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上市的条件

2024-05-14 13:00

1. 主板上市的条件

公司在A股主板市场上市应具备以下条件: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3、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4、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5、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6、最近三年内公司的懂事、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7、最近三年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8、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上市公司的定义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上市的条件

2. 主板上市有哪些条件

主板上市的条件主要是净利润,主板上市要求三年盈利,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创业板上市要求两年零盈利,且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资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二、营业收入。主板上市要求三年累计超过3亿元。创业板上市要求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三、经营性现金流入,与营业收入指标2选1主板上市要求三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创业板上市暂无要求。四、净资产与股本总额。主板上市要求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创业板上市要求发行钱资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三千万元。【法律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1年盈利,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中国证监会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规定认定的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可不适用前款第(二)项规定和第(三)项“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规定。

3. 主板上市条件是什么?

(1)身份方面,公司成立的时长必须要在3年以上,并且在上市之前也要通过证监会的批准,才能够进行上市。(2)盈利能力方面,要想上市,那么在最近的三年之内,公司的利润必须是正数,并且要超过3000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5000万元以上,或营业收入在3亿元以上。(3)规模方面,要求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发行股票的时候,对外发放的股票的数量一定要在总数的25%以上,要是公司的总股本超过了4个亿,不得低于10%。此外,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等。)的公司均须占不超过20%的净资产;在最近的三年之内没有出现过重大的违法行为,并且财务报告没有出现虚假的信息。拓展资料:上市是股票可以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每个证券交易所均制定各自的股票上市要求,股票在上市和开始挂牌交易之前必须符合这些要求。股票上市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公众持股量、股东数目及至少公布若干年的财务报表等,不同的证券交易所也有个别不同的要求。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关联交易(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主板上市条件是什么?

4. 主板上市有什么要求呢?

道富投资T+0公司为您解答:

A股主板上市要求:
1.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
2.股东人数要求已经取消。
3.总股本4亿以上的,公开发行比例不低于10%。

港股主板上市的要求
1.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 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 000万港元);
2.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3.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4.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5.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6.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7.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 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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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主板上市条件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3、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      4、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5、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6、最近三年内公司的董事、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      7、最近三年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8、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主板上市条件

6. 公司主板上市基本条件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3、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
4、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5、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6、最近三年内公司的懂事、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
7、最近三年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8、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一、主板市场的相关事项:
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
主板市场先于创业板市场产生,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的区分最主要是在上市公司的规模和融资额上限。
创业板市场是一国证券主板市场之外的证券交易市场,它的明确定位是为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融资服务,是针对中小企业的资本市场。与主板市场相比,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标准和上市条件相对较低。
从国外的情况看,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的区别是:不设立最低盈利的规定,以免高成长的公司因盈利低而不能挂牌;提高对公众最低持股量的要求,以保证公司有充裕的资金周转;设定主要股东的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的限制,如两年内不得出售名下的股份等,以使公司管理层在发展业务方面保持对股东的承诺。此外,创业板使用公告板作为交易途径,不论公司在何地注册成立,只要符合要求即可获准上市。
二、企业在香港主板上市的条件:
1、盈利测试
3年税后盈利≥5,000万港元
首2年税后盈利3,000万港元,近1年税后盈利2,000万港元
2、市值/收入测试
市值≥40亿港元;
及最近1年收入≥5亿港元
3、市值/收入测试/现金流量测试
市值≥20亿港元;
及最近1年收入≥5亿港元;
及前3年累计现金流入≥1亿港元
营业纪录要求
1、3年(如符合市值/收入测试,可短于3年)
2、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下管理运作
3、最近1年须在基本相同的拥有权及控制权下运作
管理层要求及股东承诺
1、管理层要求:
必须有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必须设立审核委员会
2、股东须承诺:
上市文件披露至上市后首6个月内不会出售其在公司的权益
3、管理层承诺:
在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出售其在公司的权益,以导致其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维持最少30%的公司权益
会计师报告
必须按照「香港财务汇报准则」或「国际财务汇报准则」编制
联交所于某些情况下可接受以「美国公认会计准则」或其他准则编制的账目
在一般情况下,会计师报告至少涵盖在上市文件公布前最后三个完整的财政年度
会计师报告所呈报的最后一个财务会计期的结算日不得与招股章程日期相隔超过六个月
公司管治
须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须有合资格的注册会计师
须设立审核委员会
须聘任一名合规顾问,
任期由首次上市之日起,至其在首次上市之日起计首个完整财政
年度财务业绩报告送交股东日止
认可司法地区
香港、百慕达、开曼群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如属第二上市,其他司法地区亦可获考虑
最低公众持股量
1、上市时公众持股量不低于5,000万港元;
2、上市时公众持有的股份数量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5%以上;
3、如果上市时的市值超过100亿港元,联交所可能会将公众持股量降到15%至25%之间
其他要求
1、控股股东或董事可进行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但必须全面披露
2、不可以选择纯以配售形式上市
3、公开认购部分须全部包销
4、公司上市后首6个月内不能发行新股。

7. 主板上市公司条件

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企业在国家主板市场上发行上市。主板市场是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
中国主板市场上市门槛高。虽然中国最新修订的《证券法》对公司上市的条件有所放宽,将公司股本总额要求从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降低到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也取消了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的要求,但与普通企业相比,风险企业的资产总额往往偏小,企业经营不稳定,效益不突出甚至亏损,很难达到在主板市场上市的条件,利用中国主板市场IPO退出困难重重。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一、上市公司的类型
1、股票型上市公司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6)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债券型上市公司
(1)已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3)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4)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债券发行的条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二、国企和上市公司的区别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上市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国企达到上市条件,向证监会申请上市,通过后安排上市时间,就成了上市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上市公司的定义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上市公司条件

8. 主板上市条件

公司在A股主板市场上市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 股份有限公司 ;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3、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 土地使用权 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 4、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5、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6、最近三年内公司的董事、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 7、最近三年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8、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条 上市公司 的定义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