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2024-05-01 00:53

1.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对上市公司有什么影响

我们查看上市公司公告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发现很多上市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代表的是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特定投资者一般包括上市公司大股东,或者一些战略性的机构投资者,特定投资者购买股份后,上市公司获得资金,所以说非公开发行股份是上市公司融资的重要渠道,但看到上市公司发布拟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的时候,即有人认为是利好消息,也有人认为利好消息,下面我们从非公开发行的本质上剖析到底是利好还是利空。

被当为利空原因很多投资者发现上市公司突然发布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认为短期股价大概率要出现下跌,即使短期不出现下跌股票价格也很难上涨,下面我们从几个原因来分析:
第一,上面我们解释到非公开是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如果发行的对象觉得目前股价过高,或者感觉短期的公司股价处于高估的状态,不愿意认购发行的股份,很容易造成上市公司非公开的发行的股份的失败,再次发现对象投资者如果看好该家公司的股份可以选择直接在二级市场购买股份,无需参与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
为了保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顺利进行,国家管理层规定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说白了就是发行股份的价格上市公司可以采用平均价格打折的情况,以基准日的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相加然后除以20得出价格
然后该价格可以最低打八折出售,该规定其实也很好理解,不打折谁愿意购买,起码价格要比我直接在二级市场直接购买便宜,发行对象的投资者才愿意购买,但打折幅度又不能过低,这样会对二级市场购买的股份明显不公平,还可以防止上市公司大股东恶意套现的情况,具体参考下图案例:

在我们了解到发行价格如何确定后,上市公司为了保证非公开发行的能够顺利进行,股价肯定不能过高,那很容易造成发行失败,投资者不愿意认购,那肯定在发行价格没有确定之前肯定存在打压股价的行为,短期不会让公司股价出现明显上涨,这样会明显太高发行价格,所以在准备非公开发行的阶段股价大概率会出现下跌或者震荡的情况,那市场自然认定非公开发行是利空想消息,并且很多上市公司一发布非公开股份的公告公司股价出现明显的下跌,具体参考下图案例:

第二,上市公司的一旦面临现金流缺口的时候才会愿意非公开发行股份,上面我们重点解释非公开发行股份定义的时候,其是上市公司融资的一种渠道,很多上市公司的非公开的发现的目的补充公司的现金流,就白了就是公司目前很缺钱,现在发展很困难,发行股份短期帮助资金度过难关,所以在今年年初我们发现很多上市公司发布拟非公开发行股份,主要是本次的疫情的原因造成很多上市公司短期的面临资金的缺口的问题,具体我们参考下图案例:

上图数据我们发现上市公司给出了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目的就是短期补充流动资金,而市场上投资者既然公司的缺钱了,可能现金流出现了问题,或者公司在发展上面临的一些列的问题,很有可能后期业绩会出现明显的下滑的可能性,认定非公开发行股份是利好的消息。
第三,非公开发行股份增加了公司的总股本,一旦总股本增加后每股收益降低,相当于摊薄目前持有公司的股份的投资的收益,而我们分析一家公司是否具备价值投资,参考是公司的净利润情况和公司的每股收益,我们参考的重要估值指标是市盈率,市盈率=公司股价/每股收益,每股收益率降低,市盈率上升,具体我们参考下图案例:

上市公司也会发布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后每股收益降低的风险提示,所以投资者也认定非公开发行股份是利空消息。被当做利好的原因任何公示在发展过程中都会存在缺钱的时候,特别是重点建设新项目的时候,该重大项目后期可能给公司的发展带来的质的飞跃,有些上市公司发布非公开发行的预案的时候,并不是短期的现金流面临缺口,而是为了重大项目的建设。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或者逐步扩张过程中缺钱时很正常的情况,所以一般国家也是支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融资的情况,重大项目建设可以弥补公司的一些产业的空白,特别是能够增强公司的在该行业的地位,后期的发展可能会存在加速的可能性,具体参考下图案例:

比如上图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是各种新的的项目建设,并且很多券商研报也点评了该公司非公开的后期会给公司的发展带来很多帮助,具体参考下图:

非公开发行扩大产能奠定未来成长基础,并且该公司的属于5G行业,典型的是目前目前我国在主导“新基建”建设,积极跟上国家政策扶持下红利的,所以很多投资者认定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是构成利好。总结: 上面我们通过非公开发行的股价的确定,公司的股本的变化,非公开发行公司的目的重点分析了非公开发行到底是利好还是利空
我个人觉得短期可能对股价上涨造成影响,但能够帮助完成融资,可能对后期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帮助,中长线的投资者需要重点上市公司融资的目的,对未来发展的构成的影响,自己要充分分析里面的投资逻辑。感觉写的好点个赞呀,欢迎大家关注点评。

3. 什么叫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能在社会上的证券交易机构上市买卖,只能在公司内部有限度地转让,价格波动小,风险小,适合于公众的心理现状。
如果不是这样,而是一下子在社会上推出大量的公开上市股票,那么,股民们在心理准备不足、认识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现反常行为,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作用
1、提高公众的股票投资意识。就全国而言,人们的金融意识、投资意识还不高,对股票这种既不还本、收益又无一定,风险较大的证券认识不足,有的甚至将股票与债券混为一谈。实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做法,投资者对投资效果看得见,摸得到,有利于扩大股票和股票市场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培养公众的投资意识,为股票市场的发展奠定有益的基础。
2、充实企业自有资本金。企业自有资本金过少,技术改造难以实现,设备老化、工艺落后的现象迟迟不能改变,大大限制了企业自我发展。发行股票则可以迅速集聚大量资金,既能充实企业自有资本金,又能节省财政资金。在大规模公开发行股票尚有一定难度情况下,有计划发展非公开发行股票无疑是一个有利的选择。
3、增加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内部职工参股几乎适合于各种公司,而职工参股后,其所获红利与公司效益挂钩,风险共担,利益同享,并能通过股东代表参与公司管理,可以使职工更加关心公司的生产和发展,与公司同呼吸共命运,提高劳动生产率;也使公司的管理多了一种经济手段,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调动职工积极性。
4、有利于社会稳定。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2)发行对象不超过三十五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
(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1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什么叫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4.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5.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股票的股价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会影响上市公司股票的股价,因为非公开发行股票股票会增加公司股票的总数,而并未增加公司的总价值,而股票价格=公司的总价值/股票的总数,这样就会导致股价下降。_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拓展资料: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取得巨大的发展。原因如下:1、越来越多的证券投资者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日益成熟和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将投资理念从短期投机转向长期投资,承担投资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投资知识和经验日益丰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扩张提供了有利的市场环境。2、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中国市场交易日益频繁和复杂,而证券的监管受到人力物力等多方面的限制,压力很大。因此,有必要有效配置证券的监管资源和力度,以提高证券的监管效率。扩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范围,允许其免于发行审核,将有利于证券监管效率的提高3、随着证监会“机构投资者超常发展”政策的推进,机构投资者的数量和实力日益增强。成熟、自律、稳健的机构投资者是非公开发行制度存在和发展的主要基础。4、风险投资的规模随着“新经济”时代的到来,正在迅速扩大。从现有的风险投资模式来看,以非公开方式向风险投资公司或个人发行股票是一种流行的模式。然而,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空白。完善非公开发行制度将极大地促进高科技创业企业的发展。5、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采用“股票期权”制度来激发公司经理的积极性。然而,作为行使“股票期权”对象的股票从何而来,一直是困扰上市公司的难题之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股票的股价

6.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7.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正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应当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第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和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出具专项文件的专业人员及其所在机构,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知情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勤勉尽责,不得利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泄露内幕信息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第四条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本次发行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信息,配合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五条 保荐人、上市公司选择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和确定发行价格,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体现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第六条 发行方案涉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其配套融资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发行对象与条件第七条 《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该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第八条 《管理办法》所称“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是指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10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第九条 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第十条 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第三章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决议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按规定及时披露信息。第十二条 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召开董事会的当日或者前1日与相应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前款所述认购合同应载明该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的数量或数量区间、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限售期,同时约定本次发行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该合同即应生效。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作出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选择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二)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董事会决议应当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名称及其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认购数量或者数量区间、限售期;发行对象与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应当经董事会批准。(三)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发行对象的范围和资格,定价原则、限售期。(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确定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数量区间(含上限和下限)。董事会决议还应当明确,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是否相应调整。(五)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本次募集资金数量的上限、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要总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数量、其余资金的筹措渠道。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应当说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具体数额;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应当明确交易对方、标的资产、作价原则等事项。第十四条 董事会决议经表决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会应当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编制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作为董事会决议的附件,与董事会决议同时刊登。第十五条 本次发行涉及资产审计、评估或者上市公司盈利预测的,资产审计结果、评估结果和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至迟应随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时公告。第十六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出现以下情况需要重新召开董事会的,应当由董事会重新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已过;(二)本次发行方案发生变化;(三)其他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第十七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管理办法》和本细则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事项。《管理办法》所称应当回避表决的“特定的股东及其关联人”,是指董事会决议已确定为本次发行对象的股东及其关联人。核准与发行第十八条 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可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应当按照本细则附件1《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目录》的有关规定编制。第十九条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应当各司其职,勤勉尽责,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合规性审慎地履行尽职调查职责。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当对照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逐项发表明确的结论性意见,并载明得出每项结论的查证过程及事实依据。第二十条 中国证监会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审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本次发行申请获得通过或者未获通过的结果后,应当在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公告中说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后,将另行公告。第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取得核准批文后,应当在批文的有效期内,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7号)的有关规定发行股票。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决定后作出的公告中,应当公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并公开上市公司和保荐人指定办理本次发行的负责人及其有效联系方式。上市公司、保荐人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推介或者向特定对象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不得采用任何公开方式,且不得早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公告之日。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上市公司在取得核准批文后,应当按照本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和认购合同的约定发行股票。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上市公司及保荐人在批文的有效期内选择发行时间;在发行期起始的前1日,保荐人应当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提供认购邀请书。第二十四条 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名单由上市公司及保荐人共同确定。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名单除应当包含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公司前20名股东外,还应当包含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下列询价对象:(一)不少于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二)不少于10家证券公司。(三)不少于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第二十五条 认购邀请书应当按照公正、透明的原则,事先约定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认购数量等事项的操作规则。认购邀请书及其申购报价表参照本细则附件2的范本制作,发送时由上市公司加盖公章,由保荐代表人签署。第二十六条 认购邀请书发出后,上市公司及保荐人应当在认购邀请书约定的时间内收集特定投资者签署的申购报价表。在申购报价期间,上市公司、保荐人应当确保任何工作人员不泄露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申购报价过程应当由发行人律师现场见证。第二十七条 申购报价结束后,上市公司及保荐人应当对有效申购按照报价高低进行累计统计,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股数。第二十八条 发行结果确定后,上市公司应当与发行对象签订正式认购合同,发行对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缴款。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应先划入保荐人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第二十九条 验资完成后的次一交易日,上市公司和保荐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备案材料。发行情况报告书应当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编制。第三十条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应当详细记载本次发行的全部过程,列示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并对发行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表意见。报价在发行价格之上的特定对象未获得配售或者被调减配售数量的,保荐人应当向该特定对象说明理由,并在报告书中说明情况。第三十一条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应当详细认证本次发行的全部过程,并对发行过程的合规性、发行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律师应当对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表、正式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进行见证,并在报告书中确认有关法律文书合法有效。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的附件包括《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目录》、《〈认购邀请书〉和〈申购报价单〉范本》。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正文

8.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1、非公开募集的股票是不能上市流通的。
2、从公司资本金来说,非公开募集也增加了公司的资本金,因此每股净资产的变化也不会太大。
你的问题中有一个地方没搞明白(因为公司“资产”是固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票只决定所有者权益(即资本金或称资本,而不是资产)数额的大小。非公开发行也导致资本金的增加,而并不是你说的那样是固定的,所以说每股净资产的变化不会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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