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要约收购如何操作?

2024-05-08 17:59

1. 股票的要约收购如何操作?

股票要约收购具体流程如下:一、沪市一般情况下,申报流程与股票限价买卖委托一致,输入要约代码,要约价格,要约数量(申报方向以具体公告为准)。二、深市1、您本人带身份证在交易时间到开户营业部办理。2、至诚版(核新交易):股票--其它交易--预受要约,输入证券代码、要约代码及数量;3、电话委托:拨打95575(验证身份)--1委托--00要约收购--1预受要约,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操作。

股票的要约收购如何操作?

2. 我的股票要进行要约收购了,我要怎么操作啊

您好,如果您是融资买入的,需要保持维保比例超过300%,才可以将涉及要约收购的证券转至普通账户进行要约收购。(转出后,维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如果您是选择融券卖出的股票涉及到要约收购,需要在上市公司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了结该笔融券负债。否则会进入平仓程序。

3. 什么是要约收购?

所谓要约收购(Tender Offer)是指收购人公开向目标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以一定的价格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比例或全部股份的收购。要约收购多发生在目标公司股权分散,没有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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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要约收购?

4. 全面要约收购的要约方式

以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要约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应当得到同等对待。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并于15日后,公告其要约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在15日内,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的内容表示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进行公告;中国证监会发现要约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

5. 要约收购 怎么申报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它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表示,并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特点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预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主要内容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3、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上市公司收购要约也是如此,但是,由于收购过程的复杂性,出现特定情势也应给予收购人改变意思表示的可能,但这仅为法定情形下的例外规定。如我国《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程序编辑要约收购的程序(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三)、终止上市。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其企业的形式。(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七月内不得转让。(七)、股票更换。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获取被收购公司股份并将该公司撤销的,为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八)、收购结束的报告。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要约收购 怎么申报

6. 为什么要进行要约收购呢

要约是个程序或者是规定,如果收购的股份超过一定比例后,那么就必须履行要约义务,也就是要公告让全体股东都知道你要做什么,怎么做

7. 如何以要约收购价卖出股票?

要约价一般都会低于市场价格。市场价低于要约价说明收购目的无法实现。

如何以要约收购价卖出股票?

8. 流通股东有权在要约收购期内进行哪些操作?

流通股东有权在要约收购期内进行如下操作:1.正常买卖交易2.对所持股份进行预受要约申报,申报确认后不能卖出3.预受要约申报确认后如须卖出,应当撤销预受要约再卖出