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江油市购房有维修基金吗

2024-05-10 21:04

1. 四川省江油市购房有维修基金吗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

从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多层楼房、别墅一般按照购房款2%的比例收取;高层楼房及多层带电梯楼房一般按照购房款3%的比例收取。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的比例,筹集公共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应设立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照单幢房屋设置。
如何使用维修基金首先是由业主向物业公司报修,由物业公司直接或是会同业主委员会(业主)一起向基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然后由专门的工程人员会同物业和业主委员会(业主)一起去现场查勘,进行认证是否需要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一旦符合规定,马上安排维修。维修结束后,由基金管理中心、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或是业主代表三方查勘验收。最后是维修费用的结算,由维修单位(一般是物业管理公司)造维修费用表,经业主委员会盖章认可,考虑业主委员会不具备专业知识,基金管理中心还将审定价格最终决定费用的多少,然后再从相关业主的公共维修金的账号中扣钱。其中一般公共部位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管签字,单户则由业主监管签字。

四川省江油市购房有维修基金吗

2. 卖房子会用到维修基金发票吗

要用到维修基金发票
二手房房屋维修基金怎么过户?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房屋在所有权转让时,原产权人应当向新的产权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和结余的情况,而且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该房屋账户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过户。

  房屋在办理产权证时已经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下,如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为首缴标准的30%以上,办理产权过户时,维修资金同时过户;

  如果账户余额不足30%,那就需要按现行标准补缴这块费用后再过户。现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为:高层(含有电梯的多层)按建筑面积90元/平方米缴纳;多层(含别墅)按建筑面积50元/平方米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的养老金,房屋在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都要用它。

  二、二手房房屋维修基金过户的具体流程

  1、到总咨询台初审,打印合同,同时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卖方结婚证,产权证。

  2、到查档窗口,卖方本人出示身份证和产权证,填表排号查询。

  3、报税:到总服务台提交产权证,卖方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合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出示以上证件原件,查档资料,有公正书的需交公证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到递件窗口,出示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卖方结婚证,合同原件。领取取件通知单。

  5、到取件窗口拿取件通知单领取维修基金票到总服务台,交税后单方取件只需买方出示身份证,填写取件确认单后打印新产权证到窗口贴完税证明。

  三、二手房房屋维修基金过户注意事项

  《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

  1、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时,已在合同约定公共维修基金转移事项。中介、律师也认为维修基金无须单独过户,相信九成以上购房人都不知道甚至没有意识到这项规定。

  2、现在买卖二手房维修基金过户的政策在落实中显然也有不小的难度,需要买卖双方同时出场,要有维修基金专用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对于买房已经有些年头的业主来说显然不太现实。

  3、买二手房时没有过户维修基金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真正的业主不知道自家小区维修金的用途,而维修金用完需要补充时也势必混乱。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二手房房屋维修基金怎么过户的相关知识。一般而言,房屋在所有权转让时,原产权人应当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和结余的情况,在办

3. 卖房要提供维修基金发票吗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提供房屋维修基金发票,具体以当地房管局的规定为主。
 
 
  
 
 一般买卖过户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8.其他资料:
 
 (1)住宅类房屋买卖的,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核时申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产已购共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3)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出售,确需出售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的证明原件;满五年出售的,需提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放弃回购权的证明
 
 (4)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5)标准价、优惠价提交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的)
 
 (7)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8)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还应提交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诺原件

卖房要提供维修基金发票吗

4. 房屋买卖需要维修基金发票吗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提供房屋维修基金发票,具体以当地房管局的规定为主。
   
 一般买卖过户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8.其他资料:
   
 (1)住宅类房屋买卖的,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核时申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产已购共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3)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出售,确需出售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的证明原件;满五年出售的,需提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放弃回购权的证明
   
 (4)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5)标准价、优惠价提交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的)
   
 (7)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8)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还应提交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诺原件

5. 买房子的物业维修基金有发票吗

维修基金是有发票的,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是需要出具维修基金的发票的。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也有部分城市多层为20元/平方米收取,具体以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
4、维修基金的交纳时间一般是在交房入住的时候开始交纳的,后期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出具维修基金的缴款凭证。

买房子的物业维修基金有发票吗

6. 买房时候维修基金发票,有用吗

有用,办理房产证和公共部分维修的时候有用!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开发商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专项维修资金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各地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与经济水平挂钩,具体收取标准略有出入);
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x比例x面积。
但需要注意的是维修基金的具体标准由当地房产行政部门确定,所以维修基金比例在各地区之间都有一定的差异,建议购房者到当地政府网站或房管局网站进行查询。

7. 办房产证收走维修基金发票吗

法律分析: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房产证不收维修基金发票原件。但工作人员要验原件,然后收复印件存档,原件由本人保管。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第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十条 房屋权属登记依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申请;
(二)权属审核;
(三)公告;
(四)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本条第(三)项适用于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公告的登记。

办房产证收走维修基金发票吗

8. 购房时交的维修基金有发票吗?

法律分析:
交房屋维修基金有发票,房屋维修基金的票据是由当地房管部门开具的,同时在房管局维修基金窗口(或科室)有存档。房屋维修基金一般由开发商代收,开发商再转交房产管理中心。一般业主要在办理房产证前一个月交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转交房产管理中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