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私营企业的企业章程怎么简化写比较好?

2024-05-16 14:51

1. 小型私营企业的企业章程怎么简化写比较好?

分类:  商业/理财 >> 商务文书 
   问题描述: 
  
 如题,谢谢各位了~
 
   解析: 
  
 这是最简单的了,简化但不能缺项。
 
 企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有关政策制定。
 
 第二条 ****是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由***、***、等投资设立的个体所有制企业,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住所: ****** 
 
  。
 
 第三条 本企业的宗旨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努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需要。
 
 第四条 本企业是独立企业法人,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二章 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
 
 经营方式: 。
 
 第三章 注册资本、投资者名称、地址、投资额和投资方
 
 第六条 本企业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
 
 第七条 投资者名称为 ,住所: 
 
  。投资额 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
 
 第四章 投资者职责
 
 第八条 企业的下列事项必须由投资者作出决定:
 
  (一) 任免企业法定代表人;
 
 (二) 审议批准企业的章程;
 
 (三) 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五) 审议企业转让出资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六) 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和清算;
 
 (七) 对企业的财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章 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企业设置如下机构
 
 第十条 经理是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
 
 第十一条 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投资者任命。
 
 第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定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定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
 
 (五)拟定企业合并、分立、变更、解散的方案;
 
 (六)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决定其他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九)制定企业的具体规章。
 
 第六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三条 本企业劳动用工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采取符合本企业实际的用工形式。
 
 第十四条 本企业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 本企业职工的劳动保护、医疗、养老保险等按国家规定办理。
 
 第七章 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
 
 第十六条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一) 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
 
 (二) 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 资产负负债表:
 
 (2) 损益表;
 
 (3) 财务状况变动表;
 
 (4) 财务情况说明书;
 
 (5) 利润分配表。
 
 (三) 企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份之十作为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作为法定公益金。
 
 企业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投资者批准,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 企业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注册资金。
 
 (五) 企业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职工的集体福利。
 
 (六) 企业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于企业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八章 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十七条 企业因无偿还能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法宣告破产。
 
 第十八条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宣告解散;
 
 (一) 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者;
 
 (二) 因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者;
 
 (三) 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解散的。
 
 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后,应报经投资者批准解散。
 
 第十九条 企业破产或解散时,企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并成立清算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事项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提出清算报告报投资者确认,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印章。
 
 第九章 章程的修改和解除
 
 第二十条 企业章程修改,应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方能生效。
 
 由于不可抗力至使章程无法履行或由于企业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后,解除本章程。
 
 第十章 章程的订立和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规定与国家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涉及到企业法人登记注册事项的,以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于 年 月 日订立。
 
 本章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投资者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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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小微企业有企业章程吗

法律分析:如果是一人有限公司,应该制定章程,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无需公司章程。《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3. 小微企业有公司章程吗

如果是一人有限公司,应该制定章程,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无需公司章程。《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小微企业有公司章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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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是一人有限公司,应该制定章程,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无需公司章程。《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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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为了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行为而设立,在章程中需要对公司的行为进行限制。《公司法》中章程的必备项目都要有,才能保护好公司和股东。【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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