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介绍

2024-05-07 05:04

1.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介绍

为妥善解决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困难,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对全国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实行统一的后期扶持政策,即不分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新老水库移民、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均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连续扶持20年。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电力加价统一筹集,分省安排使用。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介绍

2.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主要内容包括:(一)库区、移民安置区以及受移民安置影响村组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项目;1.水利、交通、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3.移民实用技术培训、就业技能培训(驾驶技术培训除外);4.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5.移民避险解困搬迁项目;6.与移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项目。一、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项目资金支出范围包括:(一)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1.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2.交通、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3.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4.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5.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6.与移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项目。(二)中央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专项经费支出。(三)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支出。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项目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及权重如下:(一)各省经核定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人数(权重50%)。以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核定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为依据。(二)对全国统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贡献情况(权重15%)。以财政部收到各省上缴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为依据。(三)水库移民突出问题情况(权重20%)。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根据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研究确定的水库移民突出问题为依据。在移民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前,以国家标准建档立卡贫困移民数量为依据。(四)项目资金绩效(权重15%)。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组织开展的相关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三、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原则:1、科学规范、公开透明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3、绩效管理、强化监督的原则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3条要正确理解文件标题含义。

3.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相关报道

新华网山东频道电(记者王志)近日,山东省国库直接支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贴资金在滨州市首拨成功,标志着山东率先在全国实现国库直接支付水库移民补贴资金,有效规避了过去发放中转环节多,有可能被占压、挪用的潜在风险,88万移民喜获补贴款。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相关报道

4.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工作打算

会后,应该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库区移民政策的宣传和学习,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顺利实施。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1、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充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整合项目和资金,加大对移民安置村社的扶持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移民脱贫致富步伐。2、积极做好政策兑现的前期工作。按照后期扶持政策启动兑现的程序和要求,积极向上汇报衔接,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尽快启动实施。3、进一步完善规划,做好后期扶持项目的前期工作。按照政策要求和移民安置区实际,对已上报的两个规划,进行充实和完善,优化和靠实规划项目。对规划确定的项目,在听取移民意见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对项目的建设进度、建设内容、投资规模、效益分析等移民关心的内容进行公示,确保移民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尤其是对2007年计划实施的项目,加快前期工作进程,加大工作深度,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实施。4、切实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抽组一定的人力,按照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做好一切可能发生事件的应急预防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5.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原则是什么

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报市级人民政府或其水库移民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后期扶持规划应当包括后期扶持的范围、期限、具体措施或项目、预期目标等内容。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主要内容包括:(一)库区、移民安置区以及受移民安置影响村组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项目;1.水利、交通、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3.移民实用技术培训、就业技能培训(驾驶技术培训除外);4.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5.移民避险解困搬迁项目;6.与移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项目。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应当建立项目库。项目库的建立原则上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项目及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为主体,综合考虑形势发展需要、当年全省移民工作要点、移民特殊困难等因素适时动态调整。项目库动态调整每年一次,各地应于每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库的调整。只有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才能作为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的依据,当年计划安排不了的项目滚动到下一年度计划安排。入库项目选定应具备下列要求:(一)尊重移民意愿,移民村组三分之二以上移民同意;(二)直接受益移民较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较好;(三)严禁对未批先建的项目安排立项,严禁拆分项目立项,严禁采取挂靠或变相安排非移民村组项目,严禁对没有直补移民的村组进行产业扶持,严禁以各种名义兴建楼堂馆所,严禁“造盆景垒大户”;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3条,要正确理解文件标题含义。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原则是什么

6.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原则是什么

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报市级人民政府或其水库移民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后期扶持规划应当包括后期扶持的范围、期限、具体措施或项目、预期目标等内容。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主要内容包括:(一)库区、移民安置区以及受移民安置影响村组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项目;1.水利、交通、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3.移民实用技术培训、就业技能培训(驾驶技术培训除外);4.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5.移民避险解困搬迁项目;6.与移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项目。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应当建立项目库。项目库的建立原则上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项目及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为主体,综合考虑形势发展需要、当年全省移民工作要点、移民特殊困难等因素适时动态调整。项目库动态调整每年一次,各地应于每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库的调整。只有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才能作为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的依据,当年计划安排不了的项目滚动到下一年度计划安排。拓展资料:入库项目选定应具备下列要求:(一)尊重移民意愿,移民村组三分之二以上移民同意;(二)直接受益移民较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较好;(三)严禁对未批先建的项目安排立项,严禁拆分项目立项,严禁采取挂靠或变相安排非移民村组项目,严禁对没有直补移民的村组进行产业扶持,严禁以各种名义兴建楼堂馆所,严禁“造盆景垒大户”;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3条,要正确理解文件标题含义。

7.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与意见水库移民后我参加工作,于87年转为非农户,我能受到扶持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
  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

  国发〔200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兴建了一大批大中型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效益,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中型水库移民为此作出了重大贡献。为了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国家先后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努力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对保护移民权益、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扶持政策不统一、扶持标准偏低、移民直接受益不够等多种原因,目前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依然普遍较差,有相当多的移民仍生活在贫困之中。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有必要也有能力加大对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为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新时期水利水电事业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就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以下简称后期扶持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按照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近期目标是,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中长期目标是,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三)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
  ——坚持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
  ——坚持解决温饱问题与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
  ——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
  ——坚持中央统一制定政策,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
  二、完善政策,提高移民后期扶持标准
  (四)扶持范围。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在扶持期内,中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年6月30日前已搬迁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对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采取何种具体政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
  (五)扶持标准。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六)扶持期限。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七)扶持方式。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并编制切实可行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采取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方式的,要核实到人、建立档案、设立账户,及时足额将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到户;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可以统筹使用资金,但项目的确定要经绝大多数移民同意,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公开透明,接受移民监督,严禁截留挪用。
  (八)扶持资金筹集。要坚持全国统筹、分省(区、市)核算,企业、社会、中央与地方政府合理负担,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东部地区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原则。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由国家统一筹措:(1)提高省级电网公司在本省(区、市)区域内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提价收入专项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为了减轻中西部地区的负担,移民人数较少的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区)的电价加价标准根据本省(区)的移民人数一次核定,原则上不再调整;如上述12个省(区)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所需后期扶持资金出现缺口,由中央统筹解决;其他19个省(区、市)实行统一的电价加价。(2)提高电价形成的增值税增收部分专项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3)继续保留中央财政每年安排用于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资金。(4)经营性大中型水库也应承担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具体办法由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水利部另行制定。
  (九)扶持资金管理。后期扶持资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通过电价加价筹措的后期扶持资金由各省级电网公司随电费征收,全额上缴中央财政;应拨付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后期扶持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按照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核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移民人数和规定的标准据实拨付。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等部门另行制定。
  (十)现行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处理。现行的库区建设基金并入完善后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现行的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并入库区维护基金,并相应调整和完善库区维护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另行制定。自完善后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之日起,现行关于征收库区建设基金和后期扶持基金的政策即行废止,各地自行批准向水利、水电和电网企业征收的涉及水库移民的各种基金、资金一律停止收取。
  三、统筹兼顾,安排好其他移民和征地拆迁人口的生产生活
  (十一)做好大中型水库非农业安置移民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进一步完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符合条件的大中型水库非农业安置移民中的困难家庭,纳入地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同时,要积极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帮扶,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三峡工程的移民工作,依照《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办理。
  (十二)妥善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的困难和现有后期扶持项目续建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通过提高本省(区、市)区域内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筹集资金,统筹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的困难,并保证对在建后期扶持项目的后续资金投入,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发挥作用。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不超过0.5厘,具体方案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批后实施。
  (十三)切实做好其他征地拆迁人口的工作。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可能对其他征地拆迁人口产生影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采取多种措施,及时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大投入,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
  (十四)明确扶持重点。在提高后期扶持标准帮助解决水库移民温饱问题的同时,要继续从其他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扶持力度,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问题,重点加强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加强交通、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加强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通过贴息贷款、投资补助等方式对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给予支持。
  (十五)落实扶持资金。一是现有政府性资金,包括预算内投资和国债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及政府部门安排的各类建设基金和专项资金,要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二是从筹集的后期扶持资金结余中安排,用于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扶持,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等部门另行制定;三是从调整和完善后的库区维护基金中筹集。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捐助和企业对口帮扶,努力拓宽资金渠道。
  (十六)做好项目规划。要以水库移民村为基本单元,按照优先解决突出问题的原则,抓紧编制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作为国家安排扶持资金和项目的前提与依据。项目的确定要坚持民主程序,尊重和维护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十七)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做好移民工作,妥善解决移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使他们的长久生活有保障,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是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执政为民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水库移民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移民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确保移民政策落到实处。
  (十八)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移民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移民工作和社会稳定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有一位负责同志分管移民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水库移民工作的指导。要抓紧研究组建统一的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在新机构组建之前,由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省级人民政府也要整合现有移民工作力量,明确负责移民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明确负责移民工作的机构。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机制。要切实加强移民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配合做好移民工作。
  (十九)制订方案,抓好干部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抓紧制订本地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要细化实施办法,制定相关配套文件,选择若干不同类型的水库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各地要挑选一批思想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组成移民工作组,深入库区开展工作。对参与移民工作的干部要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使移民工作干部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二十)强化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政策,严肃工作纪律。要审定移民人数,核实移民身份,并在乡村两级张榜公布,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执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资金支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严禁截留挪用。监察部要会同财政部制定有关责任追究办法。各级监察和审计部门要提前介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对后期扶持资金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十一)加强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国家的移民法规,配合移民部门做好后期扶持政策的有关宣传、解释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水库移民的关心和照顾。要把握好宣传报道口径,严肃宣传纪律,防止炒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始终注意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移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移民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确保社会稳定。
  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对各地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 务 院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与意见水库移民后我参加工作,于87年转为非农户,我能受到扶持

8. 小1型水库能不能享受国家移民后期护持政策

 国家有专项资金的! 涉及安排移民的地区都成立有专门的机构,包括住房、学校教育、土地、每月补助都有的!大中型水库移民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
前期补偿的项目与标准根据有关部门审定的移民安置规划统一确定。
现行主要以各省省土地管理法确定的方法计算,也可能采用当地综合地价标准,房屋方面一般采用重置价格,肯定满足翻建需要,另外看你的说明这应该是水利工程项目,对于存在区间取值的标准,可能会取下限。
国务院发布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政策意见扶持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摘要】
小1型水库能不能享受国家移民后期护持政策【提问】
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回答】
那还不是等于没问吗?【提问】
 国家有专项资金的! 涉及安排移民的地区都成立有专门的机构,包括住房、学校教育、土地、每月补助都有的!大中型水库移民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
前期补偿的项目与标准根据有关部门审定的移民安置规划统一确定。
现行主要以各省省土地管理法确定的方法计算,也可能采用当地综合地价标准,房屋方面一般采用重置价格,肯定满足翻建需要,另外看你的说明这应该是水利工程项目,对于存在区间取值的标准,可能会取下限。
国务院发布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政策意见扶持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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