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兑损益怎么处理,

2024-05-09 11:59

1. 汇兑损益怎么处理,

  汇兑损益正常来说应该每个季度处理一次,但是现在的汇率变动比较快,所以如果外币业务较多的企业,通常是一个月处理一次。
  具体的帐务处理方式如下:
  1、结汇时(外币兑换人民币)
  借: 银行存款(人民币,实得数字)
  借 :财务费用(借贷方得差额,如借方小于贷方,为汇兑损失,用蓝字,如借方大于贷方,为汇兑收益,用红字)
  贷 :银行存款(外币,按照记帐汇率计算人民币数字)
  2、购汇时
  借:银行存款(外币,按照记帐汇率计算人民币数字)
  借:财务费用(借贷方差额,如借方大于贷方,为汇兑收益,用红字,如借方小于贷方,为汇兑损失,用蓝字)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实际支付数字)

汇兑损益怎么处理,

2. 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不同性质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不同的会计报表,影响财务报表上的不同内容。对于交易损益来说,由于它是随着外币业务的产生而产生的,而外币业务由通常对应着一定的货币兑换行为,所以交易损益会真正发生,即交易损益的产生会最终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量。因此,交易损益应当计入企业的损益表,影响企业的应税收益。对于换算损益来说,它只是换算外币财务报表的过程中,由于使用的汇率不一致而产生的一个差额数字,它是永远不会真正产生的,即换算损益的产生不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量。因此,换算损益不应当计入公司的损益表而对企业的应税收益产生影响,它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换算损益”进行反映。从处理的时间来看,可以分为两种方法:一种是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会计报表,进行立即认定,一种是根据各种不同的规则进行递延处理。对于“已清算交易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清算当期的损益表,影响当期的损益;而“未清算交易的汇兑损益”项目,则应递延至其发生,即递延至交易实际清算时,再列入损益表。总之,对于交易损益而言,只有当其实际发生时,才会对企业的应税收益产生影响,应当计入损益表。此外,某些与取得长期资产或产生长期负债有关的汇兑损益,如果数额较大,则应当在长期资产的使用期或长期债务的有效期内进行摊销。换算损益由于不涉及不同的会计期间,所以不存在递延与否的问题。汇兑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3. 汇兑损益的处理问题

原币金额不会变化的,人民币变多,是汇率问题,多出来的金额记做“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扩展阅读:
汇兑损益亦称汇兑差额,就是由于汇率的浮动所产生的结果。企业在发生外币交易、兑换业务和期末账户调整及外币报表换算时,由于采用不同货币,或同一货币不同比价的汇率核算时产生的、按记账本位币折算的差额。简单地讲,汇兑损益是在各种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因采用不同的汇率而产生的会计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异。

汇兑损益的处理问题

4. 汇兑损益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统账制核算的,各外币货币性项目的外币期(月)末余额,应当按照期(月)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按照期(月)末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
1、如为汇兑收益,
借:有关科目,
贷:本科目;
2、如为汇兑损失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本科目,
贷:有关科目;
二、采用分账制核算的,期(月)末将所有以外币表示的“货币兑换”科目余额按期(月)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货币兑换——记账本位币”科目余额进行比较。
1、贷方差额
借:“货币兑换——记账本位币”科目,
贷:“汇兑损益”科目;
2、借方差额
借记:有关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发生的外币交易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损益。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扩展资料
汇兑损益亦称汇兑差额,就是由于汇率的浮动所产生的结果。企业在发生外币交易、兑换业务和期末账户调整及外币报表换算时,由于采用不同货币,或同一货币不同比价的汇率核算时产生的、按记账本位币折算的差额。
简单地讲,汇兑损益是在各种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因采用不同的汇率而产生的会计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异。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汇兑损益

5. 汇兑损益的会计处理方法?

例如:月初美元帐户50美元,人民币帐户362.5元,应付帐款30美元,人民币217.5元,本月用20美元偿还债务,当日汇率是7.24,月末时的汇率是7.3。
美元银行帐户减少20,人民币帐户减少144.8,应付帐款美元减少10,应付帐款人民币减少144.8(按当日汇率7.24)
那么月末美元帐户余额30,折算人民币为219元,应付帐款美元户余额10,折算为人民币73,而实际的银行人民币户217.7,应付帐款人民币户72.7,217.7与219相比少1.3,那么应调增银行存款1.3,72.7与73相比少了0.3,那么应调增应付帐款0.3 。
分录:
1、汇兑损失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1.3 
贷:应付帐款            0.3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1

汇兑损益的会计处理方法?

6. 汇兑损益的财务处理方法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在会计期间(月份、季度或年度)终了时计算汇兑损益。上述第一种情形下产生的汇兑损益,是进行外汇兑换业务时的市场汇率与会计期间终了时的市场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损益,这种汇兑损益的计算比较简单,这里不再赘述。第二种情形下产生的汇兑损益计算较复杂,本文拟从两个不同角度谈谈此情形下计算汇兑损益的两种方法。 

  1.剔除分算法。即逐笔核算货币性外币账户上汇率发生变动的外币金额的价值变动额,而对汇率没有发生变动的外币金额则不予考虑。其计算公式是:某个货币性外币账户发生的汇兑损益=该账户期初的外币金额×(期末汇率-期初汇率)+该账户本期增加的外币金额×(期末汇率-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该账户本期减少的外币金额×(期末汇率-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上述结果若为正值,表示外币货币性资产账户发生的是汇兑收益,外币货币性负债账户发生的是汇兑损失;反之,则相反。 

  2.综合差额法。这种方法须先计算出货币性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并按期末市场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将其与该外币账户上的每笔外币金额按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进行比较,得出的差额就是该账户本期发生的汇兑损益。其计算公式是:某个货币性外币账户发生的汇兑损益=该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期末汇率-(该外币账户期初的外币金额×期初汇率+该账户本期增加的每笔外币金额×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该账户本期减少的每笔外币金额×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其结果若为正值,外币货币性资产账户发生的是汇兑收益,外币货币性负债账户发生的是汇兑损失;反之,则相反。 

  下面举例说明这两种方法的运用。 

  例如:某企业对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外汇汇率进行折算,并按月计算汇兑损益。2004年5月31日的市场汇率为1美元=8.25元人民币,该日有关外币账户期末余额如下:银行存款10000美元,应收账款50000美元,应付账款20000美元。该企业6月份发生以下外币业务(不考虑有关税费):①6月10日收到某外商投入的外币资本50000美元,并已存入银行,当日的市场汇率为1美元=8.24元人民币;②6月15日对外销售产品一批,价款共计20000美元,当日的市场汇率为1美元=8.20元人民币,款项尚未收到; ③6月25日以外币存款偿还5月份发生的应付账款20000美元,当日市场汇率为1美元=8.21元人民币; ④6月30,收到5月份发生的应收账款30000美元,当日的市场汇率为1美元=8.20元人民币。要求分别计算该企业各货币性外币账户6月份发生的汇兑损益。 

  我们先用剔除分算法、后用综合差额法计算汇兑损益。 

  ①银行存款账户发生的汇兑损失为2300元。 

  10000×(8.20-8.25)+50000×(8.20-8.24)-20000×(8.20-8.21)=-2300 

  或 70000×8.20-(10000×8.25+50000×8.24-20000×8.21+30000×8.20)=-2300 

  ②应收账款账户发生的汇兑损失为2500元 

  50000×(8.20-8.25)=-2500 

  或40000×8.20-(50000×8.25+20000×8.20-30000×8.20)=-2500 

  ③应付账款账户发生的汇兑收益为800元。 

  20000×(8.20-8.25)-20000×(8.20-8.21)=-800 

  或0×8.20-(20000×8.25-20000×8.21)=-800 

  从以上的计算过程可知,两者的计算结果是一样的。实际上,综合差额法是由剔除分算法演变而来的。这从它们的计算公式可以得知。不过,两者的计算角度却是不同的,剔除分算法不需要考虑汇率没有发生变动的外币金额,且不需做会计分录就可以直接计算;而综合差额法需要考虑外币账户上的每笔外币金额,一般需先做会计分录,得出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然后再进行计算。

7. 汇兑损益的会计处理方法?

只需一笔分录即可: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贷财务费用汇兑收益
说明:
1、库存商品金额为海关确认的价格,多为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加关税
2、进项税额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金额
3、汇兑收益或损失为预付账款与海关确认价格的差额

汇兑损益的会计处理方法?

8. 汇兑损益是什么

亦称汇兑差额。企业在发生外币交易、兑换业务和期末账户调整及外币报表换算时,由于采用不同货币,或同一货币不同比价的汇率核算时产生的、按记账本位币折算的差额。简单地讲,汇兑损益是在各种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因采用不同的汇率而产生的会计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异。        企业经营期间正常发生的汇兑损益,根据产生的业务,一般,可划分为四种: 1、“交易外币汇兑损益”  在发生以外币计价的交易业务时,因收回或偿付债权、债务而产生的汇兑损益,称为“交易外币汇兑损益”; 2、兑换外币汇兑损益”  在发生外币与记账本位币,或一种外币与另一种外币进行兑换时产生的汇兑损益,称为“兑换外币汇兑损益”; 3、“调整外币汇兑损益”       产生汇兑损益的因素在现行汇率制下,会计期末将所有外币性债权、债务和外币性货币资金账户,按期末社会公认的汇率进行调整而产生的汇兑损益,称为“调整外币汇兑损益”; 4、“换算外币汇兑损益”  会计期末为了合并会计报表或为了重新修正会计记录和重编会计报表,而把外币计量单位的金额转化为记账本位币计量单位的金额,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汇兑损益,称为 “换算外币汇兑损益”。   企业除了上述四种正常经营期间内发生的一般外币业务汇兑损益以外,还有非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和经营期间特殊外币业务发生的汇兑益。包括企业开办期间收到外币性投资而产生的资本折算差额的汇兑损益;企业筹建期间由于外币收付业务产生的汇兑损益;企业清算期间由于企业各项资产及外币性长短期债权、债务的调整和结算处理而产生的汇兑损益;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特殊外币业务,如外币性长期投资、外币性长期负债、外币性的风险规避措施等经济业务也都会产生汇兑损益。        一般认为,只要汇率发生变动,就应在期末确认其汇兑损益实现,而不管其实实际的业务是否已经发生。也有人认为,本期汇兑损益的确认,应以实现为准,即以实际的外币买入卖出已经发生,外币性的债权、债务在本期已经结算,以此作为确认汇兑损益的依据,未实现的汇兑损益要递延到以后会计期间,即当实际业务发生或已经结算完成后,才能作为已实现汇兑损益,计入该期的损益表。  1、汇率对汇兑损益的影响       汇率是两种不同货币之间的比价和交换比例,也是一国的货币单位用另一国货币单位表示的价格。记账汇率是记录外币业务发生时所用的汇率。汇兑损益产生于汇率的变化。记账汇率的种类及记账汇率所属时间的不同。都会对汇兑损益产生影响。财政部94财会字第05号文件《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中认定记账汇率是市场汇价。关于市场汇价这一提法,可以将其理解为任何一家金融机构外币买卖的价格,且金融机构买入或卖出的现汇和现钞也存在差价。因此应将外币金额折合人民币的汇率确定为现汇买入价与卖出价的平均数,即中间价。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94汇资函字第144号文件《关于对汇率并轨后合资双方汇率折算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卖出中间价作为外汇唯一的折合和记账标准。   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汇率可以是外币业务发生当日的汇率,也可以是当月1日的汇率。记账汇率一经选用,在登记入账时不得随意变更。具体应用时,对于取得以外币结算的资产、负债及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可以采用外币业务发生时当日的汇率或当月1日的汇率记账。对于以外币投入的资本:1、合同或章程有约定汇率的,就按约定的汇率入账。2、合同或章程未约定汇率的,如果注册货币与记账本币一致的,可采用当日汇率记账;如果注册   货币与记账本币不一致,应当按第一期第一次收到出资额时的汇率记账。对于投入的以外币计价的资产,按投入当日或当月1日的汇率入账。   实际工作中,企业会计人员为了方便或者已有的习惯,往往各行其是,并没有完全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内部如果采用不同的记账汇率,在购货或销货的情况下,就会出现不同的购货成本、不同的销售收入等。造成会计处理的不一致,会使会计信息不可比。在不同企业采用不同的记账汇率时,企业之间会计信息也缺乏可比性。 2、两种交易观  对汇兑损益的影响国际上对外币购销业务按月末调整法处理月末与最初记录的差额时有两种观点:一笔交易观点和两笔交易观点。一笔交易观点是把外币的购销业务和它的结算看作一笔业务,是一笔业务的两个阶段,其产生的折算差额不作为汇兑损益,而追溯到最初发生的外币业务,将差额调整到原来发生的购货成本的销售收入上,等到债权债务结清,这笔交易业务才算完成。这种方法需对折算差额调整为原来入账的相关账户,手续较复杂,工作量也较大。特别是外币购销业务发生所引起债权债务结算在不同会计期间的情况下,对原来入账的购货成本和销售收入进行追溯调整则更为复杂,这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同时,当汇率变动较大且交易金额较大时,将导致成本、收入及利润的确认出现较大误差,降低企业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因此,这种方法大多数国家没有采用,只在少数业务中应用。   两笔交易观是以外币业务的实际发生为业务完成的标志,将购货与付款、销货与收款作为两笔业务处理。在会计期末和货款结算日,因汇率差异而产生的折算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计入财务费用,不作为资产或购货成本或销售收入调整项目处理。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在处理外币业务时采用此种交易观,国际会计准则也认为:“由于结算货币性项目,或者按不同于在本期最初记录的或在前期财务报表中所运用的汇率报告货币性项目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在其形成的当期确认为收益或费用”。我国1993年7月1日实行的《企业财务通则》也规定了企业应采用两笔业务交易观点,在汇率变动时要确认汇兑损益,而不影响交易发生时的购货成本和销售收入。这种处理方法简便,有利于操作,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但是,对于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同样确认为当期的损益,象其他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和费用一样,不利于有关人员作出正确的决策。 3、已实现损益和未实现损益  对汇兑损益的影响   已实现汇兑损益是指通过新的外币业务的开展,正式得以实现的汇兑损益。这种损益一般不会再随汇率的变化而变化,是已定的收益或损失。未实现汇兑损益是指由于汇率变动在账户中已经产生,但一直没有实现的汇兑损益。如果汇率发生新的变化,这部分汇兑损益还会随之变化,与此有关的损益尚未最终确定。对于这两种汇兑损益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认为对于计入本期损益的汇兑损益应按收付实现制作为核算基础,即本期实现的汇兑损益应确认为本期损益,本期未实现的汇兑损益不能确认为本期损益。这种处理方法能够真实反映本期损益,但是企业由于其他业务都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惟独外币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有悖于一致性原则。   另一种认为对于计入本期损益的汇兑损益应按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即不管已实现的汇兑损益还是未实现汇兑损益都应计入本期损益,只要汇率发生变动,就应确认其汇兑损益已经实现,因此期末应对各项外币性债权债务和货币资金按现行汇率调整所有外币账户的余额,产生的汇兑损益不管是否在本期内实现,均应计入本期损益。这种处理方法与企业整个经济业务的处理一致,但是在汇率波动较大或汇率持续单向变动时,账面所反映的损益会长期虚增或虚减。当汇率持续向上或向下变动时,要不断调整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尤其是那些长期性的外币债权债务账户,会使汇兑损益出现大额的收益或损失,从而造成账面利润虚增或虚减,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分配,虚增时会超额分配利润;虚减时会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信用度,对那些想操纵利润的企业来说,可能会随意调整汇兑损益,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此外还有一种,就是未结损益调整为已结损益的调整额。 编辑本段汇兑损益帐务处理方法  不同性质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不同的会计报表,影响财务报表上的不同内容。   对于交易损益来说,由于它是随着外币业务的产生而产生的,而外币业务由通常对应着一定的货币兑换行为,所以交易损益会真正发生,即交易损益的产生会最终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量。因此,交易损益应当计入企业的损益表,影响企业的应税收益。   对于换算损益来说,它只是换算外币财务报表的过程中,由于使用的汇率不一致而产生的一个差额数字,它是永远不会真正产生的,即换算损益的产生不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量。因此,换算损益不应当计入公司的损益表而对企业的应税收益产生影响,它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换算损益”进行反映。   从处理的时间来看,可以分为两种方法:一种是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会计报表,进行立即认定,一种是根据各种不同的规则进行递延处理。   对于“已清算交易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清算当期的损益表,影响当期的损益;而“未清算交易的汇兑损益”项目,则应递延至其发生,即递延至交易实际清算时,再列入损益表。   总之,对于交易损益而言,只有当其实际发生时,才会对企业的应税收益产生影响,应当计入损益表。此外,某些与取得长期资产或产生长期负债有关的汇兑损益,如果数额较大,则应当在长期资产的使用期或长期债务的有效期内进行摊销。   换算损益由于不涉及不同的会计期间,所以不存在递延与否的问题。    汇兑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