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户部、工部、兵部、礼部、刑部分别有什么样的职能?

2024-05-17 18:41

1. 吏部、户部、工部、兵部、礼部、刑部分别有什么样的职能?

在中国古代封建王朝,有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即三省六部制。这一套确立于隋朝,职能承袭秦汉,直到清末才废除的中央官制,在上千年的时间中,尚书六部基本上沿袭未改。隋唐年间,尚书省由六部组成;元朝年间,六部又归中书省管辖;明朝初年废除中书省后,六部此后直接对皇帝负责;由于清朝末年续添新部,六部之名因此废除。虽说人人皆知六部之名,但是,许多人对于各部独立的六部到底是管什么的却不知其所以然,那么,六部的具体分工又是如何呢?

在六部之中,最重要的部门为吏部,自隋唐时起,吏部就被定为了六部之首,其余的五部组织皆要依照吏部的模式。吏部的主要职责为:负责朝廷文官的挑选、考课、任免、升降、调动等诸多事务,内部的工作性质就类似于现在的中央人事部、组织部,宋元明清也基本延续了隋唐年间的吏部职责,不过,每朝每代的吏部主要职责皆有所变化。

比如在唐朝年间,参加过科举考试的文官,必须要接受吏部的考试,才能够获得官职;到了宋代元丰改制后,吏部尚书甚至还能管较高级的武官的选拔;明朝的吏部最受重视,甚至达到了可以把持朝政的局面。可是发展至清朝后,由于中央集权制的加强,吏部尚书的职能又与其他尚书相等,不再凌驾于其他五部之上。

再来说说户部,户部的主要职能为负责全国土地、户籍、货币、财政、赋税、官员俸禄等诸多事务。由此来看,户部的工作皆与财银挂钩,所以户部是六部之中总掌一国国用、主管国家最高财政的机构,从其职能来看,户部就相当于现在的中央财政部。
至于礼部,历代皆有沿置,这个部门的主要职能为掌管礼仪制度、祭祀、贡举等事,后来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国家的礼仪文教事物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演变过程,礼部也增加了掌管科举考试、风俗教化、宗教接待外事等诸多事务。综合礼部职能来看,这个部门就相当于今天的外交部、教育部、文化部的综合体。
 
其次就是兵部,自三国时代起,朝廷就设有五兵尚书掌管武官选用、军事行政;隋唐年间,兵部成为了朝廷六部之一;明清年间,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士兵训练、军械制造与保管、军令发布的兵部,成为了六部之中职权最重的部门之一。如果把兵部放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它就相当于现如今的国防部、解放军三总部。
工部的职责与前几个部门相比其职能并不复杂,这个部门主要负责全国的水利、交通、工程、屯田、等工作。最后一个部门刑部,主要负责中央的司法事务,比如对于案件的审判、死刑复奏、案件复核是刑部的工作。以上就是朝廷六部的主要职能,正是因为有了尚书部的存在,封建王朝才能够正常平稳地运转千年之久。

吏部、户部、工部、兵部、礼部、刑部分别有什么样的职能?

2. 吏部、户部、工部、兵部、礼部、刑部,六部到底是管什么的?

在中国古代封建王朝,有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即三省六部制。这一套确立于隋朝,职能承袭秦汉,直到清末才废除的中央官制,在上千年的时间中,尚书六部基本上沿袭未改。隋唐年间,尚书省由六部组成;元朝年间,六部又归中书省管辖;明朝初年废除中书省后,六部此后直接对皇帝负责;由于清朝末年续添新部,六部之名因此废除。虽说人人皆知六部之名,但是,许多人对于各部独立的六部到底是管什么的却不知其所以然,那么,六部的具体分工又是如何呢?
三省六部制
在六部之中,最重要的部门为吏部,自隋唐时起,吏部就被定为了六部之首,其余的五部组织皆要依照吏部的模式。吏部的主要职责为:负责朝廷文官的挑选、考课、任免、升降、调动等诸多事务,内部的工作性质就类似于现在的中央人事部、组织部,宋元明清也基本延续了隋唐年间的吏部职责,不过,每朝每代的吏部主要职责皆有所变化。
吏部
比如在唐朝年间,参加过科举考试的文官,必须要接受吏部的考试,才能够获得官职;到了宋代元丰改制后,吏部尚书甚至还能管较高级的武官的选拔;明朝的吏部最受重视,甚至达到了可以把持朝政的局面。可是发展至清朝后,由于中央集权制的加强,吏部尚书的职能又与其他尚书相等,不再凌驾于其他五部之上。
户部管制的光绪元宝
再来说说户部,户部的主要职能为负责全国土地、户籍、货币、财政、赋税、官员俸禄等诸多事务。由此来看,户部的工作皆与财银挂钩,所以户部是六部之中总掌一国国用、主管国家最高财政的机构,从其职能来看,户部就相当于现在的中央财政部。
至于礼部,历代皆有沿置,这个部门的主要职能为掌管礼仪制度、祭祀、贡举等事,后来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国家的礼仪文教事物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演变过程,礼部也增加了掌管科举考试、风俗教化、宗教接待外事等诸多事务。综合礼部职能来看,这个部门就相当于今天的外交部、教育部、文化部的综合体。
兵部尚书令牌
其次就是兵部,自三国时代起,朝廷就设有五兵尚书掌管武官选用、军事行政;隋唐年间,兵部成为了朝廷六部之一;明清年间,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士兵训练、军械制造与保管、军令发布的兵部,成为了六部之中职权最重的部门之一。如果把兵部放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它就相当于现如今的国防部、解放军三总部。
工部的职责与前几个部门相比其职能并不复杂,这个部门主要负责全国的水利、交通、工程、屯田、等工作。最后一个部门刑部,主要负责中央的司法事务,比如对于案件的审判、死刑复奏、案件复核是刑部的工作。以上就是朝廷六部的主要职能,正是因为有了尚书部的存在,封建王朝才能够正常平稳地运转千年之久。

3. 户部吏部礼部刑部兵部都是干什么的

谈起古代的“吏户礼兵刑工”制度和职能,我们首先便会将其归于“六部”;其次,我们便会联想到三省六部制;最后,我们会将其往上追溯,那便就是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的起源及发展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官僚制度最早起源于战国末期,官僚制度这条侧线两千多年的发展轨迹大都是同封建专制制度这条主线一并走向近代的。
      ◆封建社会官僚制度的基本变化      1秦朝:确立了三公九卿制      2汉朝:汉承秦制,在三公九卿制以上确立了刺史制度(地方监察)      3隋唐:确立并发展了三省六部制(唐中后期确立了节度使制度)      3宋元:继承发展三省六部制(宋朝实行二府制、元朝另设行中书省制)      4明清:废除丞相制,六部集权于帝王一身(明朝设内阁、清朝设军机处)
      通过以上我所罗列出来的关于官僚制度的基本变化不难得出:      它的变化始终是围绕着“君权和相权”的矛盾而展开的,而从表面来看,官僚制度越来越精简,但从内部来看,则尤为凸现出官僚机构的“臃肿”,这点在宋朝体现的最为淋漓尽致。      其次,直到明洪武年间,朱元璋对于“丞相制”废除,致使封建社会的官僚制度基本定型,六部的权力看似直接归为皇帝一身,但繁琐的工作却使得后来的历任皇帝不得不另想办法来缓解,这就是“内阁制”和“军机处”的诞生背景,由此接着又引发了一系列政治问题。      ◆古代六部基本职能范围      古代六部开始登上政治舞台是在魏晋南北朝晚期、隋朝早期,最终由隋朝统一全国后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确立,六部在隋唐宋元时期,归为“三省六部制”,虽然宋元时期有所改善,但总的框架并没有改变。三省即: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核)和尚书省(执行),其中六部就隶属于尚书省,负责之后的具体行动。
      明朝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六部转归帝王,清承明制,也都遵循此法。但不管朝代如何更迭变换,总得来说,六部的职能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只不过随着唐宋元明清的发展,历朝历代也会不断面临新的问题,因而后世朝代也会对之职能作出相应改变。      ★吏部掌管官吏任命等一系列问题,是六部之首,其职能相当于如今的中央人事部门;      ★户部掌管户口土地、财政收支,其职能相当于如今的中央财政部门;      ★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考试、接待外客,其职能相当于如今的外交部门和教育部门;      ★兵部掌管武官选用、军事行政、军械制造,其职能相当于如今的国防部门;      ★刑部掌管司法事务,对官员任命有一定权力,其职能相当于如今的司法部门;      ★工部掌管水里农田、交通桥梁,其职能相当于如今的水利部和交通部门。
      ◆结语:      通过古代六部职能和如今的政府部门的古今对比,我们不难看出,其实古代的六部已经可以说是相当于如今政府部门的古代雏形了。古代封建社会以“人治”为主要特征,这是同近现代以来政治体制完全不同的。通过对六部制度的探索,我们知道了中国古代封建制度步步完善的过程。

户部吏部礼部刑部兵部都是干什么的

4.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及工部的详细介绍!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具体如下:
1、吏部
中国古代官署。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司的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其属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等。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2、户部
户部,中国古代官署名,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曾称地官、大司徒、计相、大司农等。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
3、礼部
中国古代官署。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4、兵部
官署名。隋始置,六部之一,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源于三国魏五兵制。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骑、别、都)尚书,另有有关军事的驾部、车部、库部等曹。各曹设郎。隋始合为兵部,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次官。迄至清末,历代沿袭,职权则不尽相同。宋、辽、金、元兵部不辖兵政。明代兵部尚书号为“本兵”,权最重,凡武卫官军选授简练,均为其掌。清光绪三十二(1906),废兵部,改设陆军部。 
5、刑部
中国古代官署。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主官为尚书;次官,炀帝定为侍郎。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明清两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6、工部
工部,中国封建时代中央官署名,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工部尚书,曾称冬官、大司空等。工部起源于周代官制中的冬官,汉成帝置尚书五人,其三曰民曹。后汉以民曹兼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之事。西晋以后置田曹掌屯田,又有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及水利。后周依《周官》,置冬官府,长官为大司空。隋代开皇二年始设立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

扩展资料: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的一种政治制度。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汉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曹、吏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为六部前身。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
宋公元1086年,反变法派执政,改为三省共同议事,奏请取旨,分省治事行下,实际上使三省合一,后习惯上常统称三省。南宋公元1129年,又实行三省合一,二十四司也时或省并,如公元1129年以礼部兼主客,祠部兼膳部,兵部兼职方,驾部兼库部,比部兼司门,工部兼虞部,屯田兼农部等,还省并若干寺监入六部。公元1163年,又进一步省并六部下属诸司,如以司封兼司勋,礼部兼祠部,兵部兼驾部,都官兼比部,工部兼屯田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省六部制

5.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及工部的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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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 *** 机构。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三省六部是自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制度。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隋唐中书省的长官为中书令(隋称内史令),副长官为中书待郎(隋称内史待郎),主要职官有中书舍人。中书省主要负责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诏敕;起草之责主要由中书舍人负担。门下省的长官为待中(隋称纳言),副长官为黄门侍郎(后改称门下侍郎),主要职官有给事郎。门下省主要负责纠核朝臣奏章,复审中书诏敕,如认为不当,司以封还和加以驳正,称“封驳”。驳正之权主要由给事中掌握。中书、门下二省都设在宫内,所以又有谏诤之责,设左右谏议大夫、左右补阙、左右拾遗,分属二省(左属门下、右属中书),以匡正皇帝的过失。尚书省设在宫外,长官为尚书令,实际不任命,由副长官左、右仆射代行职权。仆射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负责都省职事,总领六部。各部长官称尚书,副为侍郎.各司之长为郎中,副为员外郎,分别负责贯彻各种政令。他们对中央担任具体事务的九寺三监(或五监)及地方上的府、州、县官有领导、监督之权。“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是三省分工原则,从而彼此制约,以掌管国家大政。
 
  但是,这个原则并没有始终贯彻。唐初以三省长官为当然宰相,台议军国大事于政事堂(初设于门下省,高宗死后,移至中书省,玄宗时改名中书门下);但又择他官参加议政,号为参知机务、参议得失等,也是宰相。此时,决定政事之权己不全由三省长官,其后又有以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名的他宫参政。唐中叶以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才是真正的宰相。三省长官却先后被排斥出宰相行列,成为荣誉职,决定政策之权则被剥夺。玄宗以后,中书舍人起草诏敕之权又为翰林学士所分割;尚书省各部司的职权,在安史之乱后也大部分为各种使职所瓜分。故唐中叶后,三省六部制名存买亡。
 
  宋承唐制,设门下、中书、尚书三省、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但北宋前期除刑部尚保留审覆天下大辟案的职权外,三省六部的主要职权都己转移至其他机构,其长官也都只作为寄禄官衔,另派升朝官分别主判,以处理残留细务,三省六部制仍是名存实亡。王安石变法时,以三省取代中书门下为最高行政机构,与枢密院对掌文武大权。除正、副宰相外,门下、中书省分设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左、右正言拿原谏院所领谏诤弹劾职务,起居郎、起居舍人拿原起居院所领修起居注职务,又分设门下后省、中书后省,为门下省及中书省下属机构,分别以给事中及中书舍人主管,以给事中拿原封驳司的封驳职务,并以封还词头的方式行使封驳权。尚书省下领六部,由各部尚书、待郎主管,以原审官东、西院,流内铨,三班院所领职务归吏部,以原三司与司农寺所领主要财政职务归户部,以原太常礼院所掌礼仪职务复归礼部,以原审刑院纠察在京刑狱司覆刑狱及三司有关审核合计帐册等职务并归刑部,以原三司有关修造、坑治等职务归工部,某些次要军务归兵部,并废除枢密院之外的旧有机构,恢复六部下属二十四司。宋公元1086年,反变法派执政,改为三省共同议事,奏请取旨,分省治事行下,买际上使三省合一,后习惯上常统称三省。南宋公元1129年,又实行三省合一,二十四司也时或省并,如公元1129年以礼部兼主客,祠部兼膳部,兵部 *** 方,驾部兼库部,比部兼司门,工部兼虞部,屯田兼农部等,还省并若干寺监入六部。公元1163年,又进一步省并六部下属诸司,如以司封兼司勋,礼部兼祠部,兵部兼驾部,都官兼比部,工部兼屯田等。
 
  辽代南面官系统中,设三省六部(其中“中书省”初名“政事省”),设官同于宋制。金、元、明只设一省六部,一省,金为尚书省;元、明为中书省。明1380年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自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之制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及工部的详细介绍!

6. 历史上的刑部、吏部、工部、户部都是干什么工作的??????

清朝沿袭明朝制度,不设宰相,以内阁加六部的形式,来架构中央行政机构。由于清朝时内阁大学士实权更少,形同虚设,权力就落到六部手里。六部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7. 中国古代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的主要工作是什么?职员又是怎么分部的?

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户部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於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 
  礼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兵部 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此外,清设稽俸厅,掌稽察武职官俸;会同馆,管理京师驿传事务;捷报处,掌递送文书。 
  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清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为十七司。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物件,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 
  工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除四司外,清设有制造库,掌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

中国古代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的主要工作是什么?职员又是怎么分部的?

8. 古代有兵部吏部刑部户部礼部。 还有哪些部分别是干什么的

  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工部职责】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除四司外,清设有制造库,掌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类似现在的工信部、水利部、城乡建设部。
  【其他部门职责分工】
  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类似现在的组织部、纪委等部门。吏部尚书还被称为天官。

  户部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它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类似现在的民政部、财政部、国土局等部门。

  礼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类似现在的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等部门。

  兵部
  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此外,清设稽俸厅,掌稽察武职官俸;会同馆,管理京师驿传事务;捷报处,掌递送文书。类似今天的解放军总政治部。

  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清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为十七司。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对象,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类似现在的司法部和公检法部门。

  
  【发展过程】

  三省六部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三省六部是自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制度。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汉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吏部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为六部前身。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南北朝亦有六部,然名称因王朝而异。隋初六部名为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
  至唐代改度支为户部,改都官为刑部,遂成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统于尚书省。宋代因之。元代改统于中书省。明代废中书省, 六部乃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尚书之副。
  清代于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设六部。初以贝勒(亲王、郡王)分别总理各部部务;各设满洲、蒙古及汉承政、参政、启心郎、额哲库等官。顺治元年(1644),停贝勒总理部务;并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理事官为郎中,副理事官为员外郎,额哲库为主事;启心郎未改,至顺治十五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