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类资产的减值,一经计提,以后期间不可以转回

2024-05-07 12:35

1. 七类资产的减值,一经计提,以后期间不可以转回

一、存货减值:可以转回,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

二、固定资产:不可以转回。

三、无形资产:不可以转回。

四、投资性房地产:1、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2、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

五、金融资产: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转回。

                        3、应收账款和贷款可以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不是通过损益转回)

六、长期股权投资:不可以转回。

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转回(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七类资产的减值,一经计提,以后期间不可以转回

2. 为什么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持有期间不得转回?

不可转回的原因如下:
1、企业测定固定资产减值后,价值再次回升的概率很低。固定资产通常认为是永久性的价值下跌。
2、遵循会计的谨慎性原则。避免企业通过固定资产反复测试减值后又重新估算再增值,有调整、操控利润的嫌疑。
1、资产减值涉及的资产范围: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油气资产(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和商誉等。
2、不适用于资产减值准则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后期间公允价值上升,则计提的减值可以转回。
3、资产减值不涉及的资产范围: 存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等。

3. 哪些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哪些资产的不可以转回?

  一般认为,流动资产(如存货等)计提的减值准备,如果在持有期间减记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转回;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即使以后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在持有期间也不可以转回。但是金融资产比较特殊,尽管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但是如果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也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转回。
  上述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是考虑到其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通常属于永久性减值;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稳健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所以规定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要等到资产处置时才可以转回。

哪些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哪些资产的不可以转回?

4. 为什么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持有期间不得转回?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持有期间不得转回的原因如下:1、企业测定固定资产减值后,价值再次回升的概率很低。固定资产通常认为是永久性的价值下跌;2、遵循会计的谨慎性原则。避免企业通过固定资产反复测试减值后又重新估算再增值,有调整、操控利润的嫌疑;3、资产减值涉及的资产范围: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油气资产,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和商誉等;4、不适用于资产减值准则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后期间公允价值上升,则计提的减值可以转回;5、资产减值不涉及的资产范围: 存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等。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者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这种情况称之为固定资产减值。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比较,两者之间较高者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 为何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持有期间不得转回?

1、准则规定,对已经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以后持有期间,即时是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余额,也是不得转回的。
2、你题中说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其实是一回事情。
计提减值准备的时候: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如果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恳请采纳,不胜感谢!

为何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持有期间不得转回?

6. 哪些资产减值一经确认不得转回,哪些可以转回,划分标准是什么?为什么?

  一般情况下,适用于资产减值准则的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考虑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发生减值后,一方面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属于永久性的减值;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的谨慎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在债务重组抵偿债务时,才可以予以转出。
  (1)资产减值涉及的资产范围: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油气资产(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和商誉等。单独记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这类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规定处理。
  (2)资产减值不涉及的资产范围: 存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等。不适用于资产减值准则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后期间公允价值上升,则计提的减值可以转回。

7. 哪些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哪些资产的不可以转回?

一般认为,流动资产(如存货等)计提的减值准备,如果在持有期间减记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转回;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即使以后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在持有期间也不可以转回。但是金融资产比较特殊,尽管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但是如果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也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转回。
上述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是考虑到其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通常属于永久性减值;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稳健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所以规定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要等到资产处置时才可以转回。

哪些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哪些资产的不可以转回?

8. 企业计提的下列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的

【答案】D
【答案解析】
一般情况下,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后,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