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案例分析题

2024-05-18 22:55

1.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题

(1)合同不成立,Gec公司的回电为反要约即还盘,对原要约做出了实质性变更,在大宇公司做出承诺之前,合同不成立。
(2)是,大宇公司对GEC公司的做出了实质性变更的反要约没有做出承诺,合同不能成立,大宇公司可以拒收。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题

2.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题

(1) 要约邀请 要约 承诺
(2)文件4:合同文本为证据作用,文件5:修改了价格,为实质性变更是反要约

3. 有关国际商法的案例分析题求解

ABD 倒签提单是提单中注明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的日期。倒签提单是种欺诈行为,为这种行为出具保函是无效的。承运人倒签了提单,实际隐瞒了迟延交货的责任,应对收货人承担责任。本题中,乙公司通过银行开具的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为1999年12月10日至31日装船。而实际装船时间为2000年1月20日。在甲公司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承运人签发了1999年12月31日装船的提单,因而属于倒签提单,承运人应赔偿收货人丙公司的损失。故A、B项正确。FOB交货方式表明风险转移的时间为货物越过装运船舷时转移。本题中,卖方甲公司在买方乙公司指定的期限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由指定的船只上,货物风险自装运港船舷后由卖方甲公司转移给买方乙公司,所以,D项正确。FOB术语下双方都无投保义务,即使买方为了自己的利益投保,但对合同延迟履行的风险一般不是保险公司承保的范围,所以不应选C项。  的确是FOB,还有什么疑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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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题

答 :1)货损责任应由卖方负担。 
2)《2000 年通则》规定:在 CFR 术语下,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及时办理保险。 
3)在本案例中,卖方在货物装后,由于疏忽未能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致使买方未能及时投保。按《2000 年通则》的规定,由此而产生的货物灭失风险应由卖方承担。

5.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求解答

1、先回答您的问题吧,个人认为,乙丙之间的债权债务不存在了。合并成一个企业了,将企业账户中的钱取出来再存进去?呵呵。第二个问题我认为可以可以抵消。乙丙合并成乙或者丙或者丁,那么状态就是甲欠丁的钱,丁也欠甲的钱,均到期了,属于同意类的债权。所以甲主张抵消即可,不需要经过丁的同意。
2、第一、法律规定企业之间不能进行贷款。贷款只有银行可以。第二、标题是国际商法案例,看完题后我迷茫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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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于国际商法的案例分析题,求大神。

甲公司可以拒绝付款。

分析:
依照题目叙述,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依法成立且有效。疫情发生于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的阶段。在本案中当事人并无过错,但因疫情的出现,导致合同的标的物活鸡全部被处理,标的物完全灭失。此情况并非通常的商业风险,而是属于当事人不可预料、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依照合同法第94条第一款第一项、117条之规定,当事人可免除责任。因此,甲公司可主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解除合同。故甲公司无需付款。

7. 请帮忙解决一道国际商法的案例分析题

CFR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他负责平安到港口

一切险是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主要险别之一,其负责的范围很广泛。它除了承保“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承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全部或部分损失。外来原因通常所致的损失有: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玷污、渗漏、碰损、破碎、串味、受潮受热、钩损、包装破裂、锈损等。他负责平安到目的地

所以买方一定有权请求赔偿

请帮忙解决一道国际商法的案例分析题

8. 求国际商法案例及答案,急急

您好,

1、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
法律依据:第二百五十五条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2、人民法院不能受理。
法律依据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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