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哪里可以查到全部财产

2024-05-11 00:23

1. 人死后哪里可以查到全部财产

人死后哪里可以拿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到公证处办个公证,持公证书去银行查询全部财产。此种情况过户和支取应该遵循以下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继承权证明书。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人死后哪里可以查到全部财产

2. 人死后哪里可以查到全部财产

根据《商业银行法》和《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储蓄存款人死亡后办理存款的过户和支取应该遵循以下规定:

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办继承权证明书。

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继承权证明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输过户或支付手续。

人死后怎么查名下财产

1.去世老人的继承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到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出具《存款查询函》。

2 经公证机构审查确认身份的继承人,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持身份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去老人生前常去的银行查询老人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信息。

3 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到《存款查询函》后,可以为继承人办理查询事宜,并出具《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如果银行不出具《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也可以单独出具标明户名、开户银行、存款账号、金额的凭证,并在凭证上盖章确认。

4 老人的继承人可以凭借《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等内容,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存款公证事宜。

注意事项

《存款查询函》仅用于查询被继承人遗产信息,不作为相关财产支付或者过户的凭据。

还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才能提取老人名下的存款。【摘要】
人死后哪里可以查到全部财产【提问】
根据《商业银行法》和《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储蓄存款人死亡后办理存款的过户和支取应该遵循以下规定:

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办继承权证明书。

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继承权证明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输过户或支付手续。

人死后怎么查名下财产

1.去世老人的继承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到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出具《存款查询函》。

2 经公证机构审查确认身份的继承人,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持身份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去老人生前常去的银行查询老人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信息。

3 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到《存款查询函》后,可以为继承人办理查询事宜,并出具《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如果银行不出具《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也可以单独出具标明户名、开户银行、存款账号、金额的凭证,并在凭证上盖章确认。

4 老人的继承人可以凭借《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等内容,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存款公证事宜。

注意事项

《存款查询函》仅用于查询被继承人遗产信息,不作为相关财产支付或者过户的凭据。

还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才能提取老人名下的存款。【回答】

3. 人死后财产怎么查

法律分析:可以拿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到公证处办个公证,持公证书去银行查询。根据《商业银行法》和《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此种情况过户和支取应该遵循以下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办继承权证明书,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继承权证明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死后财产怎么查

4. 人死后财产怎么查

法律分析:可以拿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到公证处办个公证,持公证书去银行查询。根据《商业银行法》和《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此种情况过户和支取应该遵循以下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办继承权证明书,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继承权证明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人死后财产怎么查?

法律分析:可以拿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到公证处办个公证,持公证书去银行查询。根据《商业银行法》和《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此种情况过户和支取应该遵循以下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办继承权证明书,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继承权证明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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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人死后财产怎么查?

法律分析:
可以拿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到公证处办个公证,持公证书去银行查询。根据《商业银行法》和《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此种情况过户和支取应该遵循以下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办继承权证明书,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继承权证明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人死后哪里可以查到全部财产

法律分析:遗产弃权声明要写明声明人的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住址、被继承人于几年几月几日在哪里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有如下遗产:位于某某市的全部财产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人死后哪里可以查到全部财产

8. 人死后哪里可以查到全部财产

人去世查所有财产的方法如下:1、由亲人持相关的亲属证明,如户籍证明等,直接到相关银行请求查询;2、由亲人提起遗产继承诉讼,在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调查,由法院依法到相关银行查询存款情况;3、到房产登记中心查去世人员名下的房产情况;4、通过咨询去世人员的亲属等询问其财产的情况;5、查所有财产的其他方式。查去世人员所有财产主要是为了继承或者是为了清偿债务。遗产的特征:(1)遗产只能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具有时间上的特定性。在被继承人死亡前,被继承人自己对其财产享有所有权,得依法处分,继承人不享有主观意义继承权,无所谓遗产。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未被处分掉的财产才为遗产。(2)遗产的内容具有财产性和包括性。在现代法上,继承人所继承的只能是财产,而不能是其他权益。作为遗产,既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财产义务。因而凡被继承人生前享有的财产权利和负担的财产义务,只要在其死亡时存在,就属于遗产。(3)遗产范围上的限定性和合法性。遗产只能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下的个人的合法财产,并且须依继承法的规定能够转移给他人的财产。被继承人生前占有的他人的财产,虽于继承开始时未返还,也不属于遗产;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只有其应有的部分才为遗产;虽为被继承人生前享有的财产权利和负担的财产义务,但因具有专属性不能转由他人承受的财产,也不能列人遗产。被继承人非法取得的财产,依法不能由个人所有的财产,都不能作为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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