结算。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医疗费用,预留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根据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按照规定返还。
第四十二条完善参保人员转诊转院、急诊、异地居住就医报销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三条跨年度住院的参保人员,应当在当年12月31日结清医疗费用。结清医疗费用后次年仍继续住院的,其上年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不再负担起付标准费用;未超过起付标准的,上年负担的起付标准费用计入次年累计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政府——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医保卡余额不足,去医院看病还可以报销吗?

6. 去医院看病,用医保卡里的钱付款,那这钱还可以报销吗

医保卡里面钱用完了还可以报销。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医保卡的使用方法:
1、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2、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也可以上网在社保查询系统登录查询。
3、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4、医保卡密码: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进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
5、医保卡的保管: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7天后可领取新卡。

扩展资料
《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五条 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支付范围以外的其他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四十一条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的医疗费用以社会保障卡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个人账户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记帐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医疗费用,预留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根据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按照规定返还。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政府——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7. 医保卡的钱用完了,后面自费部分可以报销吗?

自费是指不列入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个人自费指报销范围外全部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根据年龄的不不同,会有自负段。

自负段分别为:45周岁以下为900元;45周岁(含)至退休为600元;退休以后为300元;

如果到达了自负累计额后,可以按照相应的比例报销具体比例为:三级医院门诊就医个人承担25%,医保基金支付75%;社区医院门诊就医在职人员个人承担14%;退休人员个人承担8%,医保基金分别支付86%、92%;在其它医院门诊就医个人承担20%,医保基金支付80%。

扩展资料
不能报销的四种情况
1、未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在药店购买药品要问清是否为医保定点,很多门口都会写医保定点药店,这种一般都可以直接刷医保卡;有些小诊所没有覆盖,就无法报销。
2、低于医保起付线
医保报销也是有最低门槛的,即我们所说的“起付线”。假如说起付线为600元,那么600元内的医疗费用就需要患者自己承担,超过600元的符合医保政策的再按规定报销。各地对门诊和住院的起付线设置标准会有所差异,具体要参照当地政策规定。
3、超出医保报销上限
对于一些医疗费用较高的大病,医保会报销大部分,但报销费用是有限额的,也就是“封顶线”,这是医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就是参保人一年度内累计从医保基金里报销的最大限额。
4、医保药品、诊疗服务项目目录外
比如整形类的,包括美容、减肥、眼睛和牙齿矫正,还有治疗脱发等等,这些是不能报销的,需要个人承担。近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又做了新的调整,有8类药不再报销,分别是滋补作用的药品、保健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等等。
参考资料:人民网-黑龙江省医保局提醒 这4种情形医保不能报销

医保卡的钱用完了,后面自费部分可以报销吗?

8. 医保卡钱用完了自费多少可以报销吗

医保卡里面钱用完了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报销比例由当地社保局规定,医保诊疗费用的报销金额是直接在出院结算的时候从总金额中扣除的,不是打到卡里的,个人需要支付报销后的自费部分。
以郑州市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五条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和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医疗费用。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购药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挪用。
第二十九条超过起付标准、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照下列比例支付:
(一)在职职工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5%,一类医疗机构95%,二类医疗机构90%,三类医疗机构88%;
(二)退休人员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7%,一类医疗机构97%,二类医疗机构95%,三类医疗机构93%。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年度累计为15万元。统筹基金自然年度内累计支付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后,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予以支付,具体办法按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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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五条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支付范围以外的其他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四十一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的医疗费用以社会保障卡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个人账户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记帐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医疗费用,预留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根据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按照规定返还。
参考资料来源:/public.zhengzhou.gov.cn/15BAB/677342.jhtml"target="_blank"title="郑州市政府——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郑州市政府——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