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

2024-05-18 20:30

1.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等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公积金的用途主要有:1、公积金贷款买房;2、提取公积金租房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

2. 公积金有什么用?

公积金可以用于:购房贷款、付首付、还房贷;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支付房租;低保的家庭用于补贴家用;患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可用于支付医疗费。

3. 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有什么用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有什么用

4. 公积金有什么用?

公积金可以用于:购房贷款、付首付、还房贷;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支付房租;低保的家庭用于补贴家用;患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可用于支付医疗费。

5.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

6. 公积金有什么用?

公积金有什么用?公积金有什么用具有提前还贷减压力、提取公积金付房租、让公积金生钱等作用。①提前还贷减压力很多地方规定买房后,在一定时间内可以提取公积金。房奴可以考虑提取公积金支付一部分贷款,减轻还贷压力。对于可以按月支取公积金的地区,还可以每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贷,为你每月还贷时"喘口气"。如果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在北京等部分地区可以把公积金提取账户与月供还贷账户合二为一,按月提取的公积金额度将自动转化每月归还的房贷。让你的还贷轻松又方便。其实,公积金除用于贷款外,还可因为购房、建房、装修等事宜,将公积金这一“长期金融不动产”活用起来。贷款者每年还可提取公积金一次用于冲还住房贷款。②提取公积金付房租高得离谱的房价,让很多人望房兴叹,租房生活。而很多人付了房租后,每月收入基本就所剩无几。这时公积金就可以发挥作用喽。很多地区都有可用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规定,只要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收入一定比例,并能够提供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等相关凭证,并就可以用公积金付房租了。③让公积金钱生钱公积金账户的利息很低,如果让公积金躺着睡大觉,这笔钱的收益肯定跑不过CPI。那你就只能等着退休后再取出来了。如果符合提取条件,自己又会理财,不妨把公积金提取出来进行投资,获得的收益要比让它躺在账户里高很多。买点基金、理财产品都是不错的选择。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7. 公积金有什么用?

法律分析:公积金可以用于购房、建房、租房、治疗重大疾病;如果申请人退休、离休、出国定居等情况,也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等。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租房储金。它由两部分组成,单位交一半,个人交一半,缴存比例在5%-12%之间。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有什么用?

8. 公积金有什么用?

每个小个体户或者是小商贩在做生意的时候都会给店铺攒下一笔“周转金”,以用来应急或是做周转等,否则很有可能就是一点小钱没跟上,整个生意就做不成了。法定公积金起的作用和小商贩的“周转金”是一样的,都是为了稳定生意运转而诞生的。
简单而言,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用途有如下几点:
(1)用来弥补公司的亏损;
(2)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
(3)用来转增注册的资本。
因为法定公积金是有相关法律条款规定的,所以它存在强制性,若是公司不遵守相关的法律条款来进行法律公积金的提取的话是要受到惩罚的。
若不根据法律条款进行法定公积金的提取,则由县级以上的政府财政部门如数补齐,并对公司处以20万以下的罚款以作警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