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单的资金性质,借款合同应包含哪些条款,借

2024-05-08 21:21

1. 借款单的资金性质,借款合同应包含哪些条款,借

根据《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因此,也是合同的主要条款。

借款单的资金性质,借款合同应包含哪些条款,借

2. 委托理财合同的性质认定和法律性质是什么?

委托理财又称代客理财,是同一业务从委托方和管理方角度形成的不同称谓。委托理财指专业管理人接受资产所有者委托,代为经营和管理资产,以实现委托资产增值或其它特定目标的行为,一般特指证券市场内的委托理财,即投资银行作为管理人,以独立帐户募集和管理委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金融工具的组合,实现委托资金增值或其它特定目的的中。 一、对委托理财类合同性质的认定 由于委托理财类合同纠纷案件包含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金融、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争议也很大,正确理解和认定委托理财类合同的性质,对于正确适用法律和解决纠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有人认为,尽管委托理财类合同的表现形式复杂多样,但从本质上看,委托理财合同是以财产的委托经营管理为内容的委托合同,无论是委托代理、信托合同、还是行纪合同,其基础法律关系均应属于委托合同的性质。 尽管以上观点,从总的认识上不能说是错误的,但是,这类合同毕竟表现形式多样,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也差别很大,以民商事“意思自治”的原则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尊重合同中关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应当是我们认识这类合同性质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上述观点失之笼统。 分析委托理财类合同,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我们认为,可以将委托理财类合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约定本息保底,超额归受托人所有的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其本质上与借贷没有差别,应认定为借贷合同纠纷; 2、合同约定委托人直接将资金交付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资管理的,应认定为信托合同纠纷; 3、合同约定委托人自己开立资金帐户和股票帐户,委托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的,应认定为委托合同纠纷; 4、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出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应当认定为合伙合同纠纷。 二、委托理财合同的表现形式介业务 委托理财是金融业界的习惯用语,简单地说,就是委托人(包括个人及单位)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产委托给专业机构管理,由受托人(即接受委托的人)按照委托人要求的投资类别和方向进行投资,由此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归于委托人的一种合同。 一般而言,委托理财合同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委托理财协议。 2、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3、委托管理协议。 4、资产管理协议。 5、合作投资协议。 三、对委托理财的法律性质分析 委托理财,是指财产所有人作为委托方,以特定的条件,将资金或有价证券委托专业投资者代为管理;专业投资者作为受托方,在一定期间内自主管理和处分委托方的财产。 为了规范委托理财,中国证监会相继出台了《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和《基金管理公司委托资产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人民银行也颁布了《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 然而,无论是“受托投资管理”、“委托资产管理”、还是“资金信托”,都不能准确揭示委托理财的法律属性。而如何界定委托理财的法律性质,直接影响到委托人和受托人权利义务界定以及委托理财的风险承担,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根据“资产是否转移”以及“交易中使用的投资人名义”,委托理财可以分为信托型委托理财和委托代理型委托理财。 根据《信托法》第二条,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学说上亦指出,明示信托的生效要件有以下三项: 一是委托设立信托的意思表示,即委托人将其财产所有权一分为二,由受托人取得 “名义所有权”以便管理处分,由受益人取得“实质所有权”以便享受利益; 二是将信托财产所有权转移于受托人; 三是信托需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即信托合法性原则)。 据此,笔者认为,同时具备“委托人将资产转移交付于受托人”以及“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和处分资产”这两个条件的委托理财,即为信托型委托理财;而设立信托型委托理财的合同,其性质应认定为信托合同。 具体来说,如果委托人与受托人在委托理财合同中约定,委托人直接将资金、证券等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并从事投资经营活动,则该合同为信托合同。 反之,如果委托理财不同时具备“委托人将资产转移交付于受托人”及“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和处分资产”这两个要件,则不能成立信托关系。实践中有的委托理财合同中约定,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开设资金账户和股票期货交易账户,由受托人使用委托人的账户从事投资经营活动; 还有的委托理财合同约定,虽然委托人将资金或有价证券转交给受托人,但受托人在经营管理和投资交易时必须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上述委托理财合同的本质在于,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委托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后果由委托人承担。所以此类委托理财合同应认定为委托合同,此类委托理财可以称为委托代理型委托理财。 此外,有的委托理财合同中约定,受托人将一定数量的自有资产与受托资产一起投入证券期货市场,并与委托人按特定比例分享投资收益,分担风险——对于此种委托理财,定性为合伙(隐名合伙)是否妥当,值得探讨。 笔者认为,委托理财的核心在于管理财产,而不在共同经营一项事业;虽然受托人亦投入一定的自有资产,但这只是其个人的投资行为,性质上区别于代人理财的行为,且依照相关规定,受托人固有资产与受托资产之运营应分账管理,足见受托人个人投资与委托理财虽然同时进行,但却为两个不同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所谓委托人与受托人分享收益、分担风险,实际不过是双方就各自资产分别享有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即使受托人额外承诺替委托人承担全部或部分投资风险,也无非是对于委托理财风险承担方式的一种特殊约定。 因此,即使受托人投入自有资产,其所从事的委托理财仍应根据“资产是否转移”以及“交易中使用的投资人名义”区分为信托型委托理财和委托代理型委托理财,而不存在所谓“合伙型委托理财”。

3. 合同上的付款方式怎么写

合同上的付款方式就按照约定好的付款方式写就行。一般的付款方式分为:本人付款与代理人付款、转账付款与现金付款。
本人付款亦即付款人付款,是由汇票上所载付款人(在已为承兑时则为承兑人)本人直接向持票人进行的付款;而代理人付款则是由付款人或承兑人指定的其他人(通常应为银行),代替付款人进行付款。
在票据法上,对于汇票付款采取转帐方式还是现金方式,并无特别限制,但在银行结算制度上,对于汇票付款的方式有特别的限定。



扩展资料:
本人付款与代理人付款的特点
在现实的票据活动中,由汇票上所载付款人本人直接付款的,仅为银行承兑汇票,在此种情况下,承兑银行是作为汇票上当事人亦即票据债务人,履行其票据债务。
而对于银行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来说,票上所载付款人通常并不亲自承担付款,而以银行为代理付款人,在为银行汇票时以其他银行为代理付款人,而在为商业承兑汇票时则以承兑人的开户银行为代理付款人。
区分付款中的付款人付款和代理付款人付款,其意义主要在于明确不同的法律关系,确认相应的付款责任和效果。

合同上的付款方式怎么写

4. 工程自筹资金,合同金额在3000万以上,工程性质是仓储物流,是做物流用房,是不是属于强制招投标的项目?

不是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跟金额没关系  因为首先是范围不符合

5. 注册资金是不交印花税的如果签有合同,就要根据合同的性质选择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增加注册资金是需要交印花税,合同例如购销合同、租赁合同等等这就是合同的性质,不同的性质税率不一样

注册资金是不交印花税的如果签有合同,就要根据合同的性质选择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6. 我帮别人炒股票,我属于个人性质,已与出资人签订代理操盘协议书,请问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下面是内容

假如有效,
我给你计算一下.
假如乙方给你100万,你三个月内给他赚了20万,你能分到4万.
假如亏损10万,你也要亏损2万.
与其这样,你还不如直接自己投资10万,三个月内赚2成,就能赚2万.
假如亏损百分之10,你也只亏1万..
 
你自己投资10万做短线进出自如,看到好的短线股,轻松进场.100万资金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做短线的时候抢点不好抢..
你签订的这个协议,假如乙方守信,那有效..假如乙方不守信,你即使给他赚了钱,他不给你回报,你只能眼睁睁的看傻眼..但如果你要是给他亏了钱,他凭着这个协议可以找到你赔偿..
你可以去成立私募机构,然后接受银行托管账户..
自己看着办吧!!

7. 一家挂靠性质的分公司,现在要吸纳合伙人,合伙协议该如何签?财务方面如何做?是通过实收资本来核算吗?

如在初期合伙时做为入股款 借:现金/ 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分公司股金  总公司做账 借:其他应收款——某分公司 或内部往来(总公司设有内部往来科目的)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分公司做账 未正式运营前做“待摊费用”(也可以不做处理),正式运营后一次处理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或内部往来 分公司如果是独立核算的,那么相当于两家企业,各自财务处理,分公司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那么并入总公司一起帐务处理。税务上如果独立核算的,那么两家企业属关联企业,在所得税清交时要吉算清相互间的那本费用帐,亲兄弟要明算帐,如果帐务处理不准确,国税有权按公允价格对企业的帐务进行调整,从而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1、A的合伙人把款打入A时:  会计分录分两种情形  第一,如果是入股,则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股本  第二,如果是借款,则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其他应付款  2、A把钱打入B入股,根据银行转账单、出资协议和B的验资报告: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资本公积(如果有溢价)  3、B委托A管理,A收到托管费,并开相应的发票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营业税等(及其附加税)  分公司合伙入股协议书: http://www.wendang.com/soft/17879.htm 合伙投资协议书 合伙投资人: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 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投资宗旨:(怎么填) 第二条 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投资期限合伙投资期限 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 1、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 以_____现金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70_____% 2、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 以______实物作价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30____% 3、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5. 资金增减由 决定,并报请 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6. 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 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实际利润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___出资比例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1—甲方—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2. 经营管理: 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 一致通过的原则。 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由____担任,副经理____人,由____担任,任期____年。 (合伙投资名称)的主管会计由_甲方任命___担任。(合伙投资名称)的财务会计帐目受 监督检查。(此条就不写了)  第八条 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 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 .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 4. 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 5. 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 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 合伙投资期届满;② 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③ 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 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 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①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追问:   公司已经运营三年,原来只有一个总经理,是 有限合伙企业 ,那 会计科目 是不是这样,  借: 银行存款  贷: 实收资本  公司是 独立核算 ,是不是就不用做:借: 管理费用 - 开办费  贷: 其他应付款 了呢  另外,这种情况是签 合伙协议 妥当还是入伙协议妥当呢?   回答:  如果分公司在财务上属于 独立核算 ,那么会计分录就是: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其他应付款 这种情况下,属于签订 合伙协议 书比较妥当。

一家挂靠性质的分公司,现在要吸纳合伙人,合伙协议该如何签?财务方面如何做?是通过实收资本来核算吗?

8. 案例四: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

派生分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