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余额宝是互联网金融产品吗

2024-05-05 17:42

1. 谁说余额宝是互联网金融产品吗

余额宝是互联网金融产品
因为余额宝是蚂蚁金服旗下的余额增值服务和活期资金管理服务产品,于2013年6月推出。天弘基金是余额宝的基金管理人。 余额宝对接的是天弘基金旗下的余额宝货币基金 ,特点是操作简便、低门槛、零手续费、可随取随用。除理财功能外,余额宝还可直接用于购物、转账、缴费还款等消费支付,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现金管理工具。目前,余额宝依然是中国规模最大的货币基金。
其销售平台是依托互联网,所以余额宝是互联网金融产品

谁说余额宝是互联网金融产品吗

2. 谁说余额宝是互联网金融产品吗

余额宝是互联网金融产品
因为余额宝是蚂蚁金服旗下的余额增值服务和活期资金管理服务产品,于2013年6月推出。天弘基金是余额宝的基金管理人。
余额宝对接的是天弘基金旗下的余额宝货币基金
,特点是操作简便、低门槛、零手续费、可随取随用。除理财功能外,余额宝还可直接用于购物、转账、缴费还款等消费支付,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现金管理工具。目前,余额宝依然是中国规模最大的货币基金。
其销售平台是依托互联网,所以余额宝是互联网金融产品

3. 如何看待余额宝这一类互联网金融产品

  一、余额宝诞生的重大意义

  余额宝最大的功劳是有利于推动中国存款利率市场化。如果国内存款利率不加快市场化的步伐,那么其他类似的产品会继续出现。可以说,从余额宝现象来看,国内存款利率市场化严重滞后是不争的事实。余额宝将这种严重滞后及金融市场价格机制严重扭曲的现实已经展现得淋漓尽致。

  一是理论创新的鲜明实践。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那么对金融业进行改革创新也是十八大精神的应有之义。如何进行金融业创新?将互联网技术与传统的金融业想结合无疑是最好的结合方式,马云[微博]的余额宝走在了前面(暂且不议在世界范围内是否具有首创性),这是时代的发展的需要,也是金融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二是金融创新的时代需要。

  实际上早在2012年6月19日,原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墨西哥举办的在二十国集团峰会上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正式使用普惠金融概念。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所谓普惠金融指的是能有效、全方位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实际上就是让所有老百姓享受更多的金融服务,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余额宝的诞生完美诠释了普惠金融的定义。

  三是民众理财的迫切需求。

  在后房地产黄金时代,群众财富贬值与理财手段匮乏的矛盾迫切需要一种能够保值、增值的理财方式来保证来之不易的物质财富不被通货膨胀稀释掉。按照余额宝当前的年化利率换算,其收益要远高于普通的一年期存款,甚至要高于三年期定期存款,这种收益对于普通民众的吸引力是巨大的。其即时赎回的方式也足以应对一般民众对突发事件中资金的使用问题。更重要是余额宝产品的低门槛对于广大低收入者来说具有很强吸引力,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使用余额宝作为日常理财工具,虽然个体财力有限,难得是群体庞大,效益同样可观,这点从天弘基金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货基中可以得到验证。

  二、余额宝类产品的优点和当前存在的问题

  马云的余额宝赚取了互联网金融的第一桶金,随后一些企业迅速跟进,百度[微博]、腾讯也纷纷推出了自己的网络理财产品。余额宝类产品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这也是其在当前的普通民众理财中获得大量支持者的重要原因,具体来说具有如下几点:

  一是兼具收益性和流动性。

  与传统理财产品相比,余额宝类产品“比存款更高息,比基金更方便”为用户提供了一项在收益性与流动性上均有不错表现的新兴理财工具。相比活期存款0.35%的利率,余额宝类产品动辄5%以上的收益区间显然具有极强的吸引力,甚至比定期存款收益还高出一截。一般的货币基金赎回需要2个交易日左右到账,而余额宝类产品支持T+0实时赎回,意味着转入支付宝[微博]中的资金可以随时转出至支付宝余额进行消费,实时到账无手续费,也可直接提现至银行卡,流动性堪比“准货币”。

  二是操作流程简单,使用方便快捷。

  余额宝类产品将基金公司的基金直销系统内置于支付宝网站,用户可以在支付宝中进行基金的购买或者赎回,整个流程和支付宝充值、提现或购物一样简单。在2013年7月1日以后,客户可以通过手机进行操作余额宝账户,随时买入、卖出、查看收益,异常方便快捷。

  三是投资门槛低,吸引全民参与。

  余额宝类产品不限制用户的最低购买金额,一方面有利于能够最大限度的集中社会所有零碎、闲散资金,提升社会资本的利用率,同时让客户享受最便捷的理财服务,另一方面也对较多从未涉及理财业务的客户进行了投资理财观念的启蒙,尤其以后者对整个社会树立正确的敏锐的投资理财观念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关注这些余额宝类的产品具有上述优点的同时,也应该意识到其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信息不对称,或进而引发道德风险。

  多数支付机构的用户对金融市场的知识与信息并不了解,而仅仅被动接受支付机构所选取的“合作单位”,对于“合作单位”的资金运作情况几乎一无所知。支付机构不仅可以自主决定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股票基金甚至民间融资或者直接融资者,在从用户投资收益中分一杯羹的同时,风险却由用户承担。信息的不对称性会引发道德风险以及支付平台的寻租行为。过高的融资成本又会造成资金投向风险较大的领域,造成风险的积聚和传染。

  二是宣传有误导,风险提示不足。

  拿支付宝为例,其在首页醒目位置称,“余额宝”高收益,资金用于投资国债、银行存单等安全性高、稳定的金融工具,无须担心资金风险。与之鲜明对比的是,在页面下方以小字表示“货币基金作为基金产品的一种,理论上存在亏损可能,但从历史数据来看收益稳定风险很小”。

  由此可见,支付宝在宣传过程中,故意淡化了“余额宝”客观存在的风险,可能让投资者产生误解。

  三是存在安全风险。

  通过新闻报道,我们了解到近年来余额宝类产品被盗案件频发,虽然余额宝的宣传页面中宣称“资金被盗全额补偿”,但在实际操作中,客户可能面临举证难问题。

  此外,《余额宝服务协议》中明确说明,能否得到补偿及具体金额取决于支付宝自身独立的判断。客户资金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这告诉我们,所谓的余额宝声称的全额赔付实际上存在着实现障碍。
  

如何看待余额宝这一类互联网金融产品

4. 如何看待余额宝这一类互联网金融产品

随着时代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产品必然会兴起的。
就像以前谁能想到现在出门都只要带个手机就可以了。
极速猫理财这个平台。
年化率高,平台资金透明,风控把关严。

5. 余额宝属于直接金融吗

余额宝属于基金吗

余额宝属于直接金融吗

6. 余额宝属于互联网存款吗

   
  余额宝不属于互联网存款,余额宝是蚂蚁金服旗下的余额增值服务和活期资金管理服务产品,于2013年6月推出。天弘基金是余额宝的基金管理人。

7. 余额宝和传统银行业务差别有哪些

传统金融业与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论战进入白热化阶段。
如何看待余额宝这类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属性?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同时是否也衍生出了危及实体金融的问题?在政策和法律层面还有哪些改进的空间?
针对这些问题,法治周末记者专访了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终身教授陈志武。
法治周末:您如何定性余额宝?它是否是“金融寄生虫”和“第二个央行”?余额宝会抬高市场利率进而影响实体经济吗?
陈志武:对余额宝的指责没有任何道理,是哗众取宠。余额宝不是金融寄生虫,更不是第二个央行。
懂经济学的人都知道,余额宝等通过增加资金的流动性和配置使用速度、通过给银行带来竞争,降低实体经济的资金成本,会增加资金的总体供应量,优化资金在整个经济中的配置结构。
余额宝这些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产品给银行带来竞争,怎么不是好事呢?中国的银行业过去得到的保护太多,让它们享受太多垄断利润,不思进取,结果是害了老百姓存户,害了实体经济。
在这种压力之下,如果有银行倒闭,从社会的角度讲这会是好事。表面看,余额宝的利率高,但这不是余额宝的错,是利率未市场化、银行被过度监管所造成的。
法治周末:在您看来,余额宝和传统银行的业务差别有哪些?
陈志武:余额宝以货币基金一类的投资为主,这类基金投资是受证券监管机构的管辖。而传统银行受到银监会与人民银行的监管;前者的利率回报水平由真实的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银行的存款利率却不是这样,基本被人为压得很低。
在目前,货币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货币基金产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非常高。当银行和理财产品之间的收益利差比较大时,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就有非常大的吸引力。但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存款利率上限一旦去除,这部分套利的机会,不久就会消失。
余额宝跟传统银行在营销渠道上的差别,不是决定性的因素。货币市场产品的利率没有上限,而银行利率有上限,这才是决定性的差别。
法治周末:您之前提过余额宝可能存在期限错配问题、流动性错配问题和信用风险。
陈志武:我之前谈过期限错配问题、流动性错配和信用风险问题。也就是说,余额宝账户的钱是“实时期限”投资:客户可以随时撤出资金、返回支付宝,而余额宝基金所投的货币市场基金产品(包括银行协议存款)的期限不是即时的,而是有几天、几个月甚至一年才到期,所以,资产与负债头寸间的期限严重错配,隐含利率风险。
同时,由于余额宝客户可以随时撤钱,管理方需要即时流动性,在余额宝金额不特别大并且市场正常时,流动性不是问题,可是一旦出现市场危机或半危机,可能许多余额宝客户需要同时撤资,“挤兑”压力下流动性错配问题会非常突出,银行协议存款资金也不一定能即时撤出。
尤其是,如果余额宝类基金产品的投资范围不受严格限制,如果可以投到各类理财产品、房地产、土地、股票、私募基金等。那么,这些头寸的流动性可能更差。如果任何互联网公司都推出“宝”产品,它们的信用靠什么保障?违约后怎么处理?是否会挪用客户的账户资金?所以,余额宝的确带出一些挑战,也隐含不少问题,但不是钮文新讲的那些问题。
法治周末:有人说银行受到的监管更加严格而余额宝处在监管的“三不管”地带,还有人说余额宝95%的资金用于投资银行间协议存款,提前支取而不承担罚息。您同意这种说法吗?像余额宝这样互联网货基应该由谁来监管呢?监管的原则是什么样的?
陈志武:余额宝等在产品设计上是基金,因此应该由证监会监管,并且不能作像银行一样的监管要求,比如不能要求互联网金融公司缴纳存款准备金、为潜在损失拨备。原因在于,余额宝的管理公司即天弘基金只帮助客户管理投资组合,收取管理费,而客户所投的组合是直接在客户的名下,客户直接自负盈亏,不是天弘基金承担亏损,天弘基金不以自己资本作保本承诺。即,这属于所谓的“直接融资”而非“间接融资”。
相比之下,在传统银行业务中,银行的呆坏账损失首先由银行的自有资本承担,只有在银行自有资本消耗干净之后,银行存户的钱才开始承担损失。所以,为了更好地保护银行存户的资金安全,银行必须有起码的存款准备金、计提拨备等,而基金管理公司没有这些要求。只要基金管理方不挪用客户账户的资金或投资,就不应该被要求“存款准备金”、“拨备”等等这些适用于传统银行的东西。
当然,如果是这样,那么,余额宝跟银行就不是“同业”了,它们帮助基金客户存放于银行的存款就只能是一般性存款,在它们提前取款时就只能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至少要像其他存户一样交罚息。
法治周末:美国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是什么样的?对中国有哪些借鉴意义?
陈志武:在美国,并没有因为互联网这一新渠道的出现而造成监管归属的慌乱,一直是按照金融产品的性质来决定,该证监会管的就归证监会管,该由美联储等银行与货币类监管机构管的就归它们监管。只要把握好这一基本原则,其他具体的技术性要求就很好确定了。
大致上,我们可以根据以下几个原则来界定:
第一,是否涉及大众?如果产品销售的对象数量很少,而且又是定向销售的,那么就应该不管,至少是少管。
第二,受众是否是资深成功人士?如果销售对象都是千万富翁、从业经验丰富,特别是销售对象人数又少,那么就不应该管,至少是少管。
第三,信息披露是否足够、是否及时?让金融交易各方有充分的信息和准确的信息是所有监管的基本出发点。
第四,基于金融产品,决定由谁监管。
第五,平台经营方、产品管理方是否为损失负责?如果平台经营方只是提供交易平台、在交易中处于中性并且不提供信用增强、只收取跟业绩无关的管理费或手续费,如果产品管理方也只收取跟业绩无关的管理费或手续费,那么就不应该有资本充足率、存款准备金、拨备等这样的要求;否则,就对资本充足率等等有具体的要求。

余额宝和传统银行业务差别有哪些

8. 请简述“余额宝”类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的优缺点?

像余额宝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出现是一件好事,同时也是一件与时俱进的事情。互联网只是工具,金融本身就是有风险的。互联网因为快速,对风险有放大作用,使得问题会短时间内爆发出来。其实任何行业的发展成熟都是一步步试错试出来的。
互联网金融具有以下的风险性:
1、是信用违约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能否实现其承诺的投资收益率。
例如,阿里巴巴的余额宝当前的收益率低于5%,且余额宝的性质是货币市场基金。但百度百发的预期收益率高达8%,这就不由得让我们想问,百发最终投资的基础资产是什么?在全球经济增长低迷、中国经济潜在增速下降、国内制造业存在普遍产能过剩、国内服务业开放不足、影子银行体系风险逐渐显现的背景下,如何实现8%的高收益,除了给企业做过桥贷款、以及给房地产开发商与地方融资平台融资外,还有哪些高收益率的投资渠道;
2、期限错配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资产是期限较长的,而负债是期限很短的,一旦负债到期不能按时滚动,就可能发生流动性风险。当然,金融机构的一大功能就是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金,因此金融机构都会面临不同程度的期限错配,而其中的关键是错配的程度。联想到百度百发给出的承诺是允许投资者随时赎回,这无疑最大程度地加剧了流动性风险。既要允许随时赎回,还能给出8%的预期收益率,这当然令缺乏经验的投资者欢欣鼓舞,但也会令富有经验的投资者疑虑重重;
3、最后贷款人风险。
如前所述,尽管商业银行也面临期限错配风险、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也面临信用违约风险与期限错配风险,但与互联网金融相比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商业银行最终能够获得央行提供的最后贷款人支持。当然,这一支持是有很大代价的,例如商业银行必须缴纳20%的法定存款准备金、自有资本充足率必须高于8%、必须满足监管机构关于风险拨备与流动性比率的要求等。相比之下,互联网金融目前面临监管缺失的格局,因此运营成本较低,但如果缺乏最后贷款人保护,那么一旦互联网金融产品违约,最终谁来买单?互联网金融企业有能力构筑强大的自主性风险防御体系吗;
除上述传统风险外,中国互联网金融产品还面临一系列独特风险,以下笔者将按照重要性由高至低的排序来依次梳理这些风险:
4、法律风险。
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尚处于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这导致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尤其是理财产品)游走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区域,稍有不慎就可能触碰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的高压线。
由于缺乏门槛与标准,导致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领域鱼龙混杂,从业者心态浮躁、一拥而上,一旦形成互联网金融泡沫,并出现较大幅度违约的格局,就很容易导致中国政府过早收紧对互联网金融的控制,从而抑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业应避免重蹈当年信托业、证券业发展初期的乱象。
5、增大了央行进行货币信贷调控的难度。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创新使得央行的传统货币政策中间目标面临一系列挑战。例如,虚拟货币(例如Q币)是否应该计入M1?再如,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受法定存款准备金体系的约束,这实际上导致了货币乘数的放大。又如,如何来看待传统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互动与转化;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削弱了中央政府信贷政策的效果。例如,如果房地产开发商传统融资渠道被收紧,那么很可能会考虑到通过互联网金融来融资。事实上,最近一年来中国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大发展,其宏观背景就与中国政府收紧了对影子银行体系的监控,导致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商等市场主体不得不寻找新的融资来源有关。
6、个人信用信息被滥用的风险。首先,由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获得个人与企业的信用信息,并将之用于信用评级的主要依据,此举是否合理合法;其次,通过上述渠道获得的信息,能否真正全面准确地衡量被评级主体的信用风险,这里面是否存在着选择性偏误与系统性偏差;
7、信息不对称与信息透明度问题。如前所述,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监管缺失的状态。那么,谁来验证最终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无独立第三方能够对此进行风险管控,如何防范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监守自盗行为,毕竟,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在互联网P2P类公司中,有专业的风险控制团队的仅占两成左右。
8、技术风险。
与传统商业银行有着独立性很强的通信网络不同,互联网金融企业处于开放式的网络通信系统中,TCP/IP协议自身的安全性面临较大非议,而当前的密钥管理与加密技术也不完善,这就导致互联网金融体系很容易遭受计算机病毒以及网络黑客的攻击。目前考虑到互联网金融账户被盗风险较大,阻碍了不少人参与互联网金融,这其中绝非没有专业的金融或IT人士。因此,互联网企业必须对自身的交易系统、数据系统等进行持续的高投入以保障安全,而这无疑会加大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运行成本,削弱其相对于传统金融行业的成本优势。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