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融资券是什么

2024-05-09 09:07

1. 短期融资券是什么

(一)短期借款1.信贷额度亦即贷款限额,是借款企业与银行在协议中规定的借款最高限额,信贷额度的有限期限通常为1年。信贷额度对银行是软约束。2.周转信贷协定是银行具有法律义务地承诺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定。在协定的有效期内,只要企业借款总额未超过最高限额,银行必须满足企业任何时候提出的借款要求。企业要享用周转信贷协定,通常要对贷款限额的未使用部分付给银行一笔承诺费用。3.补偿性余额是银行要求借款企业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用额一定比例计算的最低存款余额。对于银行来说,补偿性余额有助于降低贷款风险,补偿其可能遭受的风险;对借款企业来说,补偿性余额则提高了借款的实际利率,加重了企业负担。补偿性余额贷款实际利率=名义利率(1-补偿性余额比率)4.利随本清法,又称收款法。借款的名义利率等于其实际利率;5.贴现贷款实际利率=名义利率(1-名义利率)>名义利率。
(二)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简称融资券),是由企业依法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我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的、约定在期限不超过1年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中国人民银行对融资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兑付进行监督管理。
(1)发行条件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发行和交易的对象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之间流通转让。
(2)种类按发行人分类,短期融资券分为金融企业的融资券和非金融企业的融资券。在我国,目前发行和交易的是非金融企业的融资券。按发行方式分类,短期融资券分为经纪人承销的融资券和直接销售的融资券。非金融企业发行融资券一般采用间接承销方式进行,金融企业发行融资券一般采用直接发行方式进行。
(3)筹资特点筹资成本较低(与债券筹资相比);筹资数额比较大(与银行借款筹资相比);发行条件比较严格。
(三)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指企业在商品或劳务交易中,以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方式进行购销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它是企业筹集短期资金的重要方式。
(1)商业信用的形式主要有:应付账款、应计未付款和预收货款。应计未付款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过程中已经计提但尚未以货币支付的款项。主要包括应付工资、应缴税金、应付利润或应付股利等。
(2)应付账款的成本(放弃现金折扣成本的计算)放弃现金折扣的信用成本=[折扣百分比(1-折扣百分比)][360(信用期-折扣期)]100%公式表明:放弃现金折扣的信用成本率与折扣百分比的大小、折扣期的长短同方向变化,与信用期的长短反方向变化。
(3)利用现金折扣的决策在附有信用条件的情况下,因为获得不同信用要负担不同的代价,买方企业便要在利用哪种信用之间做出决策。一般说来:如果能以低于放弃折扣的隐含利息成本(实质上是一种机会成本)的利率借入资金,便应在现金折扣期内用借入的资金支付货款,享受现金折扣。如果折扣期内将应付账款用于短期投资,所得的投资收益率高于放弃折扣的隐含利息成本,则应放弃折扣而去追求更高的收益。

短期融资券是什么

2. 短期融资券是什么?

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中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
一、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件
(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三)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四)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五)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六)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七)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八)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一般来讲,只有实力雄厚、资信程度很高的大企业才有资格发行短期融资券。在我国,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必须符合《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发行条件。
二、短期融资券如何发行
短期融资券是企业之间直接进行融资的一种方式。我们知道,企业之间的同业拆借是法律明确禁止的,但是企业之间进行短期融资是法律允许的。短期融资券是企业之间融资常用的方式。
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我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
企业申请发行融资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三)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四)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五)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六)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七)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八)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 短期融资券属于公司债券的一种吗?

短期融资融券,并不是属于公司债券,而是属于股票和资金。
一、短期融资融券的定义:
CommerCommercial Paper,商业票据(国外),又称短期融资券(国内)。
二、短期融资券 (CP)含义和条件:

(一)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二)发行条件:
1.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 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3. 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4. 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5. 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 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7. 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8.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9. 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三)发行优势:
1. 信用担保,无需抵押;
2. 协助企业偿还到期较高成本贷款;
3. 补充企业经营性现金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4. 申请发行的门槛较低,发行流程简单。

(四)短期融资券与美国商业票据的区别
CP发行人多为金融公司,融资券以非金融企业为主
1、通常,人有信用佳、评级高的公司或外国政府才发行CP。目前一级CP余额占到美国CP市场余额的约90%。金融公司是CP发行的绝对主力,分为三类——企业附属金融公司、银行相关的金融公司以及独立金融公司。发行CP的非金融公司包括公用事业、制造业和服务业公司。截至2005年5月末,美国CP市场余额为15034.7亿美元,其中金融公司CP约占90%。
2、国内《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仅适用于非金融企业发行融资券,截至今年6月15日,共有6家公司发行8只融资券,总金额为129亿元。
3、CP平均期限30天左右,融资券大多为一年期
CP期限要求一般为一年内。但在美国,为了避免证券注册引起的成本,CP期限一般不超过270天。再者,美联储贴现窗要求,用做抵押的CP余期不能超过90天。因此90天以内的CP更受市场欢迎。事实上,大部分CP期限在1—45天之间,平均期限在30—35天。发行人通过短期CP的滚动发行,来满足自身对融资期限的实际需求。
4、国内规定,融资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65天,截至2005年6月15日,已发行的8只融资券中,有5只选择了一年期的上限,一年期融资券发行量占到总发行量的86%。主要原因在于:
(1)企业“借短用长”倾向。国内企业债发行实行审批制和年度规模管理,大多数企业难以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满足资金需求。融资券市场为企业提供了相对宽松的低成本融资渠道,因此企业倾向于发行较长期限融资券,以部分弥补长期资金需求。
(2)投资者“饥不择食”。国内货币市场工具种类较少,融资券供不应求。投资者对投资的短期偏好在卖方市场中表现并不明显,融资券期限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要求。
(3)发行人基于收益率曲线形状的理性选择。如果认为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未来会变陡,则发行较长期限更有利;反之,应选择较短期限滚动发行。当前收益率曲线近端较为平坦,加息预期的存在可能促使发行人选择发行一年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属于公司债券的一种吗?

4. 企业为什么要发行短期融资券?

一.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
二.分类
1、按发行方式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经纪人代销的融资券和直接销售的融资券。
2、按发行人的不同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金融企业的融资券和非金融企业的融资券。3、按融资券的发行和流通范围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国内融资券和国际融资券。

5.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债券属于金融债券吗

我个人认为,是属于的。
因为,债券有很多种,而且在国内有资格发行债券的主体有政府、金融机构、公司、企业。这些主体所发行的债券都是合法的。
你所说的证券公司是属于金融机构,他发行的短期融资债券是合法的,属于债券中的公司债券。
这是我的看法,如果错了请多多包涵。也可以纠正我的错误,我愿意与你聊金融。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债券属于金融债券吗

6. 短期融资券是什么意思

短期融资券简称“CP”指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即由国内各金融机构购买不向社会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年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1、短期融资券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是金融市场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改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的状况,有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有利于维护金融整体稳定,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定在一年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3、在中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拓展资料:一、短期融资券指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年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这并不是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它的发行对象是国内各家银行。1.按发行人分类,短期融资券分为金融企业的融资券和非金融企业的融资券。在我国,目前发行和交易的是非金融企业的融资券。2.按发行方式分类,短期融资券分为经纪人承销的融资券和直接销售的融资券。非金融企业发行融资券一般采用间接承销方式进行,金融企业发行融资券一般采用直接发行方式进行。

7. 短期融资券属于公司债券吗

短期融资券不属于公司债券的一种。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而公司债券是指股份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为追加资本而发行的借款凭证。对于持有人来说,它只是向公司提供贷款的证书,所反映的只是一种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持有人虽无权参与股份公司的管理活动,但每年可根据票面的规定向公司收取固定的利息,且收息顺序要先于股东分红,股份公司破产清理时亦可优先收回本金。公司债券期限较长,一般在10年以上,债券一旦到期,股份公司必须偿还本金,赎回债券。
关于公司债券
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时还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是与股票持有者最大的不同点,债券持有人有按约定条件向公司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权利,取得利息优先于股东分红,公司破产清算时,也优于股东而收回本金。但债券持有者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
上述表述对“公司债券”的定义与解释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如果要真正从理论上理解公司债券概念,还必须进行以下分析:
首先,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证券”,它不是一般的物品或商品,而是能够“证明经济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是各类可取得一定收益的债权及财产所有权凭证的统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拥有和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
其次,公司债券是“有价证券”,它反映和代表了一定的经济价值,并且自身带有广泛的社会接受性,一般能够转让,作为流通的金融性工具。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有价证券”是一种所有权凭证,一般都须标明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其本身没有价值,但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持有者可凭其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货币或是利息、股息等收入。由于这类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流通,客观上具有了交易价格。

短期融资券属于公司债券吗

8.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么?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证券的业务。由融资融券业务产生的证券交易称为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类,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资金买证券叫融资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卖出为融券交易。
此业务的作用:
1、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
在完善的市场体系下,信用交易制度能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即当市场过度投机或者做庄导致某一股票价格暴涨时,投资者可通过融券卖出方式沽出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下跌;反之,当某一股票价值低估时,投资者可通过融资买进方式购入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上涨。
详细来说,以融券交易为例,当市场上某些股票价格因为投资者过度追捧或是恶意炒作而变得虚高时,敏感的投机者会及时地察觉这种现象,于是他们会通过借入股票来卖空,从而增加股票的供给量,缓解市场对这些股票供不应求的紧张局面,抑制股票价格泡沫的继续生成和膨胀。
而当这些价格被高估股票因泡沫破灭而使价格下跌时,先前卖空这些股票的投资者为了锁定已有的利润,适机重新买入这些股票以归还融券债务,这样就又增加了市场对这些股票的需求,在某种程度上起到“托市”的作用,从而达到稳定证券市场的效果。
融资融券交易有助于投资者表达自己对某种股票实际投资价值的预期,引导股价趋于体现其内在价值,并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证券价格的波动,维护了证券市场的稳定。
有效缓解市场的资金压力对于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可以有基金等多种方式,所以融资的放开和银行资金的入市也会分两步走。在股市低迷时期,对于基金这类需要资金调节的机构来说,不仅能解燃眉之急,也会带来相当不错的投资收益。
2、刺激A股市场活跃
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市场交投的活跃,利用场内存量资金放大效应也是刺激A股市场活跃的一种方式。中信建投证券分析师吴春龙和陈祥生认为,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增加股票市场的流通性。
3、改善券商生存环境
融资融券业务除了可以为券商带来数量不菲的佣金收入和息差收益外,还可以衍生出很多产品创新机会,并为自营业务降低成本和套期保值提供了可能。
4、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基础
融资融券制度是现代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基础,也是解决新老划断之后必然出现的结构性供求失衡的配套政策。
融资融券和做空机制、股指期货等是配套联在一起的,将会同时为资金规模和市场风险带来巨大的放大效应。
在不完善的市场体系下信用交易不仅不会起到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反而会进一步加剧市场波动。风险表现在两方面,其一,透支比例过大,一旦股价下跌,其损失会加倍;其二,当大盘指数走熊时,信用交易有助跌作用。证券公司卖出为融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