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在版权保护中有哪些应用?

2024-05-07 22:51

1. 区块链技术在版权保护中有哪些应用?

金融领域
区块链在国际汇兑、信用证、股权登记和证券交易所等金融领域有着潜在的巨大应用价值。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在金融行业中,能够省去第三方中介环节,实现点对点的直接对接,从而在大大降低成本的同时,快速完成交易支付。

物联网和物流领域
区块链在物联网和物流领域也可以天然结合。通过区块链可以降低物流成本,追溯物品的生产和运送过程,并且提高供应链管理的效率。该领域被认为是区块链一个很有前景的应用方向。

公共服务领域
区块链在公共管理、能源、交通等领域都与民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但是这些领域的中心化特质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可以用区块链来改造。区块链提供的去中心化的完全分布式DNS服务通过网络中各个节点之间的点对点数据传输服务就能实现域名的查询和解析,可用于确保某个重要的基础设施的操作系统和固件没有被篡改,可以监控软件的状态和完整性,发现不良的篡改,并确保使用了物联网技术的系统所传输的数据没用经过篡改 。
数字版权领域
通过区块链技术,可以对作品进行鉴权,证明文字、视频、音频等作品的存在,保证权属的真实、唯一性。作品在区块链上被确权后,后续交易都会进行实时记录,实现数字版权全生命周期管理,也可作为司法取证中的技术性保障。
保险领域
在保险理赔方面,保险机构负责资金归集、投资、理赔,往往管理和运营成本较高。通过智能合约的应用,既无需投保人申请,也无需保险公司批准,只要触发理赔条件,实现保单自动理赔。
公益领域
区块链上存储的数据,高可靠且不可篡改,天然适合用在社会公益场景。公益流程中的相关信息,如捐赠项目、募集明细、资金流向、受助人反馈等,均可以存放于区块链上,并且有条件地进行透明公开公示,方便社会监督。

区块链技术在版权保护中有哪些应用?

2. 当区块链延伸到版权保护有哪些问题值得深思?

3月20日报道,近日,由格莱美大奖获得者与音乐制作人组成的全明星团队,正式推出了区块链音乐版权项目TUNE,用以解决困扰整个音乐产业的版权保护与利润分配问题。

今年以来,区块链应用于各个场景的消息不断传来,风口之上,炙手可热。在此背景下,国内也陆续出现了如小犀智能、太一云科技等将区块链运用到版权保护的平台,而个别平台已经在实践中实现了项目的落地。
将区块链应用到版权领域,能否解决行业存在的剽窃成本低、取证难、维权难等问题?区块链又是如何在版权保护领域发挥作用的?与传统的版权服务相比,其优势又在哪里?区块链版权证明的法律效益如何?是否依然要靠公信力背书?
区块链在版权领域的三个环节发挥作用:
在互联网时代,除正式出版物外,大量的微视频、图片、网络文学等要想得版权保护并非易事。对于大量网络作品而言,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版权登记,需要耗费较高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
“区块链通过运用数据加密、时间戳、分布式共识和智能合约等手段, 在节点无需信任的分布式系统中实现基于去中心化的协作,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小犀智能联合创始人李冬妮向央广网记者介绍,区块链技术目前在版权领域的应用场景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确权,区块链可作为有时间戳信息的分布式数据库来记录知识产权所有权情况,提供不可篡改的跟踪记录,而无需去寻求第三方信托的帮助;
二是用权,区块链不可篡改的特性可以完整记录作品的所有变化过程,有利于实现版权交易的透明化,而通过智能合约,作品的用户便可向作品的版权所有人进行自动化的支付;
三是维权,区块链可以将侵权电子证据进行高可信度存证,降低取证成本和提高证据证明力,为司法取证提供技术保障和结论依据。
区块链版权证明法律效力如何?是否依然要靠公信力背书?
在这三个环节中,首先要明确的是与传统的版权登记服务相比较,区块链能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否依然要靠国家公信力背书?
小犀智能市场总监胡日查博士向记者表示,从原理上分析,相比较证据的来源,法官对于证据本身的证明力更为看重。“当然现实中,法官肯定会考虑证据来源,证据采集过程,证据提供者的身份背景等等。”胡日查指出,区块链版权证明和版保中心的证明相比,版权中心依靠的是国家公信力,区块链更趋向于技术背书。
“这个问题要从两个角度来看,从技术角度,区块链技术背书实际上不需要国家公信力的,因为它自证清白。从现实角度来看,由于区块链目前并没有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司法实践接受区块链还需要一些时间。”胡日查认为,区块链最好和现有机构对接,以缓释的方法,逐步进入社会。据李冬妮介绍,在此背景下,小犀智能目前已对接了国家版权保护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各种协会组织。
相较传统版权登记,区块链是否有价格优势?盈利点在哪?
这也意味着,至少在当前环境下,区块链进行确权依旧需要与国家机构接洽,依旧需要公信力背书,那么对比已存在的传统版权登记服务,岂不是多此一举吗?
对此,多位受访者表示,相较于现行的版权保护服务,区块链具有明显优势,因为如果去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版权登记,不仅需要缴纳登记费还需要耗费较高的时间成本。“一是传统版权登记的周期太长,官方的审核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二是版权登记的价格偏高,通常登记单件作品的市场价得500多元。”有业内人士指出。
“中心化的高收费和低效率,一是没有竞争的垄断;二是技术层面的原因,比如以前全部是人工处理的方式。”胡日查指出,区块链可以达到基本近似于0元成本,秒级确认的确权。区块链作为一套自动运行的程序代码,比现有版权商业模式中,版保中心或版权代理等发生的成本要低很多。
目前大多数平台在区块链登记等服务上是免费的,未来会探索什么样的盈利模式?李冬妮提到,现阶段的免费是由于市场营销或其受认可程度导致的,未来区块链在确权、用权和维权三个环节均可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区块链不能判断侵权与否,在维权环节是否无用武之地?
除确权外,在维权上,区块链并不能对侵权行为进行判断,这是否意味着区块链在维权方面并无用武之地?
对此,胡日查表示,虽然区块链不能判断行为本身是否侵权,但是相较传统的电子存证方式,区块链在记录侵权证据时成本更低、容量更大。“区块链作为高可信的网络和底层数据账本系统,可以实现侵权电子证据区块链存证。” 胡日查指出,基于区块链的侵权电子证据存证,一是成本低廉,二是可以连续大量取证,提升普通电子证据在法庭上的司法证明效力。
各平台之间未互认,技术标准等差异是否会影响到举证?
目前,随着区块链概念的大热,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多家类似平台,而这种趋势未来可能会加剧。平台之间如果不能相互打通,在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差异是否会影响到举证呢?

胡日查坦言道,各平台之间虽然没有互认和打通,但平台之间的差异并不会影响到证据本身的真实性。“重要的是确权证明,能在法庭上声明自己的所属权力。”胡日查指出,法律更关注证据是否可以有效证明所声明的事实。“平台之间是否互认,中心化的机构是否首肯,都不重要,证据是否真实、可靠才是关键。”他强调说。
当前传统版权模式矛盾未激化 区块链是否适逢其时?
不久前,工信部信息中心工业经济研究所发布的《2018泛娱乐产业白皮书》中指出,区块链正在改变着数字版权的交易和收益分配模式、用户付费机制等基本产业模式,将形成融合版权方、制作者、发行方、用户等的全产业链价值共享平台。
“国家层面技术标准的制定和监管政策会提供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促进区块链技术的推广、普及和落地,单纯依靠民间力量,周期会比较漫长。”胡日查说。
李冬妮指出,目前的版权运行模式,各方面矛盾并不是特别突出,没有到非改不可的地步,对于革新性的区块链技术的需求并不是十分迫切。但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版权演化出来微版权、小版权会让区块链“搭车沾光”。

目前国内区块链发展应用仍处于较早期阶段,区块链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行业应用也在探索阶段。业内人士建议,应当抓住区块链技术发展机会,同时理性看待区块链技术的落地进度和应用场景,避免过度炒作带来的投资风险。

3. 著作权法对区块链的保护与其它作品的保护是一样的吗

一样的;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软件著作权人对其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享有著作权。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受法律的保护。著作权人享有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等权利。根据中国工信部发布的《白皮书》中对区块链技术的本质作出定义,将区块链技术视为计算机技术,而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可以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因此,区块链技术的源代码将受著作权法保护。
但是,著作权保护对区块链技术保护的弊端很明显。首先,由于著作权对于新颖性的要求较低,因此其他区块链企业可能会通过对该项计算机技术稍加修改,然后申请新的著作权证书,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保护力度和强度;再者,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软件用户享有的权利较少,只包括安装(或称运行)、复制(个人使用)、修改(个人使用)三种权利。如果未经许可,对软件进行了不当复制、修改、演绎,使用者便可能构成版权侵权,从而导致区块链技术被侵权的可能性较高。
一、专利权的保护
根据我国《专利法》,专利权保护范围包括计算机程序发明。计算机程序发明指的是为解决发明提出的问题,全部或部分以计算机程序处理流程为基础,通过计算机执行上述流程编制的计算机程序,对计算机外部对象或内部对象进行控制或处理的解决方案。例如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一种工业过程、测量或测试过程控制,通过计算机执行一种工业过程控制程序,按照自然规律完成对该工业过程各阶段实施的一系列控制,从而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工业过程控制效果,则这种解决方案属于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享有独占实施权(包括:独占制造权、独占使用权、独占销售权)、许可实施权、标记权、转让权、放弃权以及请求保护权等权利。
通常来说,区块链技术通过去中心化和分布式记账技术优化产业链流程的特征符合技术方案的定义,但实际申请的结果还需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因此,并非所有区块链技术都能符合上述专利申请的条件。
专利权保护的优点是保护程度高,专利权人的权利也较大,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拥有一定程度的垄断权。但缺点也比较明显,一方面,审核标准较高,不仅进行形式审查,还要审查发明的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审查结果往往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保护期也比较有限,以发明专利为例,其保护期仅为20年;另一方面,发明专利保护范围以权利人提出的权利要求的范围为准,因此如果区块链技术企业不能对其技术应用范围进行明确说明的话,很可能会出现遗漏保护内容的情况。

著作权法对区块链的保护与其它作品的保护是一样的吗

4. 区块链新技术能破解传统版权保护困境吗?

2018年7月29日,由数据观(北京)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承办的区块链品牌沙龙研讨会在北京进行。此次沙龙会旨在以专家分享、对话、研讨的方式,深入探讨区块链产业发展的现状和未来。

本期沙龙邀请了麦片网创始人兼CEO赵勇、爱立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谈建、TokenV创始人武晓宏等区块链的研究者和实践者,他们就区块链技术在版权保护领域的应用,提出了各自的观点。
爱立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谈建表示,我国网络文化管理体制存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的现象,导致管理效率不高。随着互联网越来越强大,网上媒体管理和产业管理远远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和变化。而市场本身也面临产业链条不健全、分配制度不合理、盗版侵权严重,以及天价版权伤害产业发展等现实痛点。
谈建提出,从版权服务的发展现状来看,利用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解决版权保护是必经之路。
近年来,区块链技术的出现,受到业界极大关注,各领域寄予厚望,很多人认为区块链的可追溯性、不可篡改等技术特性,将为我国版权保护的困境提供一个新的解决途径。
TokenV创始人武晓宏说:“区块链技术正在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影响人们的衣食、住行、社交、投资等方面。他提出,区块链将会重新定义资产价值,可将传统的资产进行区块链化。版权也将作为资产由区块链进行确权,可提高版权的保护效率。

麦片网创始人兼CEO赵勇认为,区块链技术和版权有天生的结合性,它可为版权保护带来新的变革机会,能解决传统中心化的版权服务确权、交易和维权等问题。
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我国版权服务机构尚不健全,相关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版权保护仍处在初级阶段,版权产业面临严峻的问题和挑战。
本次沙龙活动是由贵阳区块链发展与应用推进指挥部主办,数据官和信息技术研究院承办的。
内容来源  中新网

5. 如何运用区块链技术保护版权领域平台?

笔者了解到,2021年,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纲要》一发出就在全国的知识产权系统引发起热烈反响。 可以看出,国家对于版权问题日益重视。
笔者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版权的种类可以分为两种:数字化的作品(包括图片、软件、摄影、影视作品等)和实物类的作品(包括美术作品等)。


王家卫导演影视作品

齐白石《我最知鱼》—予少时作惯之事
然而,传统的版权登记方式,往往耗时又费力。网络时代的数字作品具有产量高、传播快的特点,经过登记再发布,手续多审核时间长,甚至需要作者本人亲自奔赴多个线下地点进行版权登记,早已丧失了内容的时效性。而且每次版权登记动辄费用上千,这就造成了大部分原创嫌麻烦不进行版权登记和保护,导致原创作品被侵权及盗用的事件频发。

在抄袭行为被发现后,往往要求原创作者拿出被侵权证据,在作品未提前进行登记与保护的情况下,临时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更是难上加难。如果被侵权,在实际维权过程中,原创作者往往面临两难处境:内容分发平台的维权渠道手续复杂且效率低,通过法律渠道进行诉讼的成本更高。导致大多数原创作者维权无门,只能选择沉默,任由权利被侵犯。
对互联网环境中的原创作者来说,能为他们带来最大价值的是原创凭证和维权证据。针对作品的传播及交易需求,他们需要更加便捷、安全、可信、成本低的版权保护方式。

区块链+版权

耐飞兔——基于区块链存证的版权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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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飞兔的特性完美地满足了网络时代数字作品快速确权存证的需求。


基于区块链存证的版权解决方案具有可溯源、不易篡改、公开透明等特点。
通过耐飞兔版权保护平台,只需完成上传文件、确定作者、填写相关登记信息等简单几步操作,即可短时间进行版权登记,让原创作品确权像点外卖一般简易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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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耐飞兔还可以对3D作品进行确权。将3D模型的源文件(.fbx)上传至平台,就可获得一个3D文件的数字内容存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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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运用区块链技术保护版权领域平台?

6. 区块链能否应用在版权领域?

3月8日,全国政协委员徐念沙建议,加强数字藏品版权保护,相关机构协同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在版权领域的试点单位,共同探索数字藏品版权的登记、维权机制,并对交易平台的区块链算法应用、交易产生的数据进行监督管理。
易保全基于“区块链+司法+应用”,通过深耕区块链底层技术和拓展司法服务能力,成功打造区块链应用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政府机关、个人提供“电子数据存证、电子签约、互联网司法、原创保护”4大创新产品服务,能够有效解决传统商务合作及司法维权等痛点,彻底改造传统商务模式,打造数字化商务新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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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利用区块链进行版权保护所面临的挑战有哪些

区块链技术在版权保护领域确实大有作为,从源头到产品,一旦确权就不可以被修改,我们可以大胆设想一下,如果区块链版权证明大规模的普及,各领域抄袭的现象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猖狂。尽管利用区块链进行版权的保护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但是同时也面临着三个严峻的挑战:

首先,区块链技术的商业化应用和大规模普及,和如今流行的虚拟现实一样,尽管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普及率依然很低。
其次,与区块链相关的法律从制定到修行再到最后的颁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一点并不会比区块链的概念的普及所用的时间段。这也就造成了目前还没有一起利用区块链维权成功的案例。没有了法律依据。创作者们所持的区块链原创凭证没有办法得到法律的认可的。

再次,哈希值的生成花费巨大,因为他是根据文件的大小、时间、类型、创作者等计算而得来的,任何一个单一因素的改变都可能引起最后结果的巨变,谁也无法预料下一步哈希值会变成多少。也没有更改的软件。这样一来,就大大增加了过程成本。如果没有一个行业巨头来做这样一个系统,推动区块链来进行版权的保护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因此,任何一种新技术的出现在给我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必然也会带来很多新的挑战,这就好比是硬币的正反面,我们应该客观的来看待这些新技术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变化,并做好应对的准备。

利用区块链进行版权保护所面临的挑战有哪些

8. 什么叫版权保护

版权,又称著作权,包含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在我国,著作权是从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的,人身权利中除了发表权外没有期限限制,发表权一经行使即穷竭,如果在作者死后50年内不发表,就不再保护。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果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不再保护;另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的作品以及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和摄影作品和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保护期都是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50年,创作完成50年内不发表就不再保护。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在我国版权保护的行政机关是各地的版权局,对版权进行日常行政管理,随着版权意识不断增加,在北京等直辖市版权局下设版权保护管理中心,提供版权登记\版权维权\版权贸易等服务,但在一般省份,这类服务机构还不够健全,除杭州等经济发达地区设立了副省级城市的版权保护管理中心外,这个版权保护还处于初级的阶段。

首先,应借鉴WCT的相关规定,根据因特网版权保护的新特点,赋予版权人新的权利,主要包括:1.作品传输权。即在线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版权人的要求通过网络向公众传输作品;2.禁止反措施的权利。反措施,通常指对版权人数字技术作品的“加密”进行未经许可的“解密”。因为多数解密者的目的是将作品提供给复制者进行非法营利,所以即使这类解密者未直接从事复制行为,但其解密本身即应构成侵权;3.权利标示权。指版权人有权在其作品上加注以数字或代码显示的标识,未经该版权人许可,禁止他人删除和更改这类标识。   其次,应完善中国的网络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成立国际、国内相应的网络著作权保护的集体管理机构。这类集体管理机构的建立,可以统一的代表著作权人同网络服务商洽谈著作权授权事宜,一方面它避免了网络服务商与大量单个著作权主体分别进行谈判所导致的时间和人力上的巨大浪费,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单个著作权主体的谈判地位和实力。   最后,应进一步强调进行有效的证据固定和收集。在中国有关这方面立法极不完善的现实下,目前,在涉及网络问题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中,一些原告在起诉之前就对侵权事实进行固定、收集,并请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的做法值得权利人在维权时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