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的危害那么大,为什么国家不把搞传销的

2024-05-19 00:07

1. 传销的危害那么大,为什么国家不把搞传销的

传 销属于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也一直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任何人都 可以向工商和公安机关控告投诉。对于传销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依法可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的危害那么大,为什么国家不把搞传销的

2. 是传销为什么这么多年国家还抓不完?

为何传销一直都存在?说到底还是一个“贪”字
相信大家对于传销都不陌生吧,传销历经多年,为何还一直存在呢?这真的一个无解的问题
近日,在一个文章中看到,一位在校的大学生,因为假期的缘故,想要出来打份工,贴补家用,阴差阳错之下,通过之前的朋友,进入传销,但最后,却连书都不读了,一直呆在了传销里面,就连家人朋友们叫他出来,他却还是不为所动,宁愿呆在传销里面

对于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为何明明知道传销是骗人的,却还是不愿出来呢?
传销里面呢,也分好几个等级,相信加入过传销里面的朋友都有所了解,传销里面就像是一座金字塔,往往吃肉的那个人,永远都是站在金字塔上面的那个人,而低端的人呢,有些甚至连汤都喝不上,却还是有很多人加入

其实传销永远都打不掉,一直顽强的生存,也是有他的道理的,虽说目前的科技那么发达,但也总有很多贪小便宜的人,总想着不劳而获就可以发财,往往这类人被拉进去的占大多数

只要是心中贪念一成,往往会被别人牵着鼻子走,最后,人财两空,严重点的甚至祸及家人,倾家荡产也不为过,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只要心中不贪,别人就算想拉你进去,也很难
像前面的那位受过高等教育大学生为何却还留在传销里面呢,说白了就是一个贪字,无论是哪个时代,十个人中总有那么几个是贪的,当然,贪不为过,但也要适量而行

再说一个例子,在一个农村里面,突然有一个外人打着以旧换新的名号,在农村里面大肆收购,到了一定的程度,农民朋友们信任这一位外人之后,随后又换一个名号,只需要在他这里买一个脸盆,再交100块钱的押金,推荐三位亲戚朋友来他这里买脸盆,就退回100块押金,相当于那个脸盆是赠送的
不久之后,全村的村名都买过他的脸盆,可等第二天退押金之时,村民们却发现这个人不见了,跑路了,自己辛苦的血汗钱就这么被这个骗子拿着跑路了

说到底,贪,永远都会有大多数人亏在这,所以,不要因为一点小惠小利就相信,传销也是一样的,虽然在里面有那么几个人能赚到钱,可都是靠着拉人头的方式赚的,其中最主要的还是自己所赚取的也被站在金字塔的人所瓜分,到头来自己还是一无所有

3. 如题,传销在中国已经这么多年了,为什么还存在,而且至今没有办法让刚进入的人清

因为从博弈的角度讲,1.地方政府因为传销会带来饮食、交通等的消费,社会影响不大,传销组织一般不吸纳当地人和教师学生军人等,所以传销在一定程度上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而又不会在当地产生社会危害,所以地方政府一般不会去积极的打击传销势力。
                                   2.人都是自信或者自大的,都相信自己能够在传销的这个泥潭中赚得大钱
                                   3.就跟股票一样,你看股市那么多人被套牢了还是要倾家荡产的去继续投钱,或者说人都有赌徒心理。
                                   4.一般人都是被亲人朋友骗去传销的,那么一般人会有一个自己倒霉那么也要把自己的倒霉转嫁到别人身上的想法。所以,你骗我我骗你,大家都进去了。所以传销过的人人品一般都会变得差很多,儿子骗父母,母亲骗女儿,这种事儿在传销中一点都不奇怪。
                                  5.听过感人肺腑的演讲的人应该有这个感觉(比如感恩父母的演讲),听讲的环境影响人对语言的感觉,比如大部分的露天演讲都要放那种能够触动人心的音乐,最后大家都泪流满面,这里有一个催眠的作用。而在传销中,这种催眠一天可能都要来好几次,到最后大家都互相催眠,都思想亢奋,结果陷入泥潭不能自拔。
                                 6.传销中的人一天都在想着怎么骗人,所以久而久之,骗术高明,一般人开始进去绝对要中招,甚至要中招一两年之后才能觉醒过来。

如题,传销在中国已经这么多年了,为什么还存在,而且至今没有办法让刚进入的人清

4. 政府经常抓传销,为何传销组织越抓越多。

因为对传销的一般人员处罚就是遣返,就是无罪释放,传销成了一个免罪符。


以至于各种各样的犯罪都想冒充传销来脱罪。国内大多数是绑架冒充传销,有部分是诈骗冒充传销。

这好比卖 春团伙冒充足浴美容美发,是不能以足浴打击卖 春等犯罪的,只能以真实作案情节来处理。


显然国内现在都以被冒充的名义来处理,也就是按冒充的传销来处理。

在国内各地普遍有黑社会绑架窝点的是自称天津天狮的,实际上它们根本不是天津天狮传销公司员工。

也就是说根本就不是传销的犯罪份子冒充传销,为的是行伤害大罪,只得到冒充的小罪名。

判决错误是现在越抓越多的根源。

5. 传销的运作模式复杂吗

传销的手法千变万化,不离其宗。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传销的运作模式复杂吗

6. 传销是国家暗中扶持的吗

法律分析:传销不是国家暗中扶持的,这是违法违背人民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7. 传销是国家暗中扶持的吗

传销不是国家暗中扶持的,这是违法违背人民的行为。
一、构成宣传传销活动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没有宣传传销活动罪,只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此罪的构成条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二、传销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传销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传销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
三、传销特点有哪些
传销的特点如下:
1、需要入门费,即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
2、拉人头,需要发展他人成为下线;
3、计酬方式,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为依据计算报酬。
一、传销惯用的手法如下:
1、诱惑陷阱,传销组织者往往编造“高薪招聘”等极具诱惑力的理由;
2、套路杀熟,为提高发展下线的成功率,传销人员往往将个人人际交往网络成员,即亲戚、朋友、同学、战友等作为首先考虑吸纳的对象;
3、精神控制,逐渐消除新来人员的防御心理,全面营造“传销致富”的氛围,从精神上控制新加入的传销人员;
4、暴力控制,对新来的人员,传销组织者收掉其身上的手机、财物和身份证件,派人跟踪和监视,限制人身自由。
二、传销的处罚标准如下:
1、组织策划传销的,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2、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综合上述,传销带有一定的特点及惯用的手法,若存在传销行为,则属于违法行为,会被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传销是国家暗中扶持的吗

8. 传销问题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