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是认缴还是实缴

2024-05-10 03:25

1. 注册资本是认缴还是实缴

注册资本是指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营业执照上有注册资本额的企业来说的,你们申请工商登记的时候计划的出资额,多少你自己定,申请时不需要往银行存钱但是两年之内必须交齐。实收资本就是你要履行你两年出齐资金的承诺,要把资金存到银行,通过银行处资信证明或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来证明的注册资本确实应经存在银行,已经到位。认缴资本指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的时候承诺要出资的额度,但实际上不需要通过银行或是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有注册资本的以出资额对公司事务付有限责任,没有注册资本的对公司事务付无限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可以在工商局的企业年报中可以查看股东认缴资本和实缴资本。另外还是存在有些行业,规定是必须注册资金一次全部实缴的。例如银行,典当行,保险,贷款等。这是因为这些行业容易发生资金风险,需要能够保证自身的实力。有了认缴制,注册公司确实越来越容易了,但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根据公司的业务情况以及个人承受风险能力,选择合理注册资本要结合自身的情况,才能更好的帮助公司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注册资本是认缴还是实缴

2. 注册资本是实缴还是认缴

法律分析:注册资本是认缴,目前工商局注册资本实行的认缴制,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注册资本实缴与认缴不同?

认缴这个词是从新公司法修改后被大规模使用进公司法的。在公司法修改前,成立一家公司是很费力的。不但在注册资本的金额上有要求,在出资形式上等多方面有要求。以前是实缴出资,现在就是认缴出资,这也是最大改革初之一。但是具体什么是实缴,什么是认缴呢?
在2013年公司法修改之前。对公司成立的注册资本都是有要求的,不但在金额上有下限,在形式上也是有严格要求。要求出资人对于资本必须是实际缴纳上,才可以到工商局进行注册。而新公司法生效之后,对于公司成立条件的要求就大大的放松了。
只有少部分行业公司注册还要求注册资本,以及资本形式。大部分行业公司注册资本下限撤销,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一元可以成立公司的原因。而且形式也不再是必须实缴而是可以先说明自己出资多少,就可以注册公司了。认缴和实缴几乎是两个对立的概念了。

注册资本实缴与认缴不同?

4. 注册资本认缴与实缴有什么不同?

注册资本是指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营业执照上有注册资本额的企业来说的,你们申请工商登记的时候计划的出资额,多少你自己定,申请时不需要往银行存钱但是两年之内必须交齐。实收资本就是你要履行你两年出齐资金的承诺,要把资金存到银行,通过银行处资信证明或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来证明的注册资本确实应经存在银行,已经到位。认缴资本指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的时候承诺要出资的额度,但实际上不需要通过银行或是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有注册资本的以出资额对公司事务付有限责任,没有注册资本的对公司事务付无限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可以在工商局的企业年报中可以查看股东认缴资本和实缴资本。另外还是存在有些行业,规定是必须注册资金一次全部实缴的。例如银行,典当行,保险,贷款等。这是因为这些行业容易发生资金风险,需要能够保证自身的实力。有了认缴制,注册公司确实越来越容易了,但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根据公司的业务情况以及个人承受风险能力,选择合理注册资本要结合自身的情况,才能更好的帮助公司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5. 注册资本是实缴还是认缴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认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册资本是实缴还是认缴

6. 注册资本是实缴还是认缴

注册资本是认缴。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只需要登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的资本总额即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注册资本是实缴还是认缴

注册资本是认缴。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只需要登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的资本总额即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二者的区别如下:1、认缴制又叫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不用一开始就缴全,该制度改革对初期创业却资金不足的人来说是很好的,一开始不需要投入大的资金,仅需要在期限内缴全就行。不足之处就是具有法律风险,一旦公司在此期限内发生债务纠纷或者依法解散清算,就需要将剩余的资金全部缴清才行;2、实缴制银行的验资账户上就必须存有这个数目的资金。就是说一开始就需要将注册资本缴全,不可以缺缴。这个方式好处在于一开始就解决,今后不必承担缴纳资本,发生任何债务纠纷可以及时解决。不足之处就是对开始建立的资金有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册资本是实缴还是认缴

8. 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有什么区别?

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区别:
1、注册资本缴纳不同
实缴要求注册公司时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写多少,那么公司的验资账户就必须有相应的数额,需要将注册资本缴全,不可以缺缴。
认缴不要求一次性缴清注册资本,只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期限每年缴纳。
2、验资证明不同
实缴,注册公司时公司的验资账户就必须有相应的数额,提供验资报告。
认缴,注册公司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3、对公司影响不同
实缴,实缴占用了公司的大部分资金,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发展及营运效率,提高了注册公司的门槛。
认缴,减少了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司的发展力,降低企业的成本。
一、注册公司注册资金多少有什么影响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申请企业登记不用再为注册资本发愁。如参照国际惯例,企业股东承诺认缴多少就是多少,理论上一块钱也能办公司,经营者风险自担。新政将使广大创业者直接受益。
但是,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制以后虽然对公司的实缴验资没有硬性规定了,但是公司的注册资金还是在某一层度上代表着企业的实力,你有多少注册资金就代表这公司遇到纠纷时必须承担多少责任。
而且,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期限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公示,超出自身实力盲目认缴巨额资本,超过合理期限随意约定过长的出资时间,不仅加大了股东责任,而且也影响公司的公信度和竞争力。
对于实行认缴制的公司来说,股东个人尚未缴纳的注册资本,与一般的债务并无区别,同样可以看作是公司股东对公司所负的债务。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公司法》的司法解释来看,也可以得出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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