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出资人有权参与分红吗?

2024-05-18 18:51

1. 实际出资人有权参与分红吗?

股东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与实际出资人约定,以其名义出任股东,参与公司管理。但世事难料,如果双方产生争执,实际出资人能跳出来宣称自己才是真正的股东,要参与分红吗?举个例子,王某与张某是亲戚,双方约定王某以张某名义出资某公司,张某需听从王某的安排,王某为实际出资人,张某则是名义股东。
1、实际出资人无权要求公司分红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的身份以股东名册上所记载的为标准,因此当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不一样时,只有登记在册的名义股东享有分红的权利,而实际出资人并不是公司股东。即使实际出资人拿出双方所签订的协议证明自己的身份,也无权单方面的主张权利。
2、实际出资人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索赔
(1)在这种情况下,名义股东仍有权利获得分红。实际出资人只能通过与股东协商,或者根据双方事前的约定提起诉讼,要求股东放还分红并继续按照约定履行。若股东提出解除合同,则需返还实际出资人的出资额和赔偿损失。
(2)可见,实际出资人选择以这种方式出资时,必须谨慎考虑风险。应该选择与自己关系亲近的人,并且事先订立书面协议。
在上述例子中,在王某与张某有矛盾时,王某不能直接要求公司把红利给自己,如果王某无法向法院证明双方之间有约定的话,将无法追偿。
3、实际出资人可以经过一半股东同意后成为股东
(1)出资人要想获得分红的权利,只能先获得股东身份,这需要按照公司章程中入股程序进行表决。
(2)遇到这种情况,出资人因先向公司其他股东披露自己的身份,并主张自己代替名义股东成为真正的股东。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会举行股东会表决决定是否同意其主张,只有过一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成为公司股东。如果出资人仅表达其要入股的意愿,很可能会受到名义股东的阻拦。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纠纷在实践中并不少见,虽然法律并不禁止这种约定,但为了避免纠纷,还是建议出资人以自己名义出资,参与公司管理。

实际出资人有权参与分红吗?

2. 给债权人分红时要考虑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摘要】
给债权人分红时要考虑什么【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回答】
在信诚公司股份收益权偿债的案例中,面对债权人关于分红的诉求要考虑哪些问题,提出哪些建议
【提问】
您好,还请稍等一下哦,我这边帮您查询一下,会尽快给您答复,还麻烦您多等我一下。【回答】
写清楚借款人、放款人法定全名;写清楚借款金额(分红比例),包括大小写;写清楚借款时间,最好是有起止的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写清楚借款用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借条不要要涂抹、修改的痕迹。【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