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

2024-05-17 09:28

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

作为一种重要的资产配置,股权投资基金具有一些特点。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

2.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

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下协商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 

3)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5)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6)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7)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8)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上市(IPO)、售出(TRADE SALE) 、兼并收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3.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

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下协商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 

3)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5)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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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

4. 私募基金是以什么形式存在?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
二、私募基金的存在形式
1、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公司私募基金式私募基金(如“股胜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比如:
(1)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2)“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3)“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4)“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不过,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个缺点,即存在双重征税。克服缺点的方法有:
(1)将私募基金注册于避税的天堂,如开曼、百慕大等地;
(2)将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册为高科技企业(可享受诸多优惠),并注册于税收比较优惠的地方;
(3)借壳,即在基金的设立运作中联合或收购一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最好是非上市公司),并把它作为载体。
2、契约式
契约式基金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选取一家银行作为其托管人;
(2)募到一定数额的金额开始运作,每个月开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净值,办理一次基金赎回;
(3)为了吸引基金投资者,应尽量降低手续费,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业绩表现收取一定数量的管理费。其优点是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缺点是其设立与运作很难回避证券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监管。
3、虚拟式
虚拟式私募基金表面看来像委托理财,但它实际上是按基金方式进行运作。比如,虚拟式私募基金在设立和扩募时,表面上是与每个客户签定委托理财协议,但这些委托理财账户是合在一起进行基金式运作,在买入和赎回基金单元时,按基金净值进行结算。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每个基金持有人以其个人名义单独开立分账户;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资组建一个主账户;
(3)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统一管理各账户,所有账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
(4)证券公司尽量使每个账户的实际市值与根据基金单位的净值计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赎回时由主账户与分账户的资金差额划转平衡。虚拟式的优点是,可以规避证券管理部门对基金设立与运作方面的审批与监管,设立灵活,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缺点是依然没有摆脱委托理财的束缚,在资金筹集上需要法律上的进一步规范,在资金运作上依然受到证券管理部门对券商的监管,在资金规模扩张上缺乏基金的发展优势。
4、组合式
为了发挥上述3种组织形式的优越性,可以设立一个基金组合,将几种组织形式结合起来。组合式基金有4种类型:
(1)公司式与虚拟式的组合;(2)公司式与契约式的组合;(3)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4)公司式、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5、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企业是美国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2007年6月1日,中国《合伙企业法》正式施行,一批有限合伙企业陆续组建,这些有限合伙企业主要集中在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领域。
6、信托制
通过信托计划,进行股权投资或者证券投资,也是阳光私募的典型形式。

5.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具有什么样的特点?

私募直营店为您解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

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下协商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

3)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5)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6)PE投资机构居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7)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上市(IPO)、售出(TRADE SALE)、兼并收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具有什么样的特点?

6. 你认为私募基金是做什么的?

募就是私下募集。私下的意思如上不可以做广告只能向特定的对象募集。所谓特定的对象又有两个意思,一是指对方比较有钱具有一定的风险控制能力,二是指对方是特定行业或者特定类别的机构或者人。第三,私募的募集对象数量一般比较少,比如200人以下。 
公募就是公开募集。公开的意思有二:第一是可以做广告,向所有认识和不认识的人募集。第二是募集的对象数量比较多,比如一般定义为200人以上。 它们的区别.公募基金是从基金公司或代理的银行,证券公司买. 私募基金是很少部分人把钱给某个人去做.一来至少50W以上,二来风险太大.建议不要买. 私募基金跟公募基金比较,最大的不同是,私募基金是不受基金法律保护的,只受到民法、合同法等一般的经济和民事法律保护。

7. 什么是私募基金及特点

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股权投资的特点包括:
1.股权投资的收益十分丰厚。
2.股权投资伴随着高风险。
3.股权投资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

什么是私募基金及特点

8. 私募基金的特定投资者怎么理解?

私募基金的特定投资者怎么理解?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权益等。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本条第(一)、(二)、(四)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拓展资料: 《暂行办法》的规定是: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所以,单只私募基金的最多参与人数限制根据基金组织形式的不同有所差别。契约型基金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有限合伙型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型基金均为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型基金为2人以上且不超过200人。另外,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前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