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这些城市3年行动方案出台!

2024-05-17 09:04

1. 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这些城市3年行动方案出台!

11月30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称,利用3年时间,在天津市范围内开展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问题。
此前,11月17日,厦门市11部门联合印发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方案也提出,整治重点涉及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四方面,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事实上,自今年7月23日住建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来,不少地方纷纷跟进落实。据中房网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天津、厦门、浙江、江西、山西、辽宁、云南、苏州、安徽、山东、海南、广东、河北、福建、黑龙江、新疆等至少20城,发布了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方案。
一场声势浩大的3年整治行动,正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展开。
明确整治行动“线路图”和“时间表”
从各地公布的整治行动方案来看,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以及物业服务这4个领域的突出问题将是各地重点整治的方向。
在房地产开发方面,多地提出,将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等。
此外,除上述问题,浙江省还表示,关注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提前三个月安排并落实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兑付资金的情况;辽宁省则关注未按期动工开发建设或中止开发建设导致住宅项目用地构成闲置土地;未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等情况。
房屋买卖方面,多城将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擅自销售行为;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哄抬房价,炒作“学区房”等扰乱市场秩序的多项内容。
在住房租赁方面,将重点整治住房租赁企业开展业务前未通过监管服务平台推送开业报告,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等。
物业服务方面,重点整治开发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公司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相关信息;超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公式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位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乱象。
整体来看,各地的行动整治方案与7月份住建部等八部门印发的通知中所传达的精神和工作部署方向保持了高度一致,此外,不少城市还结合本地实际因城施策增加了整治内容。
如浙江和黑龙江均在房地产估价方面提出了要求。其中,浙江提出,重点整治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等问题。黑龙江表示,重点整治擅自转让委托的估价合同业务、未按规定出具估价报告等问题。
与此同时,各地在整治行动方案中还细化了具体阶段安排。如辽宁提出,集中整治行动自2021年11月开始,持续到2024年12月,将按照制定方案动员部署、企业集中自查自改、检查和整改、长效机制建设4个阶段进行。云南称,用3年左右时间分三步走,整体分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全面整治整改阶段、建立长效机制和实施常态化管理阶段。
而浙江、山东、山西、安徽、新疆等多城还进一步细化了每个阶段的时间安排。以山东为例,2021年10月底前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1月—2024年为检查和整改阶段,而建章立制和监管水平提升阶段贯穿全过程。
整治规范行动更加长效化
实际上,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整治和规范的行动,以往一直都存在。如2018年,住建部等七部门就联合发布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而在2019年,住建部等6部门又联合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北京、杭州、合肥等地也陆续研究出台了相关制度规定。
不过,住建部副部长倪虹指出,虽然往常的整治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但受利益驱使,个别房地产市场主体仍铤而走险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而住建部等八部门此次联合印发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目的就是希望通过三年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过去的整治更像是暴风雨式的,整治和巡查过去了,可能就会恢复常态。相比之下,本轮整治更显体系化、制度化、长效化。
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亦表示,从住建部和地方提出的“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这一目标来看,预示着此次整治行动将更具持续性,呈现出更加常态化的特点。此外,配合今年以来多地为实现“三稳”目标而陆续出台的“升级版”调控新政,无疑有利于巩固当前楼市调控所取得的积极效果,并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这些城市3年行动方案出台!

2. 多地持续推进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日前,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大连、烟台等城市近日相继出台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动方案,对房地产开发、买卖、租赁、物业等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业内人士表示,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利于巩固楼市调控效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多地发布行动方案
据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信1月21日发布的消息,大连市住建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大连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方案》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信用体系不断完善,市场主体行为更加规范,市场环境不断净化,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显著减少,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日前发布的《关于印发烟台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烟台市将对房地产开发、买卖、租赁、物业等重点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展开全方位整治。
此外,天津与济南最近分别发布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动方案,争取用3年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监管制度不断健全。
整治规范行动持续展开
2021年7月,住建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提出要“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明确“因城施策”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的突出问题。
此后,各地陆续出台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动方案。据明源地产研究院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天津、厦门、浙江、江西、山西、辽宁等20余个地区发布了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方案,整治规范行动正在全国持续展开。
推动楼市平稳健康发展
明源地产研究院发布的报告显示,去年下半年以来,各地陆续推出房地产市场整治方案,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积极落实相关举措。预计2022年发布整治方案的城市范围将不断扩大,各地区整治方案将持续完善,促使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和物业服务更加规范发展。
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各地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整治规范将更具持续性,呈现出更加常态化的特点。持续整治规范市场秩序,有利于巩固当前楼市调控取得的积极效果,有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 多地持续推进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武卫红)日前,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大连、烟台等城市近日相继出台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动方案,对房地产开发、买卖、租赁、物业等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业内人士表示,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利于巩固楼市调控效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多地发布行动方案
据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信1月21日发布的消息,大连市住建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大连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方案》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信用体系不断完善,市场主体行为更加规范,市场环境不断净化,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显著减少,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日前发布的《关于印发烟台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烟台市将对房地产开发、买卖、租赁、物业等重点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展开全方位整治。
此外,天津与济南最近分别发布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动方案,争取用3年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监管制度不断健全。
整治规范行动持续展开
2021年7月,住建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提出要“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明确“因城施策”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的突出问题。
此后,各地陆续出台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动方案。据明源地产研究院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天津、厦门、浙江、江西、山西、辽宁等20余个地区发布了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方案,整治规范行动正在全国持续展开。
推动楼市平稳健康发展
明源地产研究院发布的报告显示,去年下半年以来,各地陆续推出房地产市场整治方案,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积极落实相关举措。预计2022年发布整治方案的城市范围将不断扩大,各地区整治方案将持续完善,促使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和物业服务更加规范发展。
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各地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整治规范将更具持续性,呈现出更加常态化的特点。持续整治规范市场秩序,有利于巩固当前楼市调控取得的积极效果,有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多地持续推进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4. 八部门联合发文: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8部门近日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通知指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因城施策突出整治重点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
通知要求,依法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同时,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5. 八部门联合发文: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8部门近日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通知指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因城施策突出整治重点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
通知要求,依法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同时,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八部门联合发文: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6. 八部门联合发文: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中新网7月23日电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8部门近日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通知指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因城施策突出整治重点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
通知要求,依法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同时,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7. 八部门联合发文: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中新网7月23日电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8部门近日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资料图:在建的楼房项目。
通知指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因城施策突出整治重点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
通知要求,依法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同时,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八部门联合发文: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8. 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山西发布三年行动方案

近日,《山西省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发布(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公安厅等九部门联合制定。《方案》明确,通过3年的努力,使全省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的市场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开发、交易是重点
《方案》整治内容中关于开发和交付的问题主要包括:未取得土地和规划许可即开工建设和销售,或者超规划建设,导致购房人难以办理产权证书;未按规定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收取的购房款未全部进入监管专用账户等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问题。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未按规定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实际交付房屋质量、设备及装修与购房合同、广告宣传以及样板房严重不一致,房屋存在渗漏、裂缝等质量问题且不积极帮助业主解决等商品房交付使用中的问题。
关于房屋交易,《方案》中明确的整治内容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售款、“茶水费”等费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变相涨价,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商品房经营者未同时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商品房销售中的多种问题。
租赁、物业也在列
除开发和交易环节外,住房租赁和物业服务违规行为也在整治范围内。《方案》明确租赁业务的整治内容包括:住房租赁企业未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逃避监管;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或隐瞒房屋真实情况;随意提高租金,单方面解除合同,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住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租金贷款等多个方面。
对于物业服务,《方案》整治内容包括:开发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按规定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并侵占收益;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公共收费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等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违规行为等方面。
关于三年行动的任务和时间节点,《方案》规定,2021年9月至10月,开展动员部署,成立工作专班;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排查问题线索;2022年4月至2023年9月,启动整治。
来源: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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