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78死特大爆炸事故一审宣判,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

2024-05-09 17:00

1. 响水78死特大爆炸事故一审宣判,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

危险无时无刻都存在我们生活周围,无论是生活或者工作上,生活上我们对一些细节的忽视可能就是导火索,而工作方面上可能就是管理监督方面的缺失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网上看到这么一则新闻,江苏响水就发生了这么起爆炸事故,最终造成78死和一些伤员,事故最后造成的损失究竟是由谁来赔偿呢?下面就来说一下吧。



爆炸事故发生后,在11月30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所辖响水、射阳、滨海等7个基层人民法院,对该引起事故的单位所涉22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7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 这起事故发生并非偶然,早在2019年3月21日,该单位就已经因为燃烧引发硝化废料爆炸,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的后果,最终被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来爆炸事故逐渐淡化,该单位又恢复正常经营,早已经有前者敲响了警钟,还是对危险问题的不重视,才导致了现在情况的发生。
经过法院查证,该单位无视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长期违法违规贮存和企业管理混乱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该对该起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负起大部分的责任,从该单位我们可以看到,技术和管理问题是十分重要的,不能因为集团自身利益,在技术不过关和管理混杂的情况下去经营,不仅法律法规的随意忽视,而且还是对其他员工生命安全的极其不重视,环境保护问题也是国家一直在倡导的,单位因为还存在非法焚烧危险废物,严重影响了环境质量,通过两起爆炸事故案件,单位只考虑到个人利益,没有把集体利益放在首位,只能止步于此了。

响水78死特大爆炸事故一审宣判,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

2. 江苏响水致78死特大爆炸事故宣判,此起案件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

在前段时间发生了一起特大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在江苏盐城市,涉事公司是天嘉宜公司。这场事故造成了78人死亡,640人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目前正在医院治疗,还有76人重伤,据不完全统计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万元,这场事故造成了很多人不同程度的受伤,以及大量经济损失。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这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天嘉宜公司无视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和安全法的规定,为了一点利益长期储存,处置硝化废料,企业管理混乱,这些是这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此外这次事故还有许多值得关注的信息,关于这点我主要有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等6家中介单位出现了虚假的文件信息。天嘉宜公司在一些检测中通过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隐瞒了真实的情况,这也就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些检测机构的重要职责就是为了那些工人的生命安全以及广大人民的生命安危,但是这种机构中竟然出现了虚假文件,这就说明这些机构中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弄虚作假,置很多人的生命于不顾。

第二、天嘉宜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在明知道这些物质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还坚持违规生产。天嘉宜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已经知道这些物质的危险性,但是他为了集团的利益,舍弃了安全,他想要搏一搏,仍坚持违规生产,结果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

第三、据有关部门的调查部分公职人员有受贿情况。在一些的调查中天嘉宜公司已经没办法通过,他们只能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贿赂公职人员让他们从中做手脚这样才通过了检测。

3. 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宣判,该案件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近日关于“3.21”特大爆炸事故所涉及的22起刑事案件一起进行了公开宣判。此次案件所涉及参与的法院有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所辖响水,射阳等7个基层人民法院。并且此次事件牵扯了7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员并对他们依法进行相关刑罚。

    关于此次事件,起初是由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的原因。据了解,该公司长期违法储存硝化废料,并且因为废料持续积热导致自燃并且引发了硝化废料的爆炸。此次的大爆炸对社会造成了重大的影响,也对在场人员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共造成了78人死亡,76人重伤,还涉及了640人住院治疗,直接造成了经济损失高达19.8亿多。

     据了解,天嘉宜公司负责人是由其控股公司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派出的人员担任。重大决定都是由倪家巷公司决定,而为了公司利益在天嘉宜实力不足时扔坚持 上马间苯二胺项目生产和硝化工段,并且知道硝化废料有毒、易燃易爆的情况之下还储存在安全性不是很高的地方。才最终导致了此次严重的社会影响。

    根据江苏省法院的最终宣判被告人员及其相关单位非法贮存危险物质,污染环境并且还夹杂着行贿的罪名。最终决定原天嘉宜公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勤岳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并且被剥夺政治权利5年,处罚金额155万元人民币。对倪家巷集团非法贮存危险物罚金2000万元人民币。并对集团原任及现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吴岳忠、倪成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十三年。原天嘉宜副总经理杨钢,安全总监兼总工程师耿红等4人判处九年至六年不等的处罚等。

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宣判,该案件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4. 近日,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一审公开宣判,有哪些人被判刑?

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一审公开宣判,对七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原天嘉宜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勤岳犯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和单位行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55万元。此外还有集团原任和仙人董事长,总经理,安全总监,安全科科长,安全员等等依法判处了九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江苏盐城响水县化工厂爆炸。去年3月21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内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调查得知,是因为长期违法储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后来导致自燃,燃烧后引起硝化废料的爆炸。在这场爆炸事故中,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二、公开宣判,依法判处刑罚。11月30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响水县,射阳县,滨海县等七个基层人民法院,对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特大爆炸事故所涉及到了22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七个被告单位和53个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涉及到非法存贮危险物质,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等多个判决。

三、判决结果。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倪家巷集团罚金2000万元,对集团原任及现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吴岳忠、倪成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十三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原天嘉宜公司副总经理杨钢、陶在明、安全总监耿宏、安全科科长蒋立华和5名安全员,以及当地装卸服务部经营人张惠德被判处九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化验室副主任杨浩杰等22名责任人被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四年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 江苏响水致78死爆炸案一审宣判,如何避免企业爆炸事故的发生?

我认为避免企业爆炸事故的发生要从多方面预防,首先要企业要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严格执行生产安全要求,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及时排除可能导致生产安全的隐患,加大员工培训力度,不定时对员工进行生产安全知识的教育,企业员工要严格执行生产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向内部管理部门报告,发现企业违规经营要及时上报给当地职能部门,当地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发现违反生产安全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防微杜渐!江苏响水“3.21”爆炸案的主要原因由于其主体公司只顾自身利益,枉顾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无视生态安全保护,长期非法储存,处置化工材料,企业管理混乱,在明知储存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依然为对其非法储存行为进行制止或提出相关解决办法,最终导致化工材料因持续的温度升高而导致爆炸,进而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同时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深重灾难。近年来因企业未严格执行生产安全标准而导致的重大事故时有发生,这就提醒我们各企业一定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负起安全管理的责任,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或贪图眼前利益将安全问题抛之脑后,否则不仅会造成经济损失而且还会夺走无辜人的生命,这样的悲剧是所有人都不希望看到的,这就要求生产经营者要肩负起责任,经济效益与生产安全要同时兼顾,切勿因小失大。教训足够多了,只希望同样的悲剧不再发生,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要以事故为警戒,紧绷安全弦,安全永远是企业生产的第一要素。

江苏响水致78死爆炸案一审宣判,如何避免企业爆炸事故的发生?

6. 江苏响水致78死爆炸案一审宣判,总共有多少人获刑?

关于江苏响水的这个爆炸案,现在一审已经宣判了,总共有53人获刑,关于题主问的这个问题,我会从以下几点做详细的解答,把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讲一下。
一、江苏响水爆炸案的来龙去脉是什么?
在前段时间江苏省盐城市的响水县,有一个化工公司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爆炸事故,这起爆炸事故不仅造成了很多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也造成了78人死亡和76人重伤,可以这样说,这是一起严重的特大爆炸安全事故。这个事故爆发之后,社会各界也是高度重视,因为这一次事故是前所未有的一次毁灭性的事故,后来这个事故也得到了一审宣判。
二、一审宣判的结果是什么?一共有多少人获刑?
上面也有提到这一次的事故给无数的家庭造成了可怕的悲剧,导致了很多家庭支离破碎,而且正是因为这家化工公司内部的管理混乱,甚至涉嫌违法保存一些易燃易爆物品,才会导致这样可怕的事故发生。目前根据审理结果显示这一次的特大爆炸事故中所涉及的多起刑事案件,一共对7个被告单位和53人被告人依法判处了相关的刑罚,其中53人是直接获刑的。
三、这个事件的进一步进展是什么?
这个事件是一个可怕的悲剧,但是这个悲剧是可以避免的,正是因为这家企业管理混乱,同时严重缺乏安全意识,才会酿成这样一个悲剧,这个悲剧总共造成了78人死亡和76人重伤,同时有600多人住院治疗。目前受害家属正在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对于这一次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希望社会各界引起重视,不要再因为忽略安全问题而发生这样的惨剧了。

7. 公布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一审判决结果,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是谁?

2019年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特大爆炸事故,事故造成了极大的后果,造成多人死亡、受伤,并且有百人入院治疗。近期,针对此爆炸事件的审判结果是已经出来了,倪家巷集团、倪家巷集团和天嘉宜公司相关责任人应该对此次爆炸事件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天嘉宜公司的法定负责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这起事故的主要负责人还是倪家巷公司和天嘉宜公司以及有关人员。
一、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的发生2019年3月21日,位于江苏盐城响水县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了特大爆炸,该爆炸对方圆二十公里的F地方以及人员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该起事故不论是对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影响,同时也造成了直接或者间接的经济损失达19多万元。因为这起事故,78人失去生命,76人受伤,还有几百人因伤入院治疗,可见其影响有多大。

二、该事故起因导致该事故的直接起因是因为天嘉宜公司长期储存的的硝化废料遇热造成的自燃爆炸,但其中牵连人员颇广。倪家巷集团与天嘉宜公司一同进行不法的勾当,明知道设备质量不过关还投入使用,并且对于硝化废料的存在也没有进行处理,促使这起爆炸的产生。

三、该事故的判决结果以下,相关负责人将承担相应责任目前该事故的一审判决结果是已经出来了,天嘉宜公司的法人也是前总经理,获刑20年,倪家巷集团受罚2000万元,天嘉宜公司也是处罚了较大金额。其他涉及的有关人员以及单位也是不同程度的受到了处罚。

公布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一审判决结果,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是谁?

8. 响水爆炸事故处理结果

原天嘉宜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勤岳犯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和单位行贿罪,撤销缓刑与原犯污染环境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55万元(人民币,下同)。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倪家巷集团罚金2000万元,对集团原任及现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吴岳忠、倪成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十三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原天嘉宜公司副总经理杨钢、安全总监兼总工程师耿宏等4人被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并罚判处九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原公司副总经理、硝化车间主任、法定代表人陶在明等2人被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分别判处八年和六年有期徒刑。帮助天嘉宜公司非法贮存硝化废料的当地装卸服务部经营人张惠德犯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撤销缓刑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原天嘉宜公司安全科科长蒋立华和5名安全员被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分别判处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等6家中介机构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分别被判处10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金,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化验室副主任杨浩杰等22名责任人被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四年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