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和发票名字不一样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

2024-05-05 10:23

1. 购房合同和发票名字不一样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

不能,本人的才可以办理。
办理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扩展资料: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条
房屋权属登记依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申请;
(二)权属审核;
(三)公告;
(四)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本条第(三)项适用于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公告的登记。
第十一条
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
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
第十二条
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三条
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
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第十四条
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
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者换证。
凡列入总登记、验证或者换证范围,无论权利人以往是否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权属状况有无变化,均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
总登记、验证、换证的期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五条
总登记、验证、换证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开始之日30日前发布公告。
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登记、验证、换证的区域;
(二)申请期限;
(三)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有关证件;
(四)受理申请地点;
(五)其他应当公告的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证

购房合同和发票名字不一样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

2. 购房发票与购房合同名字不一样能办理出来房产证吗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中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购房票据与购房合同名字不一样不能办理出来房产证。

3. 购房合同和发票名字不一样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

购房合同和发票名字不一样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不能,本人的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办理程序:(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律师整理的相关法律依据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房屋权属登记依以下程序进行:(一)受理登记申请;(二)权属审核;(三)公告;(四)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本条第(三)项适用于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公告的登记。第十一条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第十二条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第十三条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第十四条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者换证。凡列入总登记、验证或者换证范围,无论权利人以往是否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权属状况有无变化,均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总登记、验证、换证的期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第十五条总登记、验证、换证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开始之日30日前发布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登记、验证、换证的区域;(二)申请期限;(三)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有关证件;(四)受理申请地点;(五)其他应当公告的事项。你明白了吗?

购房合同和发票名字不一样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

4. 购房合同和发票名字不一样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

 购房合同和发票名字不一样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需要购房发票的;而且必需三个发票,  1、 购房全款发票,下图为全款购房发票,购房发票是从开发商处获得的,注意不是收据,交完首付时只给收据,办完贷款后,开发商收到全额贷款后,会给开据全额发票,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比如我办完贷款后开发商并没有给发票,只给了全额的收据,交房后才给了发票。  2、契税发票:契税是在开发商处交的,交完后先给收据,交房前其他手续都办完后给契税发票。  3、公共维修基金发票:业主交房入住前,开发商会给一份专项维修基金交款的通知书,业主拿上通知书去指定的银行去交款,之后的事就交给银行了,最后找开发商要发票。
  购房合同的钱和发票不一样 能办理房产证吗  可以办理,房产证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影印件、、身份证影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的名字不一样可以吗  办理房产证写谁名字,几个名字,  是依据你购房时候签署购房合同上标注名字来定,不能增减和更改。  所以你住房房产证署名情况,看一下你的购房合同就知道。
  
  不行,购房合同是办理房产证的重要依据,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有合同签订人。
   
  
  你好,请及时更改你的合同或者房产证  两者必须一致,一般都是先签合同,然后再发给你房产证,中间有可能会出现错误……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人的证明,最后以他为准的
  有购房合同和发票.可以去办理房产证吗  若这是可交易的房屋,应该可以办理房产证。办证资料除了合同、发票外,还包含其他资料,例如契税完税证明等。
  购房发票与购房合同名字不一样能办理出来房产证吗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中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购房票据与购房合同名字不一样不能办理出来房产证。
  和购房合同姓名不一样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名字必须是统一的。如果是贷款的话,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统一,否则不予办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跟合同上的名字一致的,但如果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你可以申请以共有人名义加入,在领证的时候再领一个共有权证。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  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著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可能的例外是:如果婚前购买商品房是全额付清的话,当提出产权共有时,可以在合同上写上两个人的签名,办理房产证时,就可申请共有产权证;但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  房产证的产权人是根据购房合同的主体来定的,所以必须是同一个人,或者是几个人共同共有。得看具体情况,尤其是合同网上备案的。要在房产证上增加共有人,需要换新合同。如果原合同已备过案,应由开发商申请撤回,改签新合同后重新备案。
  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能不能办理房产证  光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还办不了,需要到时间开发商通知拿房之后再让拿办证的资料及合同发票才能拿证
  办房产证不是本人可不可以办,购房合同是我爸的名字,我可不可以去办理房产证  问问开发商,能否代办不就完了吗。  有些事可以代办,有些事不能代办,房产证能否代办,开发商说了算。
   

5. 购房发票的名字必须与购房合同名字一致才能办理房产证吗

不一定。
1、房产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是以购房合同上的购买人为登记依据的,与发票无关。
2、发票上的名字可以是产权人的名字,也可以不是产权人的名字。很多时候,发票上的名字写的是交款人的名字。

购房发票的名字必须与购房合同名字一致才能办理房产证吗

6. 购房发票的名字必须和购房合同名字一致吗

购房发票的名字和购房合同名字可以不一致,房产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是以购房合同上的购买人为登记依据的,与发票无关。房屋所有权证上面的产权人是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购买人。房产登记机关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产权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不是依据购房发票来确认的,而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买人作为房屋的合法产权人登记在产权证上面的。发票上的名字可以不是产权人,但是购房合同中的购买人一定是产权人。发票上的名字可以是产权人的名字,也可以不是产权人的名字。很多时候,发票上的名字写的是交款人的名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7. 购房发票的名字必须和购房合同名字一致吗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名字必须是一致的,如果还没有进行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和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是一致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名字必须是统一的。如果是贷款买房,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统一,否则不予办理。如果是夫妻购房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

购房发票的名字必须和购房合同名字一致吗

8. 购房发票的名字必须和购房合同名字一致吗

法律分析: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名字必须是一致的,如果还没有进行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和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是一致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名字必须是统一的。如果是贷款买房,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统一,否则不予办理。如果是夫妻购房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