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

2024-05-03 03:31

1. 如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

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一直危害着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在1月24日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 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强调,要聚焦服务发展、防控风险,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

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如电信诈骗等突出问题,公安部将集中组织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净网”等专项行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态势,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客攻击、网络黑产等网络违法犯罪,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着力解决网上虚假信息诈骗、倒卖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也成为今年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工作的重要着力点。

如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

2. 近年来电信诈骗猖狂,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有哪些?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电信诈骗的手段,造成的后果和危害往往十分严重,他们的行为常常让一些受害者损失很多钱财。面对电信诈骗犯的猖狂,我们应该提高警惕,擦亮眼睛。那么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有哪些?了解这些,希望在遇到骗子的时候,提高警惕意识,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一、骗子的手段形形色色,新的骗术也不断出现,让很多人防不胜防。之前经常听说,一些不法分子窃取别人电话,然后冒充这些人的亲朋好友,给他们发短信,说是遇到了困难,希望给汇钱。这种手法利用一些人担心亲朋友受伤或者遇到困难的心理,受害者可能一不小心就会受骗。还有的是通过给人发信息或者邮件的方式,说中了很大的奖,利用人们贪便宜的心理,然后让受害者先汇一笔款,说是手续费。还有的是伪装的网站,骗取人们去输入银行卡的账号、密码。还有的是打电话,说是被冻结了银行账号,骗取人们去操作。骗子不断设计一些骗术,诱骗人们上当。

二、电信诈骗难免有人上当,很多是利用了人们胆小,或者是贪便宜的心理。我们发现骗子不管用什么手法去骗,经常是利用人们胆小怕事,担心自己或者亲朋好友遇到困难的心理。还有的是利用一些中奖的诱惑,骗人们上当。

三、防范电信诈骗,要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话。大部分情况下,我们只要是按照常理思考一下,就不难识破电信诈骗。他们的手法并没有那么高明,要相信天上不会轻易掉馅饼,对于不劳而获,或者是陌生人说的话,仔细甄别。
对于电信诈骗的手法,还知道哪些呢?

3. 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中年轻人更多,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段有哪些?

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中年轻人居多,因为年轻人的思想是比较简单的,特别容易相信骗子。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段是比较多的,比如说冒充客服,说客户购买的产品搞丢了,要进行赔偿。在一系列操作之后,年轻人就会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掏空了,或者被上了贷款。

有些年轻人特别喜欢在网络上点击一些不好的网站,然后在里面观看自己比较喜欢看的东西,就极有可能被网站获取私人信息,然后网站会把这些信息卖给诈骗分子。之后网友就会接到诈骗分子的电话,并且还能准确说出该网友的姓名与住址。这就会让网友特别的相信对方,然后把自己的钱转出去了。还有一些诈骗分子,会盗取网友的QQ号或者其他的社交账号,然后去骗这个网友的好友。在进行行骗的过程中,还会获取手机中的一些语音或者照片给对方发过去,以此获得对方的信任。而年轻人也是非常相信自己的朋友的,就会进行转账。

有些诈骗分子还会冒充警察或者公检法的人员说年轻人的手机欠费了,或者之前犯了罪,现在要被逮捕。若不想留下案底,就需要进行交钱,然后就会把年轻人吓得一愣一愣的,直接把自己的银行卡账号以及密码告诉了对方。年轻人一定要明白体制内的工作者是不可能让普通群众进行转钱的,如果是惹上一些案子的话,也是会让警察对你进行逮捕的,然后在法院上进行宣判。每个人都要保持一定的理智,特别是涉及到转账的时候,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身份。

现在很多诈骗犯罪分子都把目光瞄向了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或者刚经历过高考的高三生,这些人的时间是比较多的,头脑也比较冲动,特别容易被骗。

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中年轻人更多,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段有哪些?

4. 电信网络诈骗受害者具有哪些特点?如何避免被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是现今反诈中心工作人员重点攻克的难点,随着诈骗团伙花样的增多,受害者可以说是防不胜防,诈骗金额也越发的多了起来。据我所知,诈骗案件的受害者有以下特点:一、对反诈宣传了解甚少,这类人就算是最经典、最普通的诈骗案例都极易上钩。二、贪小便宜,期待以最小的劳动量赚取最多的金钱,相信一夜暴富的传言。三、无法抵制金钱或其他物质的诱惑。
除此之外,也有一些不按套路出牌的诈骗方式,就连有一定防诈思想的人都有可能上当。举个例子吧,我的大学时期,曾经有一个校外人士混入校内,称自己是运营销售学院的学生,并以课外实践活动为借口宣传一些文具用品,并以廉价的文具用品以所谓的课程销售价格卖个其他学生,甚至有老师也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购买了产品。事后还是某位老师在学院办公室里聊起实践活动时才发现学院内并没有类似活动,这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
诈骗的形式多种多样,这就要求我们在心中放一把称,一定要保持清醒,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坚定“不是通过努力得来的金钱,绝不会无缘无故进自己口袋”的思想,不贪小便宜,不上当受骗。闲来无事时可以多看看反诈中心发布的最新诈骗案例,给自己的知识阅历打一个底,以免在遇到类似诈骗手法时惊慌失措。
真接到诈骗电话时,千万不要想网络博主一样做一些无意义的言语输出,若真想制裁诈骗团伙,就打开国家反诈APP,并点击举报,让专业的工作人员以专业的技术制裁诈骗团伙。遇到诈骗不要慌,坚定内心的思想,不给诈骗分子蒙蔽我们思想的机会。

5. 网络电信诈骗的五大特点是什么?

一是引发次生危害后果的情形日渐突出。诈骗犯罪的直接目的是获取经济利益,但是在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之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引发次生危害后果的案件日益增多。有的企业被骗走巨额资金,导致停工破产;有的群众被骗走“养老钱”“救命钱”,导致生活陷入困境。
尤其是近几年连续发生的几起在校学生被骗而导致猝死或自杀的案件,社会影响尤其恶劣。如被告人陈文辉等诈骗案和被告人陈明慧等诈骗案,犯罪分子实施诈骗造成了被害人徐玉玉、蔡淑妍死亡或者自杀的严重后果,可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仅谋财,而且害命”,社会危害性极大。
最高法对两案的主犯陈文辉、陈明慧均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充分体现了对此类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精神。
二是犯罪有组织化、“产业化”色彩浓厚。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都是团伙作案,个人作案的比较少,近年来打掉的犯罪团伙几十人、上百人的屡有出现。司法大数据也反映出三人及三人以上的网络诈骗案件占比呈上升趋势。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化运作的方式更加明显,各环节分工明确,流程化完成诈骗行为,使得各类诈骗迷惑性更强,令人防不胜防。有的诈骗团伙组织严密,层级分明,呈公司化运作,犯罪分子更易于得手。
如被告人陈杰等诈骗案,该团伙成立合法公司,在公司名义掩护下组织上百人实施电信诈骗,利用人民群众注重身体健康的心理,假扮“名医”诱骗广大中老年人购买不具有药品疗效的保健品或食品,获取巨额收益。
该团伙成员各个环节分工明确,团伙内实行层级管理,甚至还有详细的业绩考核制度,案件规模大,社会危害大。团伙犯罪历来是刑法打击重点,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也是对此类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处罚的情节之一。
三是催生大量黑灰色产业链。由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工的精细化,催生了大量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提供帮助和支持,并从中获利的黑灰色产业链,这些黑灰色产业链加速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蔓延泛滥,成为此类犯罪居高不下的成因之一。
司法大数据反映出,19.16%的网络诈骗案件具有精准诈骗的特征,即不法分子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有针对性地实施诈骗,极大地提高了诈骗得逞的可能性。
如被告人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该案是被告人陈文辉等诈骗案的上游关联案件,正是由于杜天禹非法入侵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网站,非法获取当年考生个人信息,其中就包含被害人徐玉玉申请贫困生助学金的情况,这些个人信息向陈文辉出售后,陈文辉冒充财政局工作人员以发放助学金为名拨打电话,才导致徐玉玉接到诈骗电话后深信不疑,酿成悲剧。
最高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为诈骗犯罪分子取款等相关犯罪依法惩处,目的就在于要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链条,铲除其周边犯罪产业链,做到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

四是犯罪手段演变快,骗术更具迷惑性。据公安部门统计,各种诈骗类型大概可分为48类共计300余种。而且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花样翻新快,新手法层出不穷,且更加隐蔽、更具有迷惑性。
如被告人黄国良等诈骗案和被告人童敬侠等诈骗案,就是当前比较突出的“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案件,此类诈骗犯罪由来已久,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发案率已经逐渐下降。
但当前又借助互联网手段,依附社会热点卷土重来,诈骗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制作虚假证件大肆实施诈骗,甚至煽动群众以领取分红为由进京非法聚集,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应当依法严厉打击。
五是利用微信、QQ等即时聊天工具实施的诈骗越来越多。司法大数据反映出利用微信实施诈骗的案件在全部网络诈骗案件中的占比逐年快速提高,微信、QQ等即时聊天工具已成为不法分子使用较为频繁的工具。
如被告人杨学巍诈骗案,此类案件多发于深夜的酒店、宾馆,不法分子伪装成女性暗示可进行性交易等“特殊服务”,再以收取嫖资、开房费、租车费等为由实施诈骗。
此类案件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甚至由此催生了一系列灰色产业,比如与微信相关的,但微信本身不具备甚至明确禁止的功能软件的开发,而这些功能大都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因此,依法打击此类诈骗犯罪,体现了最高法不断净化网络空间,维护清朗网络环境的态度。

网络电信诈骗的五大特点是什么?

6. 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有

法律分析:
电信诈骗的手段有:
1、谎称被害人医保卡进行异常操作。
2、借推销假冒保健产品之名,骗取受害者钱财。
3、借推荐“优势”股票之名,骗取股民交纳会员费。
4、冒充中奖,要求缴纳“手续费”或者“风险基金”。
5、冒充公检法人员。
电信诈骗是指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通常以冒充他人及仿冒、伪造各种合法外衣和形式的方式达到欺骗的目的,如冒充公检法、商家公司厂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等各类机构工作人员,伪造和冒充招工、刷单、贷款、手机定位和招嫖等形式进行诈骗。从2000年新千年以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一系列技术工具的开发出现和被使用,许多技术人员和一些平民借助于手机、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的技术等实施的非接触式的诈骗可以说是迅速地发展蔓延,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7. 最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

电信诈骗属于经济类的犯罪。电信诈骗是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互联网等通讯工具,采取远程、非接触的方式,通过虚构事实诱使受害人往指定的账号打款或转账,骗取他人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侵犯的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2019年,这些高发的新型网络诈骗有哪些呢?第一种,购物类诈骗真实案例:某县居民李某报案称:接到一个归属地是内蒙古的电话称其在网上购买的化妆品有质量问题需要为其退款,后让其加了对方的社交平台账号,并在该社交平台上发送收款二维码,称必须扫描付款后才能通过公司认证,李某分三笔扫描支付合计2万余元,李某找淘宝客服询问此事时才发现被骗。骗术揭秘:由于网络购物和网络支付的普及,交易诈骗占比遥遥领先,是最为高发的诈骗类型。犯罪分子通常冒充店主或客服,主动找上门,以各种理由要求你打款或提供银行信息及验证码。犯罪分子还可能通过开设虚假的购物网站或店铺进行行骗,一旦受害人下单购买商品,便联系称系统故障,订单出现问题,需要重新激活。随后,通过聊天工具发送虚假激活网址,一旦你填写好银行卡号、密码及验证码后,银行卡上的余额就不翼而飞了。防范提示:遇到问题应当通过官方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他人告知交易存在异常时,应直接登陆电商网站并查询自己帐户的状态,如果系统给出的账号状态和交易状态没有异常,则不要相信陌生人的说法。第二种,仿冒身份欺诈真实案例:2019年3月10日,派出所接110报警,被害人小王称接到冒充老板的短信,被骗29万。警方经查发现:被害人是某公司财务人员,公司老板让她帮朋友何某开办的公司兼职记账。(来源于新民晚报)骗术揭秘:犯罪分子通过打入企业内部通信群,了解老总及员工之间信息交流情况,通过一系列伪装,再冒充公司老总向员工发送转账汇款指令。也有冒充公检法、冒充熟人“猜猜我是谁”,冒充医保、社保工作人员等身份进行诈骗。防范提示:遇到领导、亲友通过短信、QQ、微信或其他网络手段联系自己转账或借钱时,请多个心眼,打个电话问一问先确认一下,这样可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避免被骗。发现被骗后,应尽早报警,在警方的帮助下最大可能地挽回损失。第三种,荐股类欺诈真实案例:因近期股票市场震荡,一些“免费荐股”、“一对一老师辅导”的电话、股票群又活跃了起来。江苏网警今年3月公布两起相关案件,均以“免费推荐股票”为幌子进行诈骗。涉案金额过亿,诈骗全国各地上千名群众。(来源于江苏南通网警信息发布平台)骗术揭秘:通过微信、微博等引诱投资者加入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后,会有自称“老师”“专家”“股神”“老法师”的人,以传授炒股经验、培训炒股技巧、分享所谓“短线消息”“黑马行情”为名,向投资者荐股,或者要求投资者购买“高级会员”“必赢软件”。所谓专家不断鼓吹所荐股票收益可观,分享虚假盈利数据图,通过营造高收益的假象,运用骗术逐步将投资人的钱掏空。防范提示:要选择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获取相关投资咨询服务,对各类“荐股”活动保持高度警惕,远离“非法荐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单可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遭遇“荐股诈骗”等类似骗局后,要及时报警。第四种,航班取消、改签诈骗真实案例:王某接到航空公司“客服人员”的电话,称其订的前往湛江的航班因飞机导航出现故障需要“改签”,让提供银行卡号收取保险赔付款。王某信以为真,按对方提示操作并告知对方银行卡验证码,结果被骗4800元。(来源于伊犁网警巡查执法信息发布平台)骗术揭秘:不法分子通过灰黑产买到乘客乘机信息后,首先是发送“航班取消”短信,并在短信中附有“客服”电话。当乘客与“客服”取得联系后,“客服”会告知乘客航班因故取消,需要进行退票或改签操作,这时“客服”人员又会告知乘客进行改签需要转到“人工客服”。转到“人工客服”后,“人工客服”会“指导”乘客在支付宝或微信钱包进行操作,在“平台”上输入自己的银行卡和验证码,不法分子趁机洗劫受害人的银行卡。防范提示:一旦收到了类似短信,首先要登录航空公司官网对航班情况进行核实。据航空公司的政策,即便真的出现退票等情况,退款也会自动返回乘客最初购买机票所用的银行卡、第三方支付软件账户或代金卡的原账户上,不会要求乘客要再补充账户信息。还有一些声称航班异常需要在ATM机上改签的就更加离谱,千万不要轻信。第五种,网贷诈骗真实案例:家住深圳宝安的28岁女子小菲(化名),最近遭遇了一起网贷骗局,她本来想网贷借款4万元,却被以保证金、做银行流水等名义,在社交平台转账,骗走了9万元。(来源于深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骗术揭秘:犯罪分子冒充贷款机构或银行等工作人员,谎称有低利息、放贷快的款项,诱惑受害人上钩;然后以为保证金、手续费、转账走流水提高额度等名目,引诱受害人付款;继续提出,要交纳更多费用才能获得贷款的金额,此时受害人已经深陷诈骗圈套,会出于“一种将错就错”心理继续交纳钱财。防范提示:如需要贷款,尽量通过有资质的正规贷款机构申请贷款,降低贷款的风险。如果真的遇到相关骗术,应当及时向警方报警,提供不法分子的手机、银行账号、存取款记录等信息,便于警方开展案件侦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

8. 电信网络诈骗的特点

1.网络诈骗犯罪呈空间虚拟化、行为隐蔽化
网络诈骗并不像传统诈骗有具体的犯罪现场,犯罪行为地和结果地点不一致,行为人与受害人无需见面,一般只通过网上聊天、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联系,就能在虚拟空间中完成犯罪。犯罪嫌疑人在作案I时常常刻意用虚构事实、隐瞒身份,加上各种代理、匿名服务,使得犯罪主体的真实身份深度隐藏,从而难以确定嫌疑人所在地。同时,行骗人往往还利用假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异地异人取款、电活“黑卡”等手段隐藏,得手后立即销毁网上网下证据,使得隐蔽程度更高,导致网络诈骗犯罪急速上升,打击难度也越来越大。
2.网络诈骗犯罪网络呈低龄化、低文化、区域化
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年龄均不大,文化程度较低。且作案人籍贯或活动区域呈现明显的地域特点。某些地区因网络诈骗犯罪行为高发、手段相对固定而成为网络诈骗的高危地区。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呈现现家族化、集团化发展趋势。需要说明的是,网络诈骗的地域特征明显,不意味着某种作案手法只有高危地区、高危人群才会实施,而是该类型的诈骗案件呈现以某一高危地区人员实施较多的特征。
3.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产业化
由于我国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地域产业化特点,在这些高危地区往往围绕某种诈骗手法形成了上下游产业式,且逐渐形成了一条成熟完整的地下产业链发展。
4.诈骗行为手法多样化,更新换代速度快
网络诈骗手法多样,且不断更新换代,新型诈骗手法层出不穷,近十年是互联网高速发展的10年,也是网络阼骗手法不断翻新的十年。
5.诈骗高危人群犯罪手法多元化、交叉化趋势明,
虽然我国网络诈骗犯罪呈现明显的地域特点,某一种网络诈骗犯罪的手法相对在某一地区较为集中和活跃,但近年来诈骗犯罪高危人群诈骗手法交叉趋势十分明显。此外,从各地破获的案件看,数个高危籍贯的犯罪嫌疑人相互串联、勾结从事犯罪活动的也趋于增多。
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的行为,是需要严格基于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来进行处理的,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的方式来实施诈骗活动,是属于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于相关事项的办理上,应当基于实际的涉案情况来进行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