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城乡融合发展?

2024-05-18 10:30

1. 什么是城乡融合发展?

一、什么是城乡融合发展?

城乡融合发展主要是指城乡一体化。我国在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在80年代末期,由于历史上形成的城乡之间隔离发展,各种经济社会矛盾出现,城乡融合思想逐渐受到重视。近年来,许多学者对城乡融合的概念和内涵进行了研究,但由于城乡融合方面涉及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文化生活、空间景观等多方面,人们对城乡融合的理解有所不同。

二、城乡融合发展的意义在哪?

1.看点一:分“三步走”实现

“现阶段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有着现实而深刻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深远的历史意义,既是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抓手,又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拓展发展空间的强大动力。”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说,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长期历史任务。这位负责人指出,要按照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紧密衔接,分“三步走”来实现——

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消除,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明显提升,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经济发达地区、都市圈和城市郊区在体制机制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

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镇化进入成熟期,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本世纪中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熟定型。城乡全面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2.看点二: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包括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制定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

什么是城乡融合发展?

2. 什么是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加快建立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机制的需要。区域发展不协调、不平衡,很大程度上在于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没有根本性破除,所以应该是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同时把改革放到统筹城乡的视角来考虑还没有过。二元结构的改革涉及到调整城乡利益,涉及到的利益主体很多。有鉴于此,要改革,又很复杂,所以应该先在局部地区探索,积累经验。
  二是探索建立构建和谐社会体制的需要。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是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体制障碍,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来改革城乡二元结构的目标、方向和重点,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深入探索。
  三是探索中西部地区发展模式的需要。中西部地区很难完全按照东部地区依靠外需来带动经济增长的的发展模式,在内外需失衡、消费投资失衡的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应走出一条新的发展路径。
  可以具体的从五个方面推动工作的开展。
  一要统筹城乡规划的编制,建立城乡一体、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衔接协调的规划体系、编制程序和管理体制。
  二要建立城乡统一的行政管理体制,把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由城市延伸到农村。
  三要建立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体制。
  四要建立城乡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保障体制。
  五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农村养老、最低生活保障和更加规范的社会救济制度。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实现全市统筹。把进城务工农民和失地农民纳入城市社会保障范围,并统一发放标准。
  随着工业化、现代化水平的提高,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会逐步加快。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适应工业化、现代化发展进程的客观要求,合理规划城市发展的格局、规模、速度和城市功能、水准和质量,走符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化道路。
  城镇化最症结的问题,就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让那些长期在城市生活和工作,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农民工融入城市。
  统筹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
  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
  规划上融合,构筑城乡发展一体化蓝图。按照 “三位一体、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统筹规划县城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格局。
  建设上融合,实现城乡资源共享共用。着眼于节约成本、促进融合,在加快城乡建设过程中统筹考虑城镇和农村的实际需要,最大限度实现城镇建设与新民居建设的资源共享。
  产业上融合,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按照项目向园区集中、园区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农产品加工方向转变、富余劳动力向外转移的思路,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
  公共服务上融合,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着眼于逐步让农民享有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各种福利保障,大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大城镇教师服务农村教育工作的力度,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

3. 城乡融合发展是什么意思?

城乡融合发展主要是指城乡一体化。我国在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在80年代末期,由于历史上形成的城乡之间隔离发展,各种经济社会矛盾出现,城乡融合思想逐渐受到重视。
近年来,许多学者对城乡融合的概念和内涵进行了研究,但由于城乡融合方面涉及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文化生活、空间景观等多方面,人们对城乡融合的理解有所不同。

扩展资料
打通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堵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使土地制度适应新发展格局下城乡融合发展的需求。全面推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现“同地、同权、同价、同责”。
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整理,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近年来,多地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土地征收制改革以及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比如,湖北宜城、浙江义乌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的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方面进行了创新性探索,海南文昌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的多元保障机制。这些探索,为盘活闲置土地资源、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激发土地活力和红利积累了宝贵经验。

城乡融合发展是什么意思?

4. 城乡融合发展的意义在哪

城乡融合发展主要是指城乡一体化。我国在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在80年代末期,由于历史上形成的城乡之间隔离发展。那么城乡融合发展的意义在哪?
   
  1、 “现阶段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有着现实而深刻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深远的历史意义,既是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抓手,又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拓展发展空间的强大动力。”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说,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制度保障。
 
  2、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长期历史任务。这位负责人指出,要按照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紧密衔接,分“三步走”来实现——
 
  3、 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消除,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明显提升,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经济发达地区、都市圈和城市郊区在体制机制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
 
  4、 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镇化进入成熟期,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5、 到本世纪中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熟定型。城乡全面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意义在哪的内容就到这了。

5. 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以什么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振兴乡村,不能就乡村论乡村,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一方面,无论从地理距离还是心理距离,县域对农民的吸引力和亲近度较高,当前约1.6亿农民工在县域内就业,需要通过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就地城镇化。
另一方面,当前农村还有5亿多常住人口,他们享受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与县域内城镇居民有一定差距,农村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还存在不少短板。因此,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不仅切实可行,更是迫切需求。

乡村建设行动的措施
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要做强县域,提升县域的承载力。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小城镇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挥小城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小城市标准建设县城。积极推进扩权强镇,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镇。
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县域就业吸纳能力是关键。不用远离家乡,家门口就能就业,赚钱、顾家两不误,农民自然而然愿意留、留得住。对此,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壮大县域经济,承接适宜产业转移,培育支柱产业;推动在县域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鼓励地方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

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以什么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6. 城乡融合发展的战略意义是什么?

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2017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2019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整体框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对国家现代化发展规律的深刻洞察,是对我国国情农情、城乡关系的科学把握,也是对统筹城乡发展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的继承和升华,具有重大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客观需要
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在农村,难点是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短板仍然在农村,难点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当前我国乡村常住人口还有5.64亿,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时,仍会有约4亿人居住在乡村;即使到2050年,依然有几亿人居住在乡村。如果不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城镇化的虹吸效应会让乡村一步步走向衰落,这数亿人就不可能同步实现现代化,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就无法实现,整个国家也无法实现全面现代化。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破解城乡二元问题,释放乡村活力的迫切要求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突出表现。从城市看,以城带乡的功能还不强。长期以来形成的二元户籍制度以及依附于其上的二元福利制度,阻碍了农民市民化进程,数亿农民工徘徊于城乡之间,半拉子城镇化、不彻底的转移,不仅影响城镇化健康发展,也影响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阻碍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升,农业比较效益长期处在较低水平,进而又将优质要素资源不断挤出乡村,影响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从乡村看,活力没有充分发挥。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在制度层面取得积极进展,但服务水平和质量仍然较低;乡村基础设施落后,污水处理普及率还很低,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也不高,城乡人居环境差距还很大;城乡要素市场一体化还处于试点阶段,人、地、钱总体上还处于从乡村向城市单向流动状态,导致乡村严重“失血”、活力不足。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制度和政策。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尊重乡村发展规律,认识乡村价值的必然结果
在传统观念中,乡村是农业生产之地、农民生活之地。但从国际经验来看,乡村是有其自身发展规律的,乡村的价值和功能是会变化的,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西方社会对于乡村价值的认知,总体遵循着从“生产主义”到“后生产主义”再到“多功能乡村”的演化路径。总体来看,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对生态、文化产品的需求会快速增长;城镇化发展到达一定水平后,乡村的稀缺性会日益显现;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后,农业和乡村的多种功能得以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乡村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和政治功能日益显现。乡村是涉农二三产业的发展载体,也在成为一些高科技产业的新发展空间,能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开辟新领域。乡村是生态产品的主要供给者,能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乡村有数亿人口居住,具有庞大的传统治理资源,能为整个社会和谐稳定、有效治理发挥巨大作用。乡村是中华民族5000年文明的发源地和主要传承地,农耕文明是中华文明的根,乡村文化关系着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维系。亿万农民对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作出了巨大贡献,乡村是我们党最稳定、最牢固的执政基础,具有特殊的政治功能。必须科学把握乡村发展规律,全面认知和充分发挥新时代乡村的价值和功能,不仅要补乡村的短板,更要扬乡村的长处,实现城乡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有助于克服城市中心主义和民粹乡村主义的影响,增强“四化同步”的理论自觉
目前,我国社会存在两种影响较大的思潮,以不同的视角看待城乡关系。一种是城市中心主义,这一思潮认为城市是先进的、农村是落后的,城镇化水平提高了、农民进城了,“三农”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其不仅主张通过“非农化”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还主张用城市来改造乡村,用城市规划、理念来指导乡村建设。在这一思潮的影响下,很多地方在一定程度上都存在城市和工业优先的思想认识,在工作部署、资源配置、政策制定、制度保障等方面对农业和农村支持不足。另一种思潮是“民粹”乡村主义,其在社会文化上主张乡村的价值,在经济上主张小农的合理性、高效性,反对将乡村作为发展的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反对城市对乡村的“侵蚀”,反对乡村开放。这两种思想都有片面性,而城乡融合发展强调城市和乡村各有自身的价值和功能,应在保持城乡各自特色基础上实现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树立和践行城乡融合发展的理念,就会避免重视一头、轻视另一头的情况,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同步发展。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城乡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2018年,我国人均GDP接近1万美元,处于中上收入国家行列,并在向高收入国家迈进;我国城镇化率接近60%,已经成为以城市人口为主的国家,城镇化水平还在继续提升;城乡二元体制不断破除,城乡互动更加密切。我国城乡关系发展已经站在一个新的起点,正在进入城乡融合发展的加速期。新时期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坚持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为主线,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政策举措,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实施路径,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7. 什么是新型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于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所谓新型城镇化,是指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路子。新型城镇化的“新”就是要由过去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改变为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公共服务等内涵为中心,真正使我们的城镇成为具有较高品质的适宜人居之所。城镇化的核心是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而不是建高楼、建广场。农村人口转移不出来,不仅农业的规模效益出不来,扩大内需也无法实现。

什么是新型城镇化

8. 新型城镇化是什么样的城镇化

虽然也有一些专家试图给新型城镇化下一个严格定义,但我想,要找到一个权威的大家都认可的新型城镇化定义,可能很难,或许下定义的专家本人都未必清楚新型城镇化“新”在何处。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如何走新型城镇化之路从三个方面做了阐述,但这只是原则要求,说不上是严格的定义,即使是定义,也不能全面涵盖新型城镇化之“新”。
  我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据说未来十年城镇化是中国扩内需的重大战略。经济工作会议也已把走新型城镇化道路作为今年工作的六大任务之一。许多地方都正在或已经制定了新型城市化的规划,相关专家学者也忙着在全国飞来飞去,向地方主政者推销自己的新型城市化方案。
  2012年已经过去,从经济角度说,2012年留下的最大遗憾就是经济遇到很大困难,增速虽然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但却降到近年来的低点。对中国来说,由于还有繁重的就业压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压力,以及其他一些需要充足财力保障才能做好的事情,所以,仍需保持一定的增长水平,因为财政的增收依赖于经济的增长。另一方面,从长远看,要使中国的发展方式转型成功,经济持续健康增长,前提应是建立一个内需主导型的经济模式。而城镇化,被认为是中国扩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从而也是保证经济较高增长的优势所在。相关统计显示,城镇化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大概能够带来7万亿元的市场需求。一些机构已经预测,由于有了城镇化的政策保障,今年经济至少能够达到8.2%的增速,远高于去年增长水平。凡此种种,决定了今年的工作重点还是会放在如何把经济搞上去。
  把经济作为优先处理的事项虽然符合中国当前情形,不过,我担心的是,假如大家都把眼睛盯在城镇化上,恐怕中央对新型城镇化之“新”的要求就会落空。道理很简单,各地打城镇化的主意,着眼不在城镇化的“新”上,更多还是出于GDP和财政收入的考虑。如上所述,毕竟只有经济增长,才有财政的增收。如果这样,目前各地大张旗鼓的城镇化很可能会变成“穿新鞋,走旧路”,回到过去见物不见人的城镇化状态。
  迄今为止的城镇化,正如国家行政学院张孝德教授所批评的,它是被GDP主义捆绑的城镇化,使城镇化成为与生态文明时代相悖的高能耗、高浪费、高污染的病态城镇化;是一味以西方城市镇为参照系的城镇化,使城镇化成为中国文化缺位、特色不明的城镇化;是在错误城镇化理论误导下,使城镇化成为不计成本的盲目追求大城市扩张的非理性城镇化。简单地说,目前的城市化异化成了在政府主导下的一种非理性的造城运动,它一方面把农民赶上楼,剥夺农民参与土地增值的收益分配权;另一方面,又驱使农民进入城市,干又脏又累的活,但却长期只拿大体相当于城镇同等人群一半的报酬,给农民造成双重伤害。
  所以,让城镇化回归到中国特色城镇化上来,走一条与已有的城镇化不一样的“新”路,就不仅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我再次强调,并不知道什么叫新型城镇化,但我想新型城镇化之“新”,至少应该体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要有个性特质,二是要有人本气息,三是能够城乡互补。城镇也是有生命的,有自己不同的基础、背景、环境和发展条件,由此孕育出来的城镇应显示出自己与众不同的特点,不能千篇一律、千城一面,这样的城市没有个性,自然也体现不出“新”来。其次,推进城镇化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是为了使生活于这个城镇的人们日子过得舒心,这就要求我们的城镇化不能见物不见人,为城镇而城镇;也就是说,城镇的一切应当围绕人来展开,使之具有人情味,形成良好的人本氛围,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而不是相反。
  还有,新型城镇化不是不要农村,因此,城乡互补和融合在城镇化中就显得特别重要。农村可以为城镇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城镇可以为农村的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不能认为农村是城市的累赘,以牺牲农村的发展来谋求城镇的进步,在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中,要力戒这一点。
  (作者为时政专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