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不应征收遗产税

2024-05-05 05:08

1. 哪些财产不应征收遗产税

1、遗赠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赠给各级政府、教育、民政和福利、公益事业的遗产;
2、经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登记、继承保存的遗产中种类文物及有关文化、历史、美术方面的图书资料、物品、但继承人将此类文件、图书资料、物品转让时,仍须自动申请补税;
3、被继承人自己创作,发明或参与创作,民明并归本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
4、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与外国政府签定的协议中规定免征遗产税和遗产;6、国务院规定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和其他遗产。
一、遗产分割有哪些原则
1、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处分的遗产。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如果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3、物尽其用的原则。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贯彻这一精神。如:对房屋要照顾缺房的继承人;对生产工具要照顾生产需要的继承人;对图书资料要照顾从事有关业务的继承人,等等。这样才能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二、属于可以继承的遗产都有哪些
属于可以继承的遗产如下:
1、遗产是指不因被继承人死亡而消灭的转移给继承人的一定民事权利和义务;
2、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合法财产不仅仅是指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财物,也包含财产权利,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能继承;
3、遗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着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以及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哪些财产不应征收遗产税

2. 遗产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哪些情形可以免征遗产税

一、遗产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遗产税有助于加强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开征遗产税已列入中国税制改革的议事日程,但是截至目前中国还未开始征收遗产税。
2004年9月21日,中国曾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根据草案规定,遗产税的征收范围是: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全部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
2、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有财产,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
二、哪些情形可以免征遗产税
根据草案规定,下列情形可以免征遗产税:
1、遗赠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赠给各级政府、教育、民政和福利、公益事业的遗产;
2、经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登记、继承保存的遗产中种类文物及有关文化、历史、美术方面的图书资料、物品、但继承人将此类文件、图书资料、物品转让时,仍须自动申请补税;
3、被继承人自己创作,发明或参与创作,民明并归本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
4、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与外国政府签定的协议中规定免征遗产税和遗产;
6、国务院规定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和其他遗产。

3. 什么是遗产税,免征遗产税的情况有哪些

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国外有时称为“死亡税”。征收遗产税的初衷,是为了通过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

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理论上讲,遗产税如果征收得当,对于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财力有一定的意义。遗产税常和赠与税联系在一起设立和征收。但是,为了吸引投资和资金流入,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故意不设立遗产税或者废除遗产税。

我国目前并没有遗产税。

什么是遗产税,免征遗产税的情况有哪些

4. 是否应该征收遗产税

应该收。中国 遗产税 尚未普遍征收,但是部分地方试点开始征收遗产税,如 深圳 。遗产税是以被 继承人 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征收遗产税的初衷,是为了通过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遗产税常和赠与税联系在一起设立和征收。但是,为了吸引投资和资金流入,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故意不设立遗产税或者废除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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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不应该征收遗产税

有关部门终于就争论已久的遗产税表态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称,只有在对个人信息很清楚的情况下才能实施遗产税,但目前相关信息很不完善,所以不准备开征遗产税。居于我国基尼系数超过0.45的现状,开征遗产税对调节贫富差距具有积极的意义,但财政部却“果断地”给争论画上句号。咀嚼楼副部长不开征遗产税的缘由,会发现其中的一些硬伤。个人信息不明晰并不能成为不实施遗产税的理由。美国建国不久后的1797年,就开始征收遗产税,并在1916年成为固定税种征收至今。没有人会相信两百多年前美国的个人信息就是完善的,即使现今美国税制中,个人信息方面仍有瑕疵,但这并不影响遗产税的征收。也许有人会说,美国不正要取消遗产税吗?是的,4年前美国总统小布什就签署了一项法案,遗产税逐步递减,到2011年全部取消。但我们不能忽略法案的政治背景,即小布什在竞选总统时许过减税的诺言。有意思的是,当美国富豪听说遗产税要废除时,异口同声表示抗议,120名美国富翁曾联名在《纽约时报》发表声明,呼吁政府不要取消遗产税。这些富豪包括比尔盖茨的父亲老威廉,他在请愿书中写道:取消遗产税将使美国富翁的孩子不劳而获,使富人永远富有、穷人永远贫穷,这有悖社会公平,也违背美国的创业精神。形成反差的是,我国一些富人一听到要开征遗产税的风声,就急着把财产转给甚至还没成年的子女;当他们忐忑不安的心情与日俱增的时候,财政部却以单薄的“个人信息不清楚”为由将遗产税打入冷宫。一些学者关于遗产税开征可能导致投资锐减与经济放缓的担心,有杞人忧天的味道,以发展为己任的企业家,不会因为要上缴遗产税,就不再做大做强企业;而一些人对征管难度大、社会成本高的担忧,又患了避重就轻的毛病,遗产税开征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倡导“大公平”的社会理念,并积极促进社会捐赠、慈善事业的发展。从这个意义说,即使征收遗产税困难重重,至少应该尝试一下,如果行不通,再停征也不迟。

应不应该征收遗产税

6. 应不要征收遗产税

有必要征收遗产税的,开征首先有利于调节社会财富的分配,缓解贫富悬殊的矛盾。国家通过开征遗产税,可以将有较多财富的人死亡遗留财产中的一部分重新参与社会分配,抑制财富过分的隔代积聚,尽可能减弱以至消除人们对他人遗产的依赖,鼓励自己勤劳致富,限制不劳而获。其次,有利于完善中国税制和贯彻国际间对等原则,以维护中收主权。遗产税的征收对象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它一切有财产价值的财产权利、以及被继承人死亡前规定年限内赠与他人的财产。具体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珠宝、首饰等贵重饰品和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生产资料;著作权、专利权及其它中的财产权利;其他财产等8类。《遗产税草案》第一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全部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有财产,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第二条本条例规定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第三条遗产税的义务人依照下列顺序确定:
(一)有遗嘱执行人的,为遗嘱执行人;
(二)无遗嘱执行人的,为继承人及受赠人;
(三)无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及受赠人的,为依法选定的遗产管理人。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纳税义务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履行。第四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依法归国家所有的遗产,免纳遗产税。第五条下列各项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
(一)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赠给各级政府、、民政和福利、公益事业的遗产;
(二)经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登记、继承保存的遗产中种类文物及有关文化、历史、美术方面的图书资料、物品、但继承人将此类文件、图书资料、物品转让时,仍须自动申请补税;
(三)被继承人自己创作,发明或参与创作,民明并归本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
(四)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与外国政府签定的协议中规定免征遗产税和遗产;
(六)国务院规定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和其他遗产。

7. 遗产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哪些情形可以免征遗产税?

一、遗产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遗产税有助于加强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开征遗产税已列入中国税制改革的议事日程,但是截至目前中国还未开始征收遗产税。

2004年9月21日,中国曾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根据草案规定,遗产税的征收范围是: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全部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

2、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有财产,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

二、哪些情形可以免征遗产税

根据草案规定,下列情形可以免征遗产税:

1、遗赠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赠给各级政府、教育、民政和福利、公益事业的遗产;

2、经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登记、继承保存的遗产中种类文物及有关文化、历史、美术方面的图书资料、物品、但继承人将此类文件、图书资料、物品转让时,仍须自动申请补税;

3、被继承人自己创作,发明或参与创作,民明并归本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

4、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与外国政府签定的协议中规定免征遗产税和遗产;

6、国务院规定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和其他遗产。

遗产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哪些情形可以免征遗产税?

8. 遗产税包括哪些财产

遗产税包括的财产有银行存款、现金、股票、证券、古玩、字画、珠宝等动产,还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开征遗产税需要全面、准确掌握居民财产信息,以及遗赠、继承等具体情况。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征收遗产税的初衷,是为了通过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遗产税是很大一个税种,征收遗产税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国家财力,使国家掌握控制更多的资财,更便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各国及地区征收遗产税的情况大致可分为三类,包括总遗产税制、分遗产税制、混合遗产税制。其中,总遗产税制,就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价值课税,以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为纳税义务人。分遗产税制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将遗产分给继承人,然后就各个继承人分得的遗产课税。混合遗产税制,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先征收遗产税,税后遗产分配给各继承人时再就继承人的继承财产额征一次继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