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

2024-05-09 07:52

1. 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第三条 禁止用人单位在就业中歧视残疾人。

  残疾人依法享有平等就业、自主择业和平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残疾人应当积极参加职业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创业能力,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恪守职业道德。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领导,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民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第六条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第七条 对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责任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逐步建立按照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按照规定比例计算应当安排就业的残疾人不足1人的,安排1人。安排1名一级或者二级的盲人,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用人单位跨省、市、县(市、区)招用的残疾人,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第九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按照年度差额人数与统计部门公布的同年度所在地区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额之积计算。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向当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报告本单位上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职职工人数和本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计划。第十一条 政府和社会依法兴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以下统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人数,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5%以上,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在10人以上。

  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资格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在招用工作人员时,不得以残疾为由拒绝接收、录用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

  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执行按照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和逐步建立按照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新招考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时,不得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职工,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依法裁减人员,应当优先留用残疾人职工或者其家庭成员;与残疾人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应当报告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备案。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残疾人职工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残疾人劳动。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不得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歧视残疾人职工。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残疾人职工的实际情况,对残疾人职工免费进行上岗、在岗、转岗等培训。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建设和完善规范的无障碍设施,推进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改善残疾人的就业环境。第三章 保障措施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多形式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保障残疾人就业。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捐助和服务。

  鼓励用人单位每年为在职残疾人职工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

2. 山东省残联电话

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省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募捐活动。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摘要】
山东省残联电话【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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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31-86158918
地址 : 济南市天桥区铜元局前街48号【回答】
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省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募捐活动。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回答】
上述是其的主要职责【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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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残联咨询电话【提问】
电话 : 0531-86158918
地址 : 济南市天桥区铜元局前街48号【回答】
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省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募捐活动。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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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牌子)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信息、统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划、政策和重要文件、报告;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理日常涉外事务;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议案、提案;承担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二、组织部(机关党委)协调地方党委管理市级残联领导班子;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干部工作;承担党组有关会务和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承办会纪检工作;负责对省残联直接管理的全省性残疾人社团组织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离岗)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基层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调查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三、计划财务部编制资金计划,管理事业经费、国有资产、基建投资、物资配置和机关行政经费;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负责残疾人事业的科技工作;承担残联系统内部审计;指导残联系统经费预算、基本建设和基金工作。四、维权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和落实有关残疾人地方性法规、政策,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及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承担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五、康复部(挂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牌子)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服务;推广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残疾预防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协会工作,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康复人才培训。六、教育就业部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推进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推广盲文、手语;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盲人按摩和盲人辅导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福利企业;负责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网络的建设与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七、宣传文体部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宣传国家负责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负责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的协调工作;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指导残疾人文化、体育等机构的业务工作。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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