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分工

2024-05-14 19:19

1.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分工

朱志宏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人事处和市人事人才研究所。吴成钢同志负责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外国专家工作和党群工作,分管公务员考试录用处、公务员职位管理处、公务员考核奖惩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称工作处)、外国专家局(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市留学人员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和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介中心、市国际人才交流中心、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协助分管人事处。江萍同志负责政策法规、就业促进、劳动关系和农村社会保险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失业保险处)、劳动关系处、农村社会保险处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市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市农村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协助分管规划财务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李跃芝同志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和人事考试工作,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工资福利处和市人事考试中心。池天亮同志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安全稳定和应急管理工作,分管军官转业安置处、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处,协助分管办公室。陈建宁同志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医疗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保险费征缴处和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市工伤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市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周中同志负责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分管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处、人力资源开发处和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市人才教育培训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高级技术学校(技师学院)。王晓多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孙建筑同志负责市人才服务中心工作。殷民同志负责农民工工作,协助分管就业促进工作。程家源同志负责离退休干部、信息咨询工作,分管离退休干部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中心,协助分管党群工作。王正平同志负责养老保险和综合服务窗口管理工作,分管养老保险处和市企业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市建筑业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周政学同志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定级和局系统物业管理工作,分管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定级办公室、市人才综合服务管理处和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协助分管公务员管理工作。杜家兵同志负责信访、调解仲裁管理和劳动监察工作,分管信访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监察局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分工

2.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处)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协调处理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二)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调研、政策研究及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局新闻发布工作。(三)规划财务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牵头拟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本局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四)公务员考试录用处拟定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规定;承担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面试考官队伍建设工作;拟定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交流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市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五)公务员职位管理处负责全市公务员职位分类和管理工作;拟定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职务任免、升降、回避等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报批工作;承担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与管理工作。(六)公务员考核奖惩处拟定全市公务员考核奖惩政策规定;负责市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政府奖励和表彰工作;拟定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奖惩、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负责全市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七)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失业保险处)拟订全市就业创业规划和促进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管;拟定全市失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失业预防预警制度;参与拟定失业保险基金、就业资金管理办法;承担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异地引进、调配管理等工作;承担市促进就业委员会办公室、市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八)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处(人力资源开发处)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和职业能力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城乡劳动者的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指导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成人教育招生计划和地方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称工作处)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承担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及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专家的管理服务及院士的联络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相关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编制和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十一)农民工工作处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二)劳动关系处拟定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拟定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全市劳动标准执行监管、特殊工时审批工作;承担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三)工资福利处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管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参与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十四)养老保险处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负责全市企业参保人员退休条件认定和退休审批工作。(十五)医疗保险处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费医疗工作;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十六)工伤保险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拟定全市工伤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工伤医疗定点医院、康复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工伤预防、补偿、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七)农村社会保险处拟定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拟定全市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十八)社会保险费征缴处拟定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社会保险费申报、征缴、稽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的制定;综合协调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的相关工作;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管理办法。(十九)调解仲裁管理处拟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预防工作,受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仲裁员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审核发放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二十)劳动监察局拟定全市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全市重大案件;指导全市劳动监察工作;协调全市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二十一)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军官转业安置处、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处)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本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本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3.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

4.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机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市场相关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外国人来华工作政策。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和省统筹办法以及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意见。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监管调控,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人才工作,拟订人才资源开发规划,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及专家选拔、培养、服务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八)统筹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对劳动标准执行实施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并推动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人员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并组织实施,受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一)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创建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5. 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你可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①如果你持的二代身份证,且开户银行有识别二代身份证的机具,开户银行应通过机具对身份证进行识别;

②你可补充出具驾照、户口簿、护照、暂住证等证件进行作证,建议出具带照片的辅助证件;

③让银行出具一个联网核查结果的证明,你持证明及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让派出所出具一个回执。再持回执及身份证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摘要】
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问】
官网:http://rsj.nanjing.gov.cn【回答】
我的二代升级三代 去银行升级不了说系统无照片【提问】
没有照片那要咋办 我之前没有照片 那我二代上面咋么会有照片【提问】
因为您的身份信息在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中没有,该系统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联合开发的,但系统中的个人身份信息是由公安部下属的身份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维护。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该系统中的数据存在一定的问题,公安部也一直在对各省市的个人身份信息进行更新,也有可能正在更新过程中导致查不到信息。【回答】
你可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①如果你持的二代身份证,且开户银行有识别二代身份证的机具,开户银行应通过机具对身份证进行识别;

②你可补充出具驾照、户口簿、护照、暂住证等证件进行作证,建议出具带照片的辅助证件;

③让银行出具一个联网核查结果的证明,你持证明及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让派出所出具一个回执。再持回执及身份证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回答】
希望可以帮到您哦【回答】
要去社保局吗 银行让我去社保局【提问】
银行那边让您去的话,那您可以先去社保局咨询一下哦【回答】
有浦口的人社局地址吗【提问】
网上可以录照片嘛【提问】
浦口区人社局地址在珠江路5号哦【回答】
网上不能录哦【回答】
为什么我二代有照片三代就没有了 就升级一下社保卡咋么就搞不了了【提问】
上面有给您分析原因哦【回答】

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6.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属行政机构

市外国专家局(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市留学人员工作办公室)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管理办法;拟定全市外国专家和人员、海内外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创业、定居和奖励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创新人才、领军人才引进,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指导留学人员创业园工作;负责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建设和联络我市在海外的人才联络机构;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公派出国留学和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的管理工作,参加市因公出国(境)人员会审工作,负责部分出国(境)人员的政审;承担国(境)外专家和人员来本市就业的工作许可和管理工作;承办有关机构聘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可事项;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及局机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7.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拟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三)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的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拟定全市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管理规则,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就业创业规划和促进就业政策;拟定全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协助制订地方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指导全市技工院校的业务工作。(五)负责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综合调控;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定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会同有关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拟订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规划和管理规则;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风险备付金的筹措及管理办法。(七)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定全市企业人员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八)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负责高层次创新人才、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深化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九)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十)拟定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全市劳动标准执行监管工作;牵头拟定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一)负责起草并实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地方性法规,受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十二)负责全市外国专家、高科技领军人才和国外智力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相关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人力资源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拟定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十三)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发布和政策业务咨询工作。(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8. 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谘询电话是多少?

025-12333
1、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拟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的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4、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就业创业规划和促进就业政策;拟定全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协助制订地方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
5、负责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6、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综合调控;拟订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规划和管理规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