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人账户钱可以随便挪用吗?

2024-05-09 12:44

1. 社保个人账户钱可以随便挪用吗?

不可以的,只有你退休或者退社保的时候才能用,不过个人医保卡的钱是可以看病使用的。。

社保个人账户钱可以随便挪用吗?

2. 社会保险个人帐户被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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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第五十六条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一条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3. 私自挪用社保基金会受到什么处罚?

首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也就是说,国家允许社保经办机构管理运营社会保险基金以促使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同时对对社保基金增值保值的方式作了明确规定:一是购买国库券以及国家银行发行的债券;二是委托国家银行、国家信托投资公司放款。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不得经办放款业务,不得经商、办企业和购买各种股票,也不得为各类经济活动作经济担保。
国家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私自挪用社保基金,如果一经发现组织或个人私自挪用社保基金的,那么国家将追回被挪用的社保基金,如果有违法所得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入社保基金。同时对挪用直接责任人或者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当然,如果私自挪用社保基金数额巨大构成犯罪的话,国家也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追回被挪用的社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私自挪用社保基金会受到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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